湖南一女子,路遇和尚称收其为徒被带至佛庙侵犯,佛门也不再清净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坛经》
入佛门应当六根清净,斩断红尘俗世,济公因不受戒律拘束,嗜好酒肉,举止似痴若狂,被人诟病,他不是一个真正的佛门弟子,可人家才是一位真正的学问渊博、行善积德的得道高僧,反观现在却有很多披着袈裟的“假活佛”、“假僧人”,他们表面上吃斋念佛,背地里却干着一些有辱佛门的苟且之事。
曾在湖南新邵并出现了一起,僧人侵犯少女的案件,这位败坏佛门名声的假僧人法号“释某甲”,原名杜群(化名),1966年出生于湖南长沙,他是新邵县一个寺庙的僧人,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他们寺庙的香火也很旺盛,如果不是他的丑事败露,人们都不知道这个披着人皮的僧人实际是个禽兽。
2018年9月4日,新邵警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者称自己的12岁的女儿小雨已经消失一天了,警方接到报案以后,一开始只是当作一起普通的失踪案进行调查,却没有想到因此揭开了杜群的丑事,警方调取了小雨学校周边的监控录像,根据监控一步一步找到了小雨的下落,警方冲入寺庙的时候,香客都慌了神,他们都在想着发生了什么事?这可是佛门圣地。
当警方逮捕杜群的时候,香客们都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杜群在香客们的眼中一直都是一副彬彬有礼得道高僧的模样,还有很多香客曾受过他的点拨,他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会被警方逮捕?在警方的询问下,杜群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2018年9月3日上午,奶奶带着小雨去报名上学,奶奶报完名以后就准备回家忙农活,小雨平常就比较调皮、贪玩,她没有跟着奶奶回家,而是跟奶奶说自己要去找同学玩,奶奶知道孩子贪玩,也就允许小雨去了。小雨再去找同学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年龄颇大的秃头和尚,正是杜群,孩子对于什么事情都很好奇。
杜群看到这个天真可爱的孩子,主动上前去搭讪,问小雨“孩子你一个人吗?”天真的小雨对此没有任何的戒备,直接告诉了杜群实情,他得知孩子是孤身一人以后,在他的内心立马萌生了一个歹毒的心思,他跟小雨说“要不要去我们寺庙看看,里面有好多好吃的?”小孩子既好奇也嘴馋,杜群也正是抓住孩子的这个心理特征。
小雨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跟着杜群去了寺庙,小雨在寺庙里面吃过斋饭,还吃了不少香客敬奉的瓜果和零食,小雨似乎对寺庙很感兴趣,杜群看穿了孩子的心思,便跟小雨说“我收你为徒怎么样?”到了晚上,主持让杜群将孩子送回去,他表面上答应主持,一定会把孩子送回家,可背地里却瞒着众人,带着小雨去了寺庙的厢房。
他趁着小雨洗澡的时候,哄骗小雨说帮她检查身体,12岁的孩子根本不懂男女之事,还好在他要准备侵犯的时候,小雨感觉到了不舒服,然后进行了强烈的反抗,杜群怕小雨的声音会引起寺内其他人的注意便停止了他的恶行。可这个恶魔并没有放过小雨,他哄着小雨在厢房睡了一晚,然后第二天带着小雨去了街上。
带着小雨买了新衣服和好多零食,小雨便把昨天晚上的经历全部都抹掉,杜群为了让自己的计划万无一失,这次他准备了酒,他哄骗小雨喝,小雨觉得苦不愿意喝,他便说这是在菩萨面前求来的仙水,可以保佑身体。仙水可以保佑身体健康,这样的话很多成年人都愿意相信,何况小雨还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
小雨就这样惨遭毒手,直到小雨的奶奶发现孩子一晚上没回家,她便将此事告诉了在外工作的小雨爸妈,家人到处寻找未果后,小雨父亲决定报警,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杜群已经构成QJ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雨才12周岁,属于未满14周岁的幼女,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属于从重情节,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杜群犯罪性质恶劣,作为一个僧人,对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下手,他不仅有辱佛门对社会更是一个极大的危害,他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必须进行严惩。
他最终的刑罚结果并没有公布,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罚结果。现在因为有他们这样的假僧人,让世人都开始觉得佛门圣地已经不再清净。他们这样的人肯定就是在心中没有佛祖,对佛也丝毫没有敬畏之心,也许就像济公所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一心向佛之人,不一定要身披袈裟,只要心中对佛常怀敬畏之心即可。
他的这个事件也无疑给很多的家长敲响一记警钟,孩子消失了一个晚上才发现,作为家长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失职,其次就是作为家长应该要教育孩子,对于陌生人一定要多加防范,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未成年人在自我防范意识这块是比较薄弱的,小雨会这么轻易上当,正是因为缺乏对于陌生人的警惕性,才让罪犯有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