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采花大盗刘庆朋伏法记:116名农村女子惨遭毒手,终落入法网
从《天龙八部》的云中鹤,到《射雕英雄传》的欧阳克,再到《笑傲江湖》的田伯光,在金庸先生笔下都有对采花大盗的生动刻画,他们或是武功盖世,或是英俊潇洒,采花大盗听上去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美感,可实际上这些人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人,因为他们经常会做出有悖伦理道德的事,偷香窃玉,来败坏女子的贞操。
不只在小说和戏曲中有这类人的存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古代最著名的采花贼就是明朝的桑冲,他由于自幼缺乏管教,长大后经常与那些地痞无赖混在一起,逐渐走上了歧途。他采用扮演女相、设计骗局等手段和方法,疯狂作案上千次,先后有上百位良家女子惨遭其辱。今天要跟大家讲解的便是一个现代版的“桑冲”,那就是安徽阜阳臭名昭著的刘庆朋。
十余年间,他作案上百起,侵犯了116名留守妇女,其中年纪最小的只有13岁,年纪最大的甚至有60岁。这样一个肆无忌惮的人为何这么多年就一直没被人发现他的恶行?也许看了事情的经过能明白一二,更多的或许是愤慨,这些被他侵犯的人怎么就不知道反抗?
刘庆朋,安徽临泉县鲖城人,他跟桑冲一样,也非常懂得伪装自己,白天他是孝顺母亲的好儿子,晚上他就变身为采花大盗,到处劫掠侵犯农村的留守妇女,他为何只挑留守妇女下手?首先妇女本身就是属于弱势群体,特别是留守夫妇,丈夫外出打工,她们带着孩子留守在家中。家里没有男人,这对于刘庆朋来说有着非常大的优势。
其次就是在那个落后的年代,特别又是处在封建落后的农村,女子对于名声是非常在意,有的甚至看的比命还重要,刘庆朋自然也知道这一点,他也自然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他也正是抓住了女性的这个弱点,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连作案。他第一次犯案是在1993年,那个时候他的妻子陈芸(化名)外出打工,家里只有刘庆朋和母亲两人。
每到晚上,他都要饱受欲望的煎熬,一开始他还选择忍耐,但后面时间一长实在是忍耐不住,去外面找,怕人说闲话,而且还要钱,他也没出去工作,手头上也没有啥钱,于是在他的心中便生出了一个邪恶的想法。某天晚上,他用黑布遮住脸,拿着一把菜刀,偷偷去了留守妇女王某家中,他对王某觊觎已久,就这样王某成了第一个被他侵犯的对象。
事发后的第二天,他还特意去打探了消息,得知王某没有报警,王某的这次忍让无疑是在助长他的嚣张气焰,让他逐渐变得有恃无恐,从此以后他就像是挣脱牢笼束缚的野虎猛兽一般变得肆无忌惮,不久之后,他再一次作案,而案发地点就离他第一次作案的王某家才几百米。还是一样,这次被他侵犯的妇女依旧还是选择忍气吞声。
这些妇女的麻木,让刘庆朋都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是在犯罪,而是被他当作一种享受上,甚至还成了瘾,后来他已经不满足只欺凌妇女,还把邪恶的双手伸向了小女孩,有一次,兽性大发的他在抢劫完一户人家后,当着母亲的面侵犯了她的两个女儿。因屡屡得手,刘庆朋的作案频率越来越高,从他1993第一次犯罪到落网,17年里犯案一百多次,其中2008年作案26起,2009年作案25起。
被他祸害的女性高达116名,全部的受害者中,有十多岁的女孩,也有60岁的老人,甚至还有孕妇,其中还包括他妻子的妹妹。这么多被他侵犯的女子,哪怕是有一位,拿出一点勇气,都不至于让刘庆朋这么为所欲为,但没有一人出来阻止他的恶行,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即使是在刘庆朋落网后,仍有很多受害者不愿谈及此事,更不愿出庭指证刘庆朋的罪行。
忍让和懦弱,永远都无法唤醒罪人的良知,只会让作恶者得寸进尺,愈发猖狂,还好在2010年的时候,刘庆朋最后一次作案时,遇到的是一个懂得依法维权、懂得反抗的女性,在被侵犯后,她立马选择了报警,警方通过她提供的线索,很快便将刘庆朋抓捕落网。接受审问时,刘庆朋表现得很冷静,并且将自己的一桩桩罪行道出,就像是在讲述跟自己不相干的故事。
刘庆朋的行为涉嫌QJ罪、抢劫罪、盗窃罪。根据《刑法》,犯QJ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QJ多人和JY幼女,都是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像他这样的罪大恶极、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人,必须严惩,法院一审处刘庆朋死刑,他在听到这个审判结果以后,一脸难以置信,因为在他的意识中,他觉得虽然自己犯了罪,但罪不至死,于是他立马进行上诉,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判处他死刑。
他罪恶的一生也到此结束,虽然他已伏法,但他的事件也无疑给人们敲醒了一个警钟,特别是女性,现在还有很多女性在被侵犯以后,因为害怕选择沉默,可这样选择沉默与容忍只是在助长坏人的歪风邪气,但愿社会这样的人可以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