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女孩下葬12天遗体不翼而飞,竟被卖给80岁老人当新娘
据《明会典》记载:“太祖四十妃嫔,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俱从葬”。在古装电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皇帝驾崩以后,让妃子殉葬的情节。这个在古代确实存在,殉葬制度是我国古代社会最残酷的制度之一,主要是帝王将相和达官显贵这些特权阶级会实行,普通老百姓没有这样的权力,只是这样泯灭人性的行为在普通老百姓的之间也存在那便是配阴婚。
不管是殉葬还是配阴婚这都是一种糟粕,泯灭人性的陋习,没想到这一种陋习居然会出现在我们现代文明社会当中。2019年陕西延安就曾出现一桩类似的案件,一个80多岁的老汉,打了一辈子光棍,害怕自己死后会寂寞,便花钱给自己买了一个冥婚新娘。买冥婚新娘的老汉与卖冥婚新娘的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们一起来回顾分析一下这桩特殊的案例。
2019年1月1日正值元旦假期,延安某警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者称“我妻子才下葬12天,尸体竟然不翼而飞。”警方听到这话也觉得不可思议,这年头居然还有人偷尸体吗?警方立即赶到报案男子陈某告知的地点。办案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在现场并没有找到有用的信息,警方只能够调查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好在是高科技时代,到处是电子眼。
警方查看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之后,锁定了一辆嫌疑车辆是一辆面包车,当天进入墓地周边几个小时之后便离开。通过查询车牌信息,立即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李某,警方立即将两人逮捕归案,两人不仅如实交代事情还供出了同伙任某。他们3人就靠着给别人配阴婚维持生计,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那为何他们这样的行为一直都没有被人发现?因为他们之前主要是当中间人,给买卖双方牵线,然后赚点中介费,这种你情我愿的买卖自然不会有人去举报。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这么恰巧,也会出现有买家,却没有尸源的情况,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去盗窃尸体,之前可能运气比较好,一直没被人发现,这次恰好就被陈某发现了异常。
据他们三人交代,陈某的妻子被他们卖给了榆林一个80多岁的孤寡老汉张某,因为打了一辈子的光棍,不想来世也做光棍,所以张某要在将死之时给自己找一名女子“婚配”。面对警方和陈先生归还尸体的要求时,张某竟然义正言辞地拒绝,称“我已经付过钱了,那她现在是我的“妻子”,凭什么让我给你们。”
但由于张某已经80多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70周岁以上的,如果发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应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无论是行政法律还是刑法都无法制裁张某,警方也不能对一个年事已高的老头动用武力强制执行只能慢慢协商劝导。但张某却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坚决不可能归还。
警方无可奈何只好找村委会出面进行调和,通过村支书苦口婆心地劝说,最终张某总算是妥协,将尸体归还给了陈某。中国人向来讲究“入土为安”“死者为大”,陈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死后不仅不能安宁,居然还有遭受这样的磨难,他请求严厉制裁偷窃尸体的三人。
张某、李某和任某倒卖尸体给他人配阴婚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应当受到法律的惩戒,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在以上范围内进行处罚。
张某、李某和任某三人不仅要拘留,还要被判刑,他们盗窃他人尸体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法律不仅保护活人的权益,死者的权利同样应当受到保护。三人协同合作,属于共同犯罪,应当依据同罪处罚,量刑应当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没有公布他们三人的量刑结果,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审判。张某他们三人为了利益而顶风作案,他们会做出这样违法事件,其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有人仍然相信“配阴婚”这一恶俗。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犯罪。想要改变人们的思想,彻底清除这种违背人性,触犯法律道德的事情,这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现在国家推行的火葬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买卖尸体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笔者相信,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再加上法制观念的普及,相信总有一天这种陋习会彻底被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