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9名无业青年,轮番糟蹋30名初中女生2小时,最终酿悲剧
学校是知识的天堂,也是保护孩子的一道坚实屏障,在读书圣地里面,孩子们理应得到十足的保护,只有如此,园丁才能够称之为园丁,学校才能当之无愧地被称作是一个培育花朵的花园。
但是2011年发生在广西的一件事情颠覆了人们这种想法,9名物业青年居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校园内,直接摸进了女生宿舍,轮番糟蹋30名初中女生2小时,最终酿成了一场悲剧。这一案件牵动了无数人的心。
事发在2011年12月17号晚上,广西通北县某个小镇的中学内一片静谧,镇里面到了初中统一实行寄宿制,家里离得很近的同学才可以申请走读,所以对于大山里面的孩子来说,寄宿才是最节省体力的方式,这些孩子十几岁就已经习惯了一个星期与父母只见一次面。
男女生宿舍都是大通铺,一个女生宿舍里面可以住几十个人,孩子们住在一起叽叽渣渣聊着学习和各自身上发生过的趣事,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好,但是就在17号这天晚上,这种美好被9名男子打破。
到了深夜,宿舍已经熄灯,孩子们都早早进入了睡眠,没有人再去留意门有没有锁好,学校也没有专门负责安保的工作人员,他们一直都是这样,因为没有出过问题,所以一直没有重视这个问题。
9名男子趁着月色前后溜进了寝室楼,有人在前面打探,有人在后面观察局势,随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女生宿舍的门没有锁好,几人就这样溜了进去,有的爬到上层,有的爬到下铺,对多名女生进行WX。
整个宿舍里面共有30名女学生,房间的面积并不大,窗外还有光照进来,有人感觉到了身上的异样,醒来看到面前有个黑影便惊声尖叫起来,随后陆陆续续有女生醒来尖叫,房间内的9个黑影引起了女生们极大的恐慌。
她们的尖叫声使得这些无业青年十分紧张,担心校卫队的人会过来将他们抓住,于是心虚地逃跑了,跑了没多远,他们发现尽管女生们一直在尖叫,但是根本就没有人过来救她们,于是又折返回去。
这一次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因为知道眼前的30个女生都不敢反抗,谁要是不听话他们就打,到了后来女生们甚至不敢叫,只能任由他们蹂躏和糟踏。其中有一名女生反抗十分激烈,得到了这些人的“特别关注”,3名男子对她进行了LJ。
他们就在其他女生面前进行着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宿舍这时候已经不相适应一个宿舍,而是人间炼狱,这些十几岁的女学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本该最安全的地方受到这种侮辱,也不知道为什么偏偏会是自己受到这种劫难,整整2个小时以后,这9名男子才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去。
哀嚎、求救、呼号全都没有用,这2个小时对她们来说就是人生的阴影,而学校的安保人员始终没有出现。
黎明出现的时候,女孩们终于看到了希望,满身伤痕的他们终于等来了救赎,警方在当天就抓获了两名犯罪人员,其他几名人员陆续自首,但是校方对于安保人员为何没有及时出现、学校为何可以让这些社会人员随意进入等情况没有作出回应。
这9名青年全部为社会闲散人员,对30名女生进行WX,情节严重,已经构成WX罪,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W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WX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WX他人的。
他们聚众WX多名女初中生,罪行令人发指,应当予以重罚。而其中3名犯罪人员的罪行更是严重,他们LJ一名女生,对这名女生造成的伤害令人愤慨。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LJ的;
(五)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他们成群结队进入学校女生宿舍进行犯罪,多人QJ一名女生,蹂躏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对女生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了极大的损伤,聚众QJ这种行为更是丧尽天良,性质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情节极为严重,最重可处死刑。
这9名无业青年的罪行罄竹难书,但是学校也难辞其咎,根据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没有做好安保工作,让这些闲散人员随意进入学校就已经是极大的罪过,这么多人求救居然还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一个出来救援的人都没有,学校的失责更是无需多言,尽管校方一直没有回应,但是他们该承担的责任同样一分都不能少。
最后所有犯罪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这些女生的心理阴影却是一生都难以消除的,因此所有的学校都一定要提高安保工作,将学生的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只有成长的环境健康,花朵才能绽放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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