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指使男友洗劫前任婚房,偷走全部电器卖5000元,前任崩溃报警
在固有印象里,“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会不顾一切为对方付出,会无条件相信对方说的每一句话,因此也容易被骗,有的甚至会在恋人的哄骗之下误入歧途。
不过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感情太容易让人“上头”,而不是女性天生就容易被感情欺骗,因为结合生活中发生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因为感情做出傻事的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有男有女,可见受爱情“蛊惑”时,男女都容易失去理智。
一个稍微有点正义感和道德感的人都知道,“取之不问即为偷”,所以所有学生在学校里面即便只是用一块橡皮擦也知道先问一下别人,进入社会之后就算是用一张纸也会提前跟别人说一下,可是一旦为爱情着了魔,在女友的撒娇以及倾诉之下,江苏扬州的一位男子姚某却直接进入别人的家中开始搬起了东西。
他这种行为显然就是偷盗,但是和一般的的小偷不同的是,他在上门的时候是带了钥匙的,发现钥匙打不开门之后,他居然又找了一家开锁公司,最后堂而皇之地进去开始搬家具,动静不可能不大,但是附近的居民都以为只是住户搬家,所以所有人都眼睁睁地看着他搬了一趟又一趟。
问题来了,姚某偷的是谁的东西?这件事说来其实倒也简单。
上文说到,住户的邻居都不知道姚某是在进行犯罪,所以自然也就没有人报警,直到住户王某出差回家那天,看到家里被洗劫一空之后才赶紧报案。
王某所在的小区监控设施完备,所以警方介入之后很快就找到了姚某,看着他泰然自若的样子,就连王某自己都开始怀疑这个房子的产权人是不是他了,可是王某确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就算两人面对面坐在一起,王某也不知道自己和他到底有什么交集,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一趟一趟搬空自己的家。
在警方对姚某与王某两人的交际网进行筛查时,真相很快就明晰了,因为姚某就是王某前女友的现任男友。
这个关系一出来,王某立马就知道肯定是前女友夏某指使的,对此,姚某既不确认也不否认,所以夏某很快就被传唤,她倒是非常震惊,面对王某的质疑无比坦然:“就是我干的!怎么了?”
她为何这么有底气?难道是王某曾经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情?
并没有恰恰相反,当时在感情里做了错事的人是夏某。王某与她两人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两人那是都很渴望有个人陪在身边一起感受爱情的甜蜜,所以在网上很快就聊得火热,在这年的8月份两人就在网上确定了恋爱关系。
王某与夏某都是爽快又奔放的人,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就住在了一起。王某的父母早就给他购置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夏某住在这套房子中怡然自得,很有女主人的风范。
王某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所以就在9月份他便在外地待了一段时间。要知道这时候他与夏某才交往一个多月,他对夏某的感情还是很热烈的,所以在外地的工作一结束就立马跑回了家,结果还没有回家,他的父母就告诉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女友在他出差期间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
王某虽然很喜欢夏某,但是做出这种触犯底线问题的事情,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因此立马和夏某说了分手,将她所有东西都搬了出去。而夏某那时候与幽会的人正是姚某。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到这里也就结束了,结果夏某与王某在一起之后就过惯了清闲享福的生活,找不到工作,身上没钱,姚某什么都听夏某的,她要他去王某那里拿东西他就真的去了。看上去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实际上他与夏某原本就是一丘之貉,都喜欢占便宜。
王某一直不在家,夏某与姚某就分10次搬走了他家里一切能搬走的家具,电视机、洗衣机、空调......连电脑都不放过,而这些原本都是崭新的家具,却被这两个人贱卖了,电脑卖了50元,电视机卖了300元,空调卖了500元,就连车库停放的电动车也被卖掉,总共卖了一共5000元。
他们俩的行为可耻,理直气壮的态度更是让人愤怒,他们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根据我国法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是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是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虽然他们俩只卖了5000元,但是王某的损失已经在三万元以上,所以他们俩的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而“入室盗窃”“多次偷盗”都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他们两人面临的刑罚并不轻。
王某在整个案件中都是受伤的一方,自己的女友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事后还把自己的家都搬空了,就算夏某和姚某都进行了赔偿,再次采购家具也要付出不少时间精力,一场恋爱让自己接连遭受折磨,可见遇到一个对的人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