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他把房卖给了朋友,如今面临拆迁他拒收360万,只拿了65万
这件事要从23年前说起,当时他从朋友手中买下了房子,如今这套房子面临拆迁款,他竟然要把360万拆迁款送给当初把房卖给他的朋友!
而朋友却认为房子已经被卖出去了,自己再拿这笔拆迁款有些不太合适,所以他拒绝领取360万的拆迁款!
由于两人都明确表示这笔拆迁款,这让很多人都感觉到奇怪!
卖家已经把房子卖了出去。为何如今面临拆迁,现任房主会提出把拆迁款送给上一任房主?
而上任房主又为何会不要这笔送上门的钱?
23年前,朋友把房卖给他的整个过程!
陈峰今年53岁,他在23年前用两万元买下了一套位于市区边缘地段的房屋,那时候这套房屋的地段和周边配套设施都没现在这么好,但是却胜在距离市中心比较近!
这套房屋的原主人是陈峰的一位好友,双方的关系一直较好,当时陈峰提出要买房子的时候,这位朋友一开始并没有推荐自己的房屋,后来看到陈峰一直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他才推荐了自家的老宅。
这套老宅虽然破旧,但是可以重新建造房屋,因为宅基地是陈峰这位朋友的。听到朋友毛遂自荐,陈峰仔细研究了一番后,和家人商量这件事。
当时陈峰想的是,买了这套老房子后,自己可以拆除重建一栋小楼房,
和家人协商后,陈峰花了2万元买下了朋友这套房子,考虑到重建房屋需要不少钱,陈峰的这位朋友还主动表示可以分期还款。
从这里看出,陈峰的这位朋友还是比较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
虽然双方后面私底下签订了买卖协议,但是这套房子却不能过户到陈峰名下,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村庄的宅基地想要过户的话,过户双方必须是同一集体组织成员,并且事先征得集体组织成员同意。
简单来说就是,陈峰的户口不在朋友的这个村庄,所以他没有资格过户这套房子和宅基地,宅基地只能在同村的村民之间流转。
后来考虑到这一点,陈峰的朋友主动表示以后不会再对这套房屋的产权进行任何伸张,当时为了以示公证,双方私底下还签订了协议。
就这样,陈峰花了两万元买下了这套房子,然后又陆陆续续花了5万元,把老房拆除然后重建了一栋二层楼房。
至于买房的两万元,陈峰分了两年才还清这笔钱,这笔钱在目前虽然不是很大一笔数,但是在23年前却相当于普通工人两年分工资了,那时陈峰一个月的工资才800元。
买下了这套房屋后,陈峰一家和朋友一家相处的也还算融洽,朋友也信守承诺没有再对这套房屋的宅基地进行任何产权上的伸张。
可是随着这套房屋附近的配套设施的建设,还有周边地段房屋价格的上涨,陈峰朋友的妻子偶尔会提几句,陈峰买这套房子赚大了之类的话。
毕竟用周边房价来换算的话,当初陈峰买这套房子,如今的确属于收益比较大的一方。
23年后这套房屋面临拆迁,陈峰和朋友还没进行协商,双方妻子却差点吵了起来。
2021年9月份的时候,拆迁办发来了通知,村庄将要迎来拆迁。当时通知都发放到了陈峰和朋友手上,因为陈峰是实际住户,而朋友的户口还在村里。
听说要拆迁后,陈峰和朋友还没进行协商,他们两人的妻子却对这套房屋的拆迁款进行了探讨,最后因为拆迁款的事情,他们的妻子差点吵了起来。
陈峰的妻子认为,当年他们家买下了这套房子,现在拆迁款就应该全归他们一家。
但陈峰朋友的妻子并不认为,她觉得当年卖的是房子,又不是宅基地,而当初两家签订的协议上也写的是房屋买卖,不是宅基地买卖。
由于两家相识多年,所以她们也一直在克制自己的言语和情绪,她们知道这件事要让自家丈夫出面才能解决,毕竟当年是他们签订了协议。
原本以为陈峰和朋友会为了这笔钱争得面红耳赤,没想到陈峰和他的朋友都主动表示自己不要这笔钱。
陈峰认为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宅基地并不在交易范围,所以如今面临拆迁,他按道理就不应该拿拆迁款。
陈峰的这位朋友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当年房子已经被他卖了,如今他就不该再对这套房屋的产权或者其他利益问题有任何伸张。
陈峰有情有义,朋友坚守承诺,这笔360万拆迁款最后是如何分配的呢?
2021年的时候,360万拆迁款到了陈峰朋友的账户上,因为宅基地在他名下。这笔钱是这样分配的,朋友在附近花了130万元全款给陈峰买了一套三居室,然后剩下的钱再由两家平分,陈峰朋友得到了65万。
这套方案都是经过两家协商,并得到双方认可的!
结言:这件事看起来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其实却埋藏着许多弊端,如果陈峰的这位朋友认为拆迁款全部归属自己,陈峰其实属于弱势的一方。
如果买家遇到了这种纠纷,被判把宅基地还给卖家的事情并不少见。虽然可以向卖家索要赔偿,但是具体赔偿多少又是一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