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撞死人后逃逸,回家一看惊慌失色:竟是自己父亲
生老病死是人人都逃不开的一条必经之路,而“子欲养而亲不待”则是人世间的一大遗憾。2021年6月10日,河南某村庄内,一身狼狈的李强,跌跌撞撞赶到家中,家里竟然挂起了白幡,这种只有在丧事上才出现的物件,为什么会突然出现,是谁去世了?
走入正堂,看到父亲的灵位时,他痛哭不止。他急急忙忙赶回家,想要陪父亲过60大寿,结果在路上出了事,着急忙慌赶回来,竟是连父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他脑子一片混乱,不明白一向健朗的父亲为何突然逝世。
他的父亲李某虽然到了花甲之年,但没有顽固疾病,几天前他们还热切地打了电话,父亲并无异样。一家人面对突然而来的变故,都悲凄不已,李强询问了妹妹才知道,原来父亲是因为车祸,意外去世,据警察调查,车主肇事逃逸,还在追查中。
肇事逃逸?这四个大字像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在李强的头上,难道这是上天的报应吗?李强之所以会生出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在回来的路上,也发生了车祸,他当时惊慌失措,也逃逸了,李强觉得可能是自己做了亏心事才连累了父亲。
然而事实的真相是让他更加崩溃的,原来他本有机会拯救父亲,却生生放任了他的死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回到6月9日,那天是李某的生日,虽然是60大寿,但他没准备大办,下午和家里人吃了一顿生日饭,晚上就骑着自己的小摩托和几个朋友聚会去了,几个人热热闹闹吃了宵夜,朋友们还特意给他准备了生日蛋糕,给他庆祝生日。
到了暮色四合的时候,李某才骑着摩托车回家。乡村的小路上虽然也安上了路灯,但到底不如城市的马路一样灯火通明,所以夜间行车大家都会注意减速慢行,李某是个比较谨慎的人,但他没想到这小马路上还有人开“飞车”。
当他看到前方的白色小轿车时,已经来不及躲闪,直接被撞倒在马路边,那个地方距离他家只有十分钟路程了,交警通过附近一家超市门前的监控看到,那辆肇事的白色轿车飞驰而去后,其实李某还没有断气。
他还在努力地挥手求救,可惜夜里路上空无一人,后来有一辆过路车开过,但是车上的司机没有注意到路边人,径直走了。李某求救无果,生命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最后再也没有动静。
医院鉴定,他的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如果当时肇事车辆能够下车查看,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将其送到医院救治,他还有生还的希望,不至于这么悲凉地死去。那这和李强又有什么关系呢?
警方根据监控中提取到的车牌进行追查,发现车主为李强,但是撞人后不久李强弃车逃了,黑灯瞎火地不知道逃往何方了。
得知这一结果后,李强崩溃痛哭。据他供述,他常年跑短途运输,从未出过事。为了赶回去给父亲过生日,他连着两天高强度工作,精神处于疲惫状态,好不容易得空了,他就快马加鞭。
他经常开车行驶在那条乡路上,自恃经验丰富,知道晚上路上鲜少有人和车,心里着急,车速就快了。结果撞到了人,他知道惹祸了,怕被抓去坐牢,就走了。如果他多一份谨慎,多一点责任心,他的父亲也不会遭此横祸。
虽然他不是故意要伤害他的父亲,但他逆行超速,撞人逃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且因为他肇事逃逸,他的保险也无法赔付,家里人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一时间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可父亲却是被他害死的,李强的母亲因此心脏病发,不幸一个接一个,李强也陷入深深地自责和悔恨中。
办完父亲的丧事后,他去警局自首,认罪认罚,希望能洗清自己身上的罪孽。家里已经失去一个父亲,不能再失去顶梁柱了,李强的母亲和妹妹选择了原谅,出具了谅解书,李强也写下了一份《悔过书》。
因其有自首情节,且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认罪态度良好,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最后法院酌情处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虽然他被从轻处罚了,但父亲的死也许会成为他心里一道永远也跨不过去的坎。可见这世上没有侥幸,做错了事就要敢于承担,逃避往往只会带来更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