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上海一小偷入狱不吃米饭,警察觉得奇怪,查明真相后改判死刑
“细节决定成败”并不只对高考有用,在爱情里同样有用,男人总是通过细节展现自己的体贴,女人总是通过细节展示自己的善良,有人在细节中获胜,有人在细节中溃败。
不过相比日常生活中的这些细碎事情,最注重细节的人往往是心思缜密的犯罪分子,他们最清楚细节有多重要,因为一个不留神就可能暴露自己。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嫌疑人再擅长于处理细节,也难逃过警方擅长发现细节的眼睛。
2012年7月,正值夏日炎炎,火车站和高铁站等地方在这个时候乘客比平时要多一些,倒不是因为有什么节日,而是这时候正是暑假,车站的学生会比较多,所以这种时期车站的“扒手”也比较多。
7月3号早上,上海铁路公安处就接到了一起报案,报案男子姓刘,是一个在苏州做小生意的老板,去往上海收款。生意人身上当然必备现金,更何况刘某还是特意过去收钱的,所以他身上当时有6万多元的现金。
“财不外露”是一项很有用的生活常识,刘某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但是由于日夜兼程,从苏州赶往上海之后又没有休息好,所以在车站的时候他就躺在候车厅的椅子上眯了一下,本想小憩,结果一不小心睡着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装钱的包都不见了。
惊慌失措中,他赶紧报警寻求帮助。候车厅里面的监控覆盖是比较全面的,所以刘某的包失窃时被摄像头完整地记录了下来。有四个男子在候车厅的各个角落不停游走,时不时会嘀咕几句,最后一同慢慢悠悠走到了刘某面前。
刘某将装钱的包牢牢抱在胸前,这个包对他的重要程度可见一斑,在他睡着之后,四名男子在他那里转悠了一阵,等他们再离开的时候,刘某怀里已经没有包的踪影了,所以拿他钱的人是谁可以说一目了然。
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几名犯罪嫌疑人,迅速出警将其全部逮捕。这四名嫌疑人中都已经是车站偷窃的惯犯了,每次都被抓,偷到的钱也都不多,每次接受教育改造之后又要偷,偷了又被捕,恶习难改,不长记性。
这一次他们的涉案金额为6万元,已经达到金额巨大的级别,依据刑法,盗窃公私财物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几人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之后,依据法院的宣判开始服刑。
在监狱中,四人中有一名罪犯的行为显得比较特殊,而警方根据办案经验层层调查,最后竟真的查出了一桩陈年大案。
这名男子自称“卫求”,说是湖南岳阳人,他的三位同伙对他都不甚了解,要说这种犯罪分子之间彼此不留真心倒也正常,因为有可能会被牵连,但是卫求这个人在几人中则显得尤为神秘,平时寡言少语,似乎总有什么心事藏在心间。
狱警注意到他有一个特别之处,他从来不吃米饭,辣椒也不吃,只吃一些面点之类的东西,俨然就是北方人的生活习惯。岳阳作为鱼米之乡,怎么可能会有岳阳人不吃米饭只吃面点?而作为一个湖南人,怎么会一点辣都不吃呢?
如果说这些都是他在上海待久了之后发生的改变,他的一口北方口音怎么回事?卫求身上有太多矛盾的地方,警方随即对他的身份进行了调查,一查之后才发现,他身份证上的户籍地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
会想方设法隐藏身份的人肯定有问题,警方对卫求的随身物品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一张有问题的银行卡。卡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开户人有问题,卫求的这张银行卡是牛某文的,而牛某文的父亲牛某斌就是一个在逃通缉犯。
牛某斌是陕西人,1995年的时候因为与人发生争执,与自己的弟弟将邻居狠心杀害,未成年的弟弟被警方逮捕,被判有期徒刑6年,牛某斌则一直都在潜逃。犯下命案之后,牛某斌四处东躲西藏,最后因为没有经济收入,又选择了抢劫,在1998年伙同他人一起入室抢劫。
劫财之后,牛某斌又与他人一起将屋内的夫妇杀害,3条人命在身,牛某斌仍旧不知悔改。
警方调取了当年牛某斌的照片,与“卫求”的照片进行对比之后,警方立马确定这就是同一人,除了皮肤状态变得松弛之外,牛某斌这些年可以说没有太大的变化。
因盗窃罪被捕入狱,在狱中又因为自己的生活习惯暴露了身份,牛某斌并不解释,承认了自己当年的罪行。当年他与弟弟杀人还有冲动的成分在,毕竟是因为与对方发生争执,而后来犯下的罪过则是他在罪恶之路上主动迈的步子,每一步都将他送入生命的终点。
他触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室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在审理之后,法院依法判处他死刑。当年如果投案自首,结局很有可能不是死刑,但是他选错了路,一步踏错终身都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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