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慈父获5套安置房,给儿子3套2个女儿各1套,儿子不满暴打母亲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有时候看起来是好事,其背后往往又埋伏着新的问题,比如湖南益阳一位老汉,在80岁这年突然得到了五套房,这在旁人看来莫过于天大的好事,但是对他而言,一场家庭的纷争也由此而来。
儿女都已经成家了的李定恒在这年发了一笔财,原因是他的房子被拆迁了,而他可以得到总面积435平方米的补偿,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的是直接用钱补偿,有的是分房,而李定恒的补偿方式就是分房,一共有5套房子到他手上。
本来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儿子的到来让平静变成了怨声连天。李定恒自己年纪已经有这么大了,所以这么多房子他自然是要给自己的孩子的。他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所以他决定将一套120平的房子和一套77平的房子分给儿子,其他两套66平的小房子就留给两个女儿,还有一套77平的小房子他就留着自己住,以后老了就还是分给儿子李庆国。
这样的分发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毕竟两个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如果三个子女一人2套房的话,5套房也不够分,而且厚此薄彼,两个女儿难免会有怨言,而女儿都已经嫁出去了,如果两个女儿一人2套房的话,儿子在家负责照看李定恒,心里肯定也不平衡,所以李定恒觉得他这样的分法是合理的。
原以为子女都会欣然接受,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得知了父亲这个分法之后的李庆国怒气冲冲就找上门来了,对着自己的母亲出言不逊,一点尊敬的意思都没有,甚至动起手来。他这么生气的原因只有一个:“房子应该全部是我的!”
农村的房屋拆迁其实是有规定的,一般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如果户主拿到钱后不予分配,其妻儿可以起诉他要求分割财产。而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 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李定恒是房子的户主,所以所有房子分配在李定恒名下是合理的,而他们后续的分配则应由家庭内部来决定,实际上也就是看李定恒怎么分配,如果他不分配,将所有钱或者房子都私吞,那么他的妻子家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向他索要经济补偿。
而李定恒不仅没有私吞,反而将其中3套房子都给了李庆国,他的分配也趋于合理,于情于理李庆国都不应再闹。但是李庆国一口咬定这房子他参与了装修,所以他也是原有房子的合法持有人,分配的房子他有权进行再次分配。
无稽之谈。
房产开发商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房产合同上只有李定恒一个人的名字,房子就只归李定恒所有。”李庆国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原有老房子的价值,在赔偿房子的时候也能够得到更多补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装修了房子他就能够支配这个房子,分到手3套房已经属于超额补偿了,为此还闹到欺爹骂母的程度,实在叫人匪夷所思。
李定恒的两个女儿并没有发表太多意见,妻子则自从李庆国来闹了之后就整天以泪洗面。她的手被李庆国打伤了,伤口鲜红,但是相比这个伤口,她的心应该更痛。
吵吵闹闹之后,李庆恒决定将这几套房子全部捐出去,谁都别想要,这样大家就都能清净过日子了。看到父亲有这种决定,李庆国慌了,找到了一家节目组进行调解。最后在镜头面前李庆国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
李庆恒分给他的三套房子还是归他,剩下的两套卖掉,大约能卖到35万元,5万元给父亲用来装修屋子和购置其他用品,剩下的30万元,他们三兄妹平分。而李庆国将全权承担起父亲的赡养义务,其他两位妹妹不用再照管老人。
实际上这个方案多少还是带着自私,但是这已经是他做出的最后让步了,李庆恒表示同意,既然他已经同意了,他的两个女儿也就没有说话。毕竟这时候如果再说的话,李庆国可能又要大发雷霆,最后只怕会有更严重的后果。
这个分配方式落定之后,李庆国和父亲李定恒紧紧地抱在一起,李庆恒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并不在乎怎么分房子,他在乎的只是一个家庭的平静。
这场家庭纠纷到此算是结束了,但是作为局外人,个人确实感慨良多。在父亲有5套房子时,子女上赶着争抢房子的名额,在父亲生病的时候他们又是否能像这样上赶着照顾老人呢?人心复杂,但再复杂也不应将这些心思用在自己的父母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