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灭门案始末:为报杀父之仇,儿子连夜赶回老家灭了村霸满门
俗话说,有仇不报非君子,特别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如果一个人在经历了这些事之后奋不顾身地去报仇,那么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或许会被人们冠上英雄主义的色彩,但如今是法治社会,恶人自有法律去制裁,若是自己采取极端的方式去复仇,最后就只会让自己也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2002年6月的一个早晨,河南商丘的一个村庄中,人们刚刚起床,准备趁着凉快去地里干活,而就在这时,村里突然传来一阵惊呼,一位散步的村民在一户人家发现了地狱般一幕,村里一户姓王的人家除了正在监狱服刑的王某彦外,家里其他人竟然全部被杀害。
现场一片血腥,很快,村里就有人跑到派出所叫来了警方,经过现场勘查,警方发现凶手的作案手法十分干净利落,现场基本上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即便是有,以当时的刑侦技术也不足以借助其找到凶手。
但警方至少明确了一点,凶手在行凶前曾做过非常缜密的计划,而且凶手的动机很明显是复仇。于是警方就开始在村里进行走访,试图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但村民们一提到这件事就闭口不谈,这让警方的调查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去往监狱寻找正在服刑的王某彦,或许他能够对凶手的身份进行猜测,而当警方找到王某彦时,他的回答却让警方感到意外,一见到警方,他就咬牙切齿地说出了一个名字——孙某清。
为何王某彦会这么确定?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了王某彦与孙某清之间的仇怨,两人是同村人,两人的仇怨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王某彦在村里是个十足的村霸,他脾气暴躁,而且在外面混过社会,因此村子里没人敢惹他。
平时他在村子里横行霸道,村民们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前提是王某彦没有触及他们的底线,而就在灭门案的一个月之前,孙某清父亲的底线被王某彦无情地践踏了一番。这天王某彦突然盯上了孙某清父亲养的两只老母鸡。
那时的农村不比现在,能够下蛋的母鸡在村民们眼里是十分金贵的,而王某彦却将孙某清家的两只老母鸡偷走了。傍晚时分,孙某清的父亲干完活回到家里,结果就发现两只老母鸡不见了,于是他连忙出去找,可找了半天也不见两只鸡的踪影。
不过他随便一问,就得知是王某彦偷走了他的鸡,这可把孙某清的父亲气坏了,于是他也顾不得王某彦是不是村霸,直接就冲进了他家里,但王某彦却霸道惯了,竟然当着孙某清父亲的面杀起鸡来。
这让孙某清的父亲急了,连忙上前阻止,可王某彦却一把将他推倒在地,随后两人就吵了起来。而王某彦是那种睚眦必报的性格,之后他有事没事就会去找孙某清父亲的麻烦,甚至还两次给他投毒。
孙某清一直在外打工,父亲怕他担心,所以就一直没将这件事告诉他,可王某彦却不打算放过孙某清的父亲,投毒不成之后,他竟然拿着一把斧头杀掉了孙某清的父亲,然后将尸体藏在了野外。
孙某清的父亲失踪之后,家人便报了警,随后警方找到了老人家的尸体,并且很快就将王某彦逮捕,王某彦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孙某清得知父亲被杀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赶了回来,但此时王某彦已经被警方逮捕。
孙某清想要报仇,但却找不到人,因此心里憋了一肚子火,而且法院将这起案件定性为因邻里纠纷而起的凶杀案,且王某彦在事后存在积极配合的情节,因此他极有可能被免除死刑。由此,警方认为,孙某清可能正是因此将王某彦一家杀害,以此来报他的杀父之仇。
于是警方便对孙某清展开了追查,可是孙某清早已逃离了村子,警方只能对他展开通缉,但一直都没有孙某清的消息,直到2011年,案发的九年后,孙某清才不堪重负,来到派出所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孙某清属于典型的复仇型杀人,且造成了五人死亡,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当从重惩罚。
虽然他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但是这并不能作为他杀害无辜之人的理由,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但他的遭遇也的确值得同情,而且他在被捕之后的悔罪态度也比较好,因此法院在量刑时或许会酌情从轻处理。
古话说得好,冤有头,债有主,虽然王某彦不分青红皂白杀死了孙某清的父亲,但这是他个人的行为,他的家人是无辜的,孙某清杀害王某彦家人的行为的确不可取,他的行为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只要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想必孙某清在逃亡的这9年里,他的心时刻都处于煎熬之中,可以看出,当时他也只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犯下大错,之后他或许有所醒悟,毕竟他杀害了五个无辜的人,最后他选择投案自首,这对他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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