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教师多次上门家访,引起孩子父亲注意,一条短裤引血案
导语:
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句话的意思是德行高尚的人才能成为老师,行为端正的人才能成为师表榜样。
自古以来,为人师表讲究才高八斗,品行兼修,但现实生活中,老师本身是一个平常人,也会有七情六欲,也会因为“五斗米折腰”。
今天回顾的一起案件,就是关于老师的,女教师因“家访”多次上门,却意外引起孩子父亲的注意,最终,遗落在角落的一条短裤成为惨剧的导火索。
淘气的学生
陈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时年24岁,人长得漂亮,身材好,性格也很是开朗。因为小时候的梦想,所以陈某在师范学校毕业之后就决定做一名中学老师。
2011年7月,陈某如愿的进入了XX省XX中学任教,担任了初中一年级三班的语文老师。因其性格开朗,懂得调动课堂气氛,所以班上每个学生都很喜欢陈某,但是除了一个叫武一凡的男孩。
武一凡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淘气,班上的每个女同学都被他欺负过,在课堂上武一凡也总是会打断陈某的讲课,在教室里发出奇怪的声音。
陈某将武一凡带到办公室里,和武一凡好好沟通了一下,发现武一凡本质上并不坏,他之所以经常捣乱,惹得老师们头疼都是因为家庭原因。
武一凡的妈妈李某虽然没有和武一凡的爸爸武斌离婚,但是两人一直是分居的状态,所以武一凡就以这种方式来引起父母的注意。
为了让武一凡能够正常学习,陈某决定去武一凡的家里家访。
陈某到了武一凡家里的时候,才发现武一凡家的房子是一栋小别墅,证明武一凡家里的家境很好。
陈某走进了武一凡家里,武一凡的父亲武斌亲自给陈某开门,也就是在这一次陈某就对武斌产生了好感,而武斌看见年轻漂亮的陈某也开始心动。
多次家访
武斌是当地一家上市公司的部门经理,因为能力强,所以早年间赚了很多钱,现在也不过40岁的年纪。
武斌见到陈某的时候被陈某的年轻漂亮惊艳到,全然忘却了对方是自己孩子的老师。从那之后,武斌开始对儿子武一凡的学习很是上心。
陈某也总是以家访的借口来到武斌家里,期间武一凡的母亲李某曾经回来过一次,但也只是和陈某打了一个招呼就离开了。
在“家访”的这段时间里,陈某和武斌的关系越走越近,两个人经常会在家访的时候在阳台幽会。
甚至两人情到深处的时候,陈某和武斌都会到一家酒店发生不可描述的事情。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的事情全被武一凡发现了。
武一凡开始在课堂上捣乱,不断辱骂陈某,最终陈某忍受不了将此事告诉了武斌。武斌没有怪罪自己的儿子,也察觉出自己的过错,开始和陈某保持距离。
陈某察觉出武斌的距离感,将所有的怒火都撒在了武一凡的身上。
一天,在上早自习的时候,武一凡因为肚子疼趴在了桌子上,陈某见状就将武一凡叫到了外面,称武一凡不好好学习只知道睡觉,所以罚武一凡在外面站2个小时。
还没有5分钟,武一凡就因为肚子疼晕了过去。
陈某见武一凡昏了过去以为他是装晕,就叫来了武斌,让他看看自己儿子的本来样子。但她没有想到武一凡这次是真的肚子疼,而武斌也因为这件事情开始排斥陈某。
武斌拒绝和陈某继续见面,并且还对其说道,“如果你不想干了,我可以让你立马走人”。陈某只好乖乖收了性子,开始继续教课。
一条短裤断送了她的一生
2012年5月,武斌再次找上了陈某,称自己还是忘不了陈某,但是陈某并没有选择继续和武斌保持这段关系。
于是陈某向武斌说道,“如果你还想和我在一起,那么你就和你老婆离婚”。武斌没有立马答应陈某的要求,而陈某以为自己这样逼迫武斌,武斌就不会再来纠缠她。
第二天,武斌的妻子来到了学校,当着一堆老师的面给了陈某一个巴掌,大声骂道,“陈某,你真行啊,家访访到孩子父亲身上了,你可真有能耐啊”。
教导主任为了学校的秩序和名誉,将两人带到了会议室,在其沟通下李某气冲冲地离开了学校,只留下陈某坐在会议室哭泣。
2012年5月25日,李某邀请陈某来家里做客,称自己要为之前的不当言论道歉,为了解决和武斌一家人的矛盾,陈某还是赴约了。
到了武斌家里陈某才发现这是一场“鸿门宴”,李某不仅邀请了她,还邀请了班上许多同学的家长。
在吃完午饭后,李某“不经意”在卧室里发现了一条短裤,而那条短裤正是陈某遗留在角落里的短裤。
陈某慌了神,只能呆呆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直至回到家里,陈某的脑海里一直都在回放李某的讽刺和周围人鄙夷的眼光。
陈某知道自己的事业终究是被武斌一家毁了,于是陈某就有了杀害李某的念头。
2012年6月1日,陈某再次来到了武斌家里,趁李某不注意,用包里的水果刀将李某杀害。
律师观点
本案中,陈某和武斌之间存在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之后陈某想断了这段关系,却让武斌产生误会,与李某闹离婚。
李某知晓真相后,想尽一切办法将陈某的名声尽毁,将陈某逼至极端,最终造成了血案。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力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陈某用水果刀将李某杀害,其行径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定陈某犯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