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州一对情侣旅馆奔现,3年后竟在“成人网站”看到自己
2008年6月6日晚,在佛山乐平镇打工的阿雷躺在宿舍休息,闲得无聊便点开的工友分享给自己的“成人网站”,想排解下寂寞,可刚刷了十几分钟,阿雷的冷汗就下来了,他在一个视频里居然看见了自己老婆。
阿雷很确定自己没有弄错,对于妻子的样貌已经无比熟悉,更何况视频中的女子脖子上同样有一颗痣。阿雷再次点开了视频,继续观看刚刚没看完的内容。突然,在视频的第14分钟后,阿雷发现了另一个熟悉的人,居然就是他自己。
阿雷更加震惊,为什么这个“成人”视频的主人公会是他和妻子?阿雷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忍住心中的难以置信,重新将视频看了好几遍,他越看越熟悉,他发现里面的环境非常眼熟,在脑海中搜寻以后,他发现这是三年前,他和妻子热恋时相会的视频。
2005年,阿雷和女友都跑来了广东打工,一个在佛山,一个在广州,热恋中的情侣总是希望能够时时刻刻在一起,为了一解相思之苦,阿雷约了女友去往番禺区,阿雷作为男子,便主动订了一间房,可是阿雷当时只是一个穷小子,兜里没有很多钱,便订了一个便宜的旅馆。
好在女友不嫌弃,和阿雷见面以后,两人互诉衷肠,晚上便在旅馆里过夜,久别重逢的野鸳鸯,乍一见面,自然是天雷勾动地火,情不自禁。
在这一晚后,两人迫于工作安排,各自回了自己工作的城市,阿雷也没有想过这件事会有什么枝节,知道三年后,阿雷在这个成人网站上看到了当晚的视频。本应该是情意绵绵的一晚,可现在回想起来,旁边居然还有一只偷窥的眼睛,这个发现让阿雷觉得恐怖。
阿雷越想越愤怒,他想到,这个网站的链接是工友给他的,那是不是说明,工友也有可能看到这个视频,而且他的工友们之间经常分享这一类资源,那岂不是所有人都会看到妻子和自己发生关系的全过程。
阿雷想到,那家旅馆的老板肯定脱不了关系,气愤的阿雷决定去找老板要个说法。阿雷没有将这个事情告诉妻子,担心妻子害怕,他来到番禺,找到那家旅馆的老板,可面对质问,老板却说他不知道。
阿雷瞬间懂了,这件事肯定跟旅馆扯不清关系,甚至老板就是头号嫌疑人。阿雷想过报复这家旅馆,往房间里泼汽油,销毁那间房间,可阿雷一想,这万一不注意就会把整个旅馆都给烧了,说不定还会死人,太冒险。
阿雷的安全意识是正确的,他试图私下报复的行为不可取,不然就会面临牢狱之灾,可事情讲到这里,难道阿雷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不,在这起案件中,很明显有两个违法对象,首先便是偷拍者,然后是传播视频的网站,而且无论老板是不是真的拍了这些视频,旅馆都需要负起责任。
《民法典》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偷拍者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的行为,属于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阿雷对自己的隐私权有主张的权利,偷拍视频的人,没有取得阿雷的同意,便擅自录像,这一行为触犯了阿雷和其妻子的隐私权。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传播网站则涉及非法传播淫秽视频,构成了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关于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一个是否以牟利为目的的关键。
如果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阿雷所浏览的成人网站,已经涉及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传播淫秽视频,此成人网站的创始人将面临三年以上,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旅馆老板是偷拍事件的策划者,但老板身为旅馆的负责人,就要承担客户的安全保障义务,阿雷和其妻子都是旅馆的客户,因此有权要求老板保障自身的隐私权和财产权。如今阿雷的隐私已经受到侵害,因此旅馆老板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向阿雷道歉,并且赔偿。
出门在外,一定要留一个心眼,遇到不对劲的地方,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任凭偷拍者的手段再高明,我们消费者只要将防范意识提高,就能和违法者抗衡,保障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