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跟了老板3年后,知道老板也与闺蜜暗通,遂犯下大案!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拥有一副好看的皮囊的确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不过想要真的把自己的人生过的精彩,到最后还是得靠有趣的灵魂。再好看的皮囊保质期也非常短,没有人永远年轻漂亮,但永远有人年轻漂亮,这一点上也在警戒世人,想要靠着外表行走一生是完全没有任何可能的。
如此浅显的道理可惜还是有很多人不懂,即便是长得再漂亮,依旧会有老去的一天,25岁和18岁也许没有竞争性可言,同时退一万步讲,男性喜新厌旧是本能,只不过有些人能够克制住自己,事实上,大部分人都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本文的主角李丽红就是这样对自己不清醒,对男人也不清醒的女子,最终才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1987年李丽红出生在江西农村,从小李丽红就不喜欢学习,逃课出去玩都是家常便饭,就算是坐在课堂上面她也根本就不听讲。被家里人逼着上了初中之后也是无心学习,还没毕业就进入了社会。
一没文凭,二没专业技能,草草进入社会的李丽红只能从事低端行业,由于收入很低,再加上李丽红又比较懒,于是就走上了失足少女这条路,在李丽红看来陪男人一晚就有大几百的收入,这实在是比打工来得快。
不过很快李丽红就被警方抓获并且实行了警告,出来之后李丽红再次陷入了无事可做的窘境,已经习惯了出卖身体的李丽红并不想就这么收手。于是李丽红来到了一家足浴店成为了里面的技师,同时李丽红还和足浴店的老板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两个人这样的关系一直持续了三年。
涉世未深的李丽红再一次因为自己的浅薄经验付出了代价,在李丽红看来老板一定是因为喜欢自己才和自己保持了那么久的关系,殊不知老板根本就不可能看上这种失足少女,现在还念着李丽红是因为她还年轻,一旦年老色衰之后立刻就会被踢开。
李丽红完全没有认清楚自己的身份,她的老板金某有妻子,也就是说李丽红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是破坏别人家庭,但是她却固执的认为金某只能有自己一个情人。
在撞到自己的闺蜜和金某有染之后,李丽红实在气不过,于是就把自己和金某的亲密照发给了金某的妻子。两人大吵了一架之后金某连连认错并且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可是在李丽红面前金某就没有这么软弱了。惹得李丽红一气之下竟然直接拿刀刺向了金某,幸亏旁边有人拉开了,此时还没有酿成大祸。
李丽红对于金某的杀意已经不可逆转,不过出了这种事情两个人在当晚居然还能坐在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李丽红向金某索要两万元分手费,金某自然是不同意,不过为了拿钱消灾最后金某答应给李丽红一万五千元。之后两人就分开了,金某回到足浴店休息,而李丽红则是直接去买了一把水果刀,直接冲进金某休息的地方对着心脏部分猛刺。之后李丽红迅速逃离了现场。
当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赶到时,金某已经因左胸部被刺导致心脏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此时只能说李丽红再一次天真了,发生命案她又如何逃得掉呢?很快李丽红就被抓捕归案,并且按照故意杀人罪对李丽红做出处理。
那么李丽红有没有可能被判定成为激情杀人呢?如果李丽红被判定激情杀人的话,那么情节的严重程度就会下降很多,情节较轻的话那么只需要承担三年到十年的监禁,李丽红自然是不可能放过这样申诉的机会。
但李丽红似乎是忘记了自己在先前已经对金某出现了攻击行为,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并且经过调查之后两人的纠纷完全就是因为经济纠纷,并且两万元的金额是李丽红提出来的,所以根本就不可能被判定为激情杀人,这根本就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虽然法院未公布审判结果。但是李丽红属于蓄意谋杀,量刑一定不会轻。
学习对于一个人来说有多重要就体现出来了,如果一个人毫无知识毫无技能的就这么进入了社会,面临的结局和李丽红并不会有太大的区别。老实一点就知道进厂打工,而心思歪一点的就很容易和李丽红一样走上歪路,这么看来放弃学习实在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