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2名女高管遭骗财骗色,却无人报警,作案过程匪夷所思纪实
著名小说《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个脍炙人口的情节:汉末刘备在得知诸葛亮智勇无比之后,便满心诚意邀请他出山,为自己攻打江山而出谋划策。而同时诸葛亮同样也在选择对方是否是值得自己跟随的君主,即便当时刘备名扬在外,但谨慎的诸葛亮还是决定要试探一番,这才有了如今三顾茅庐的佳话。
被称为智圣的诸葛亮尚且还要如此试探,才愿意跟随刘备出山。可在2020年杭州市中级人民却公布了一份判决书,从2017年到2019年,在这短短两年时间内竟然有12名女高管被同一个人骗财骗色,总金额达到了4000多万,却无人报警,其作案过程匪夷所思。
而这也就罢了,这12名女高管不仅大多是名牌大学毕业,甚至还有着一份非常漂亮的履历。可这名犯罪嫌疑人,除了好看的外表之外,不仅身无分文,甚至还只不过是个初中就辍学的出租车司机。
这名犯罪嫌疑人到底是用了什么方式,才会让这12名女性如此信任他呢?
杨某锋于1987年出生于河南,由于长相俊朗,从小就很受异性的喜欢,身边总是围绕着异性的他,很小就学会了讨得各种女人的欢心。当他初中辍学到杭州一个工厂上班时,就凭借着自己一副好口才得到了工厂老板的芳心,两人没多久就成了婚。
老板为了能让女儿过得更好,便将自己名下的两个厂分给了这对夫妻。可妻子在婚后却发现杨某锋十分不上进,只贪图享乐,对杨某锋感到失望的她选择了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于前妻父亲是在两人婚姻存续关系期间将厂分到了两人的名下,属于夫妻之间受赠的财产,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之后,杨某锋从中自然也就分到了一个厂的所有权。
可杨某锋除了一个好皮囊以及口才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经商天赋,眼看着工厂日益亏空,无奈之下杨某锋只好选择了跑出租。但在通过第一任离婚后分得财产的经验之后,杨某锋此后又用同样的方式先后诱骗了两个富家女同自己结婚。
在第三次离婚之后,杨某锋认为离婚办理手续太麻烦,不仅耽误时间,离婚之后所分到的财产也并不算多。在经过一番考虑之下,便决定以谈恋爱的方式从中获取钱财,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时间成本,还能在同一时间谈几个。
于是,杨某锋借用此前从三任前妻那里弄来的钱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有钱的老板,同时再伪造一份外国留学的经历,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钻石王老五。先利用感情将这些条件好的女性骗到自己身边,随着两个人感情逐渐升温,杨某锋便借着对方对自己信任,假借工资运转不周等理由向她们借钱,等她们将自己所有的身家都拿出来之后,杨某锋就果断的与她们断了联系。
就这样,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就有12名高管女子深陷其中。其中不是没有女性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碰到了诈骗,但她们由于要面子,同时也不愿让其他人知道自己的丑事,再加上由于自己也与杨某锋进行过深入交流,担心杨某锋会留下什么证据,便只好选择了沉默。
直到一位被骗了一千多万的女高管,本是想傍大款的她到头来发现不仅是一场空梦,反而还被骗财骗色,不甘心的她选择了报警,杨某锋这才被警方逮捕归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杨某锋这种假借感情,在获得女性对他是大老板的身份深信不疑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明面上是向她们借钱,实际上在拿到钱之后就会与对方断了联系的行为,已经是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通过欺骗行为让受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对杨某锋的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然后再做出杨某锋所希望的财产处分,使得杨某锋个人积极财产的增加。因此杨某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虽然落网后杨某锋将身上还剩的2110万余元,但由于他在犯案时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了4000万余元。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最终在经过法院的审理下,判处杨某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便是智如诸葛,同样也当心会上当受骗,对刘备还要再三考察,更何况于我们普通人呢。正所谓赔了妇人又折兵,这12名受害人剩余的钱无法追回,对于她们而言只能是花冤枉钱买了个教训,即便后悔也于事无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