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KTV嫖娼,竟发现小姐是未婚妻,心理失衡激情伤人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导语
“黄赌毒猛于虎”,人生中有三件事不能碰,黄,赌,毒。赌和毒不用说,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
有的人要说了,黄又没有什么风险,为什么不能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涉黄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仅是因为打击违法犯罪整顿黑恶势力,更多的是卖淫嫖娼具有社会危害性。许许多多的恶性犯罪都是从“黄”开始的。
今天就给大家带来一个涉黄的案例,小伙嫖娼,竟点到女友。违法闹剧,竟成伤人起因。
案件回顾
2018年浙江一家KTV内,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人被捅伤。这家KTV隐藏在角落,装修也非常简陋并不像正经的娱乐场所,反而像是那些违法的性场所。
在包厢内警方发现一名26岁左右的女子倒在血泊中,身中数刀,KTV老板也疑似受伤,但人不知去向。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医抢救。
30分钟后当地派出所一名李姓男子自首称自己就是KTV的凶手。
自首的嫖客
当晚警方在出警30分钟后,李某深知自己难逃法网便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李明华,27岁,当地人,死者的男朋友。
警方看着这个人眼熟,竟是多次在娱乐场所抓获的嫖客之一。2018年上半年,这个李明华可以说算得上派出所的常客,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以嫖娼为目的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但每次经常都抓不到他的把柄,这次不一样了,一抓还是个会判死刑的罪行。
表面恋爱,实则婚约成白纸
李明华其实和女友刘芳已有婚约在身,计划年底完婚,就是这样在朋友面前恩爱的两人,李明华为何要杀害自己的女朋友?
据李明华的口供和警方走访朋友得知,李明华与女友刘芳是在酒吧结识,当时俩人都刚失恋,正好需要彼此在最难过的日子里给予安慰,俩人便走在了一起。
恋爱前期的生活都是甜蜜的,李明华当时很有钱,经常给刘芳买各种首饰衣物,俩人刚恋爱没多久,就觉得到了结婚的年纪,感觉对方是可以托付的人便下了婚约,可是这一年的期限还没到,慢慢的李明华本性开始暴露。
李明华时常早出晚归,甚至不在家过夜,也许是李明华觉得和刘芳的新鲜感过去了,李明华便开始在外娱乐场所寻找嫖娼对象。接连好几次都碰上警方扫黄,运气好没抓到证据。
刘芳则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刘芳也开始在外沾花惹草,俩人虽有婚约在身,但实际上是各过各的。
最尴尬邂逅
2018年9月,李明华再次来到一家隐蔽的场所想认识几个漂亮女孩,再次起了嫖娼的念头。等到一排女孩站在他面前,他却傻了眼。自己的女友刘芳也在其中。
李明华当时已经喝了很多酒,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并让刘芳走进查看,可刘芳却嘲讽道“这不是李官人嘛,今天来玩玩?”
李明华听着这口音瞬间清醒,自己的女友竟然是卖淫女,虽说自己是嫖客,但是坚决不允许自己的女友有对不起自己的地方。
意难平酿血案
面对女友的嘲讽,李明华气不打一处来,便于刘芳就平日琐碎问题产生争执。争吵中,过于强势的刘芳让李明华占了下风,李明华觉得女友刘芳早就背着自己当起了小姐,现在还跟自己讲大道理。
每天不闻不问自己,现在却打扮得花枝招展伺候别人,让自己很没有面子,想到这李明华气不打一处来,恼羞成怒,随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向刘芳捅数刀。幸运的是,刘芳被及时送医,脱离了危险。半个多小时后,李明华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律师观点
卖淫、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会传播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等传染性疾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明华因受到刘芳的言语刺激内心冲动用小刀连捅数刀造成刘芳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二人因个人作风问题严重触犯黄赌毒中的黄,无论是嫖娼还是卖淫都是违法行为,不要以为没有多大的影响就不会被判刑,由涉黄发展成违法犯罪的例子并不少见,本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本应幸福生活步入婚姻的二人却因为个人作风和陋习一牢一伤。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黄赌毒的分支,例如网络上许多年轻人想接触的“笑气”,其本质就是毒品,过量吸入会对大脑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还有所谓的高级服务,本质就是提供性服务的窝点。
法律的约束不是无理由地,珍爱生命,远离黄赌毒,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