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对手为教训鸭王雇凶伤人 “东北鸭王”命丧散打四段刀下
“鸭王”断臂掉指惨死家旁
7月24日20时30分,人们刚从炎热的氛围里解脱出来,天色也慢慢暗了下来,街上已不再有喧哗。
留学归乡探亲的史国军与表哥坐在家里的炕上悠闲地打着唠,全然不知这一天将成为全家人永生不能忘却的黑色记忆。
还不到21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史国军抓起手机接听,简直被里面的声音吓坏了。电话里,鸭厂电工李立生大声喊叫:“史厂长被人砍了,你赶紧过来!”史国军急得鞋也顾不得穿,光着脚与表哥跳下炕就往外跑。在离家不到100米远的清水镇路上,他们惊呆了,只见史国军的父亲史维岩的黑色奥迪轿车前门大开,车灯雪亮,史维岩的两只胳臂已被砍断,手指掉了三根,头和身体血流如注,白色的衬衫已经染红,血迹证明他已向家的方向爬了100多米远,站起来跌倒的血迹有6处之多。史国军抱起父亲就往车里放,情急之中,他与表哥擅抖地从车上取下毛巾,将父亲的两臂进行了紧扎止血,史国军开着奥迪车风驰电掣般地向大洼县医院驶去。
原来,李立生在路上看见史维岩仰面倒地。当他上前仔细观察时,他看到史维岩的头部、胳膊、肚子和腿上都已受伤,史维岩对李立生说:“我被人砍了,快告诉我家人。”
当史国军急速地开车狂奔前往县医院的时候,史维岩对儿子说:“我头疼得厉害,我冷。”史国军对父亲说:“爸,你一定要坚持住啊!”汽车一停在大洼县医院的门口,就见史维岩的女儿史国璞及女婿已经焦急地等在门口,各科急救医生已经到齐,作为医生的女婿看着毫无血色的岳父,急忙用手探了一下鼻息,他心里一沉,知道岳父已经不行了。但亲人们还是怀着一线希望,努力配合医生抢救着。
当宋翠琴与亲友赶到医院时,她万万没有想到丈夫会是如此情景。她一下子就没了心跳,医生说,宋翠琴心脏病发作了,赶快抢救。史维岩28岁的女儿史国璞与19岁的儿子史国军努力抑制自己的情绪。一直是光着脚的史国军毫无知觉奔跑在医院的走廊里。任凭医生们紧张地输血、打针、缝合抢救,史维岩却再也没有醒来,他瞪着一双怒眼,离开了他所留恋的世界,撇下了他的亲人,带着无限眷恋走完了53年的人生之路。
史家人怎么也想不出,身为县人大代表、县养鸭协会副会长的史维岩,平时与人为善,待人和气,生意讲究正直,言行讲究诚信,虽然他工作起来脾气有时急燥,但在行业中,却没有得罪过谁。究竟是谁下的毒手?
凶案目击者竟为主谋之妻
7月24日21时30分,在史维岩遇害的当晚,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经法医检验,史维岩身中近20刀,颜面、躯干及四肢均有深达肌层及骨质的锐器砍切创口,大量流血造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当晚21时许,宋坤与姐姐宋滨(大洼县裕源养禽场经理陈洪军的妻子)及女儿从兴隆台区驾车返回清水镇,车行至大清小学附近一个丁字路口时,突然看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前面,一个穿白衣服的人在路上拣石头往路边扔。这时从东北方向冲出来两个人,一人拿一把像刀一样的东西,举起就砍。不到一分钟,两个凶手向来时的方向逃走。此时,司机梁帅自言自语地说:“那车是史维岩的。”经事后调查,出人意料的是,此案的主谋陈洪军竟是案件“目击者”的丈夫。
7月25日20时左右,大洼县公安局田家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有一台出租车在发案时间段内曾拉两人到过清水。据出租车司机反映,有一高一矮两名男子租用过出租车,司机被要求跟踪一辆黑色奥迪车去清水。司机描述打车的两人戴上白手套,拿着一个红纸袋向奥迪车方向奔去,紧接着就听到传来“嗷嗷”的喊叫声,两人跑回来上车让司机顺原路返回。“矮个”在昆仑宾馆路口下车,“高个”在兴隆农场附近下车,并给出租车司机100元钱。在出租车上身穿黄色半袖“高个”埋怨穿黑色半袖“矮个”:“胆怎么那么小,整那两下子就想跑。”
警方得出结论:凶手两人,30岁左右,身高1米75至1米80,体态偏瘦;凶器为近似“鲨鱼刺”一类的砍刀;背后有人指使,而且指使者对清水镇和史维岩比较了解,杀人动机是利益纠葛。 警方经半个月的艰苦工作,终于查明两名嫌疑人中,“高个”叫郭强,28岁,昌图县人,该人身高1.80米;“矮个”叫高洪奇,身高1.70米,绰号“大奇”,27岁,台安县人。
银行主任参与酿制“血案”
2005年,陈洪军与李卫东各投资80万元人民币,合伙开办了大洼县裕源养禽场。6月,养鸭大户史维岩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及照顾养鸭户的利益,在与养鸭户鉴订合同时提高了收购价格,对竞争对手构成了威胁。
7月份的一天,陈洪军找到史维岩家,要求史维岩降低收购价格,史维岩不同意,当场二人发生争吵,临别时陈洪军威胁说:“走着瞧!”
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陈洪军,打电话找到原盘锦市农业银行办公室副主任李卫东说:“老史(史维岩)把咱往死路上逼,找人教训教训他。”随后,李卫东找到曾在其经营的洗浴中心做过保安的散打四段郭强,让郭强帮着打人,郭强同意。
陈洪军将史维岩的住处、车型、车牌号码及史维岩的体貌特征告诉了郭强。李卫东回到兴隆台后给郭强3000元钱作为活动费用,此后,郭强找到其朋友高洪奇,让高洪奇帮忙打人。郭强又买了两张新电话卡,以备二人联络。郭强买了一把砍刀,他又让高洪奇准备了一把,二人跟踪史维岩伺机作案。7月24日18时许,郭强找来高洪奇,乘出租车从大洼镇跟踪驾驶奥迪车的史维岩,郭强通过电话询问李卫东、陈洪军,确认了驾车人是史维岩。于是郭、高二人让出租车抢先行至大洼县清水中学旁一路口处,下车用路边石块设置路障,躲在路旁守候。将近21时,史维岩驾车经过,下车清除路障,郭、高二人上前用携带的砍刀猛砍史维岩约20刀,然后将刀扔进路旁水沟内,乘出租车逃走。郭强逃到兴隆台后,即给李卫东打电话告知“事已办完”,李卫东约郭强到盘锦市证券公司附近,交给郭强5000元钱,郭强在一足疗城内分给高洪奇2400元。
李卫东得知被害人史维岩已死亡的消息后,于7月25日指使王巍给郭强送去人民币3000元,郭强认为钱少,李卫东又筹集6万元让王巍送给郭强,并让王巍告诉郭强“出大事了,人死了,赶紧逃走,走得越远越好,不要往回打电话了”。郭强收到钱后逃跑。
此后,专案组多次远赴广东东莞、武汉、北京、长春等地,对郭强进行秘密侦查。8月24日,盘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员在铁岭市银州区一出租车上将郭强抓获。郭强供出此案是雇凶杀人,原因是行业竞争,雇主是陈洪军和李卫东。 12月7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洪军、李卫东因被害人史维岩的经营活动影响两人的经济利益,陈洪军由此与史维岩发生纠纷后,请被告人郭强伤害史维岩,郭强得到陈洪军、李卫东的授意后,伙同被告人高洪奇用刀将史维岩砍击致死。
检察机关表示,“雇凶杀人”即有故意杀人预谋,与故意伤害罪有性质的区别,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陈洪军、李卫东授意郭强、高洪奇将史维岩杀死,只想“将史维岩打伤,住上两三个月医院”,因而没有以“故意杀人罪”对陈洪军、李卫东二人提请诉讼。
“真凶”老母给“鸭王”女儿下跪
12月7日上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容纳四五百人的审判厅内座无虚席,“东北鸭王”被害案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实施伤害的被告人郭强、高洪奇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授意伤害的被告人陈洪军、李卫东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当判决书宣读完毕后,陈洪军、李卫东、高洪奇三人均表示服从判决。郭强犹豫片刻说:“我有两句话想说”,但并没有说什么。坐席下郭强的母亲失声痛哭,突然身戴手铐脚镣、身材高大的凶手郭强,泣不成声地高喊一声:“妈……”便泪眼婆娑地向庭下的母亲磕了个头!
在未走出审判庭时,郭强的亲属哭成一团。他们拉住史维岩女儿的手,请求赔罪。郭强的母亲和一男一女哭喊着当众给史维岩的女儿跪下,请求替郭强赎罪!
郭强母亲说:“他们(陈、李二人)指使我儿子给他(史维岩)‘做了’。但今天开庭,怎么不提此事,怎么能把所有的罪都推到我儿子身上呢!”郭强的弟弟郭明表示一定上诉。
史维岩的女儿史国璞说:“雇凶的没判死刑,执行者却判死了,如果没有雇的,怎么会有执行的呢?”史国璞表示将上诉省高院。(作者:曹丽薇 来源:辽宁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