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广西单身女子莫名“被结婚”,陌生丈夫要求她归还7万彩礼
2018年,家住广西的梁钰娟,深陷“离婚风波”。
她目前单身,却突然冒出一个已经结婚三年的丈夫,对方还要求梁钰娟退还7万块彩礼。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猝不及防的法院传票
2018年,正在广西南宁工作的梁钰娟,突然接到邮政快递员的电话:“你好,是梁钰娟女士吗?这有一份来自河南安阳的法院传票,需要本人签收。”
“什么?我没有去过河南安阳,给错人了吧。”梁钰娟一脸的疑惑。
突然收到的传票,让梁钰娟的心里涌现出一种不祥的预感。怀揣着种种困惑,梁钰娟赶忙拆开快递。
这张法院传票来自河南安阳龙安区,案由为离婚纠纷。
梁钰娟十分惊讶,广西距离河南有1600多公里,梁钰娟是土生土长的广西人,根本没去过河南,怎么会收到那里的法院传票呢?
最让梁钰娟崩溃的是,传票下面两张副页上写着,要求梁钰娟归还对方7万元彩礼钱。
梁钰娟突然从单身女性,变成“已婚妇女”,还需要归还7万彩礼钱。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这时,梁钰娟的母亲想了个办法,对女儿说道:“既然是离婚传票,明天在咱这查一下你的婚姻状况,不就明白怎么回事,说不定是诈骗呢?”
梁钰娟:“对对对,我这就去向公司请假,明天一早就去民政局查查。”
第二天一早,梁钰娟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就去了当地民政局。
帮她查询婚姻状况的工作人员称:梁钰娟女士在2016年6月30日,与一位靳姓男子在河南安阳民政局登记结婚。
梁钰娟懵了,立即打通传票上的电话,她心想只要证明自己是单身,应该就能洗清冤屈。
询问后梁钰娟才得知,自己已经“结婚”两年了,结婚对象正是原告靳国强(化名)。
梁钰娟不敢相信,怎么会是这样?她本人未到场,是如何办理结婚手续的?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发掘真相
为了找寻事情真相,梁钰娟赶忙联系靳国强。从靳国强口中,梁钰娟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从小在农村长大的靳国强,因为性格木讷老实、不善言辞,到了30岁还没结婚对象。
这可愁坏了靳国强的老父亲,为了给儿子找媳妇,老人多次在村里寻找适龄女性,但六、七次相亲都失败了,着急忙慌的老父亲想起了县城的婚介所。
2016年6月20日那天,婚介所给靳国强介绍了一位相貌中等、手脚麻利的女人。
女人自称“梁钰娟”,靳国强和她聊得十分投机。他们都想找一个好好过日子的人,双方决定先结婚后给彩礼。
十天后,靳国强和“梁钰娟”就去当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在村里办了场酒席。让人惊讶的是,酒席当天“梁钰娟”家人没一个来。
“梁钰娟”解释家离远,亲戚朋友来不及参加婚礼,自己又是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靳国强一家也没多想,还对此表示遗憾。
没成想,两人结婚20天后,新娘跑了。
那是7月的一个早上,老靳早起发现北墙边靠着个长梯子,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拍儿子房门问“梁钰娟”在家吗?
摸着冰冷的枕边,迷糊的靳国强骤然清醒,连忙说:“怎么了,不在。”
“北墙上靠着梯子,可能翻过去顺着电线杆跑了。”
检查了屋子,“梁钰娟”衣服什么的都没带走,但7万块彩礼钱不翼而飞。
一开始,靳家人以为新娘子可能有急事,过几天就回来了。结果日子一天天过去,仍不见“梁钰娟”的踪影。
2016年9月12日,靳家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民警表示,靳国强和“梁钰娟”已经结婚,这只能算婚姻纠纷,无法立案。
因为这事,老靳被气进医院。家里顶梁柱塌了,又欠了一屁股债,靳国强只能外出打工,偿还账务、缴纳父亲的医疗费。
直到2018年9月,老靳的病有所好转,对“梁钰娟”的事仍耿耿于怀。老爷子找到当地一位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听完靳家人的遭遇后,称现在“梁钰娟”已经失踪两年,可以起诉立案。
2018年9月,靳家人带着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向法院提了诉讼。
法院受理后,便向“梁钰娟”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了法院传票。这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案件水落石出
得知这些情况后,梁钰娟很意外,解释说到:“2016年2月,我和朋友出去游玩时,身份证丢了。”
寻找无果后,梁钰娟还特地登报,做了身份证遗失声明,又补办了新的身份证。
她怎么也没料到,四个月之后,竟然有人拿着她的身份证,在河南办理了结婚登记。
梁钰娟拿出2016年6月30日,自己不在河南的物证。那天恰好是她拍毕业照的日子,有朋友照片为证,根本不可能前往河南。
梁钰娟打电话和老靳沟通,但因为地方语言差异,梁钰娟听不懂老靳具体表达什么。
她只能联系靳国强,一番沟通后,靳家人找到了问题根源,他们选择撤销立案。
事情得到初步解决,但此时梁钰娟的内心,突然产生了一个疑问。
世界上会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吗?可查看了靳国强和“梁钰娟”的结婚照后,她发现,两人的样貌完全不一样。
“梁钰娟”和身份证上的长相不同,为什么靳家人没有怀疑?为什么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提出质疑?
探寻缘由
靳家人解释,南方人在他们眼里都差不多,并且身份证上的时间,并不是领结婚证那年,便没在意这件事。
这让梁钰娟哭笑不得,但靳家人着急结婚可以理解,为什么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看不出来?
民政局工作人员回答了梁钰娟:“有人看出来了,但当时技术落后,还没有人脸识别,户口本与身份证地址核对也都一样,主要是也没见过有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登记结婚。”
其次,民政局人员提醒过靳家人,是否了解对方,因为当年的婚姻登记系统没有联网,查不到外地人婚姻状况。
靳家人没想太多,靳国强表示了解,便直接办理了结婚登记。
尴尬的婚姻状态
“我好好的一个姑娘,男朋友还没,直接成了二婚,以后结婚怎么办?婆家人又怎么看我?”梁钰娟哭着说道。
事情弄明白了,但麻烦并没解决。她和靳国强的婚姻关系该如何处理?
继续保持?不可能,办理离婚吧?也不可能,换了谁,都不愿意无缘无故从“未婚”成了“离异”。
梁钰娟找寻工作人员,希望能帮自己撤销这段婚姻记录,但工作人员是回复“不可以”。
按照民政局的规定,只能撤销被迫结婚的婚姻。
但梁钰娟与靳国强的婚姻情况,不符合这个条例,因此工作人员没有能力撤销这段婚姻记录。
靳家人表示不服这个判决,再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次靳家人起诉的是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要求该局撤销婚姻登记。
2019年1月,当地法院受理了此案。
梁钰娟将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报案证明、登报声明身份证遗失的专用票据、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情况说明等详细资料全部寄给了法院,
2019年3月,法院做出判决:
在结婚登记的过程中,民政局程序出现了问题,结婚证的存在明显不当。
民政局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随后将梁钰娟和靳国强的结婚证号撤销,并将判决书寄给梁钰娟。
再生波澜
然而,事情到这一步,并没有画上圆满的句号。
当梁钰娟再次到民政局,查询自己的婚姻状态时,发现自己仍是“已婚”。
梁钰娟出示了法院的判决书,但民政局表示,他们无法删改梁钰娟的信息,以后的她婚姻状态,可能只会变更为“离异”。
工作人员还表示,梁钰娟的情况特殊,她以后结婚登记,除了带上户口本、身份证,还得带上这张判决书。
对于梁钰娟来讲,这桩从天而降的大麻烦,似乎解决了,又似乎没有。
梁钰娟对此表示不满:“我的身份证丢失,我立即挂失了,也登报做了身份证遗失声明,该做的我都做了,为什么是个这结果?”
尾声
这件事也警示我们,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一定要保管好,如果不小心遗失要立即报警挂失,以免被不法分子捡到,对自身造成危害。
遗失后挂失证据也需好好保存,如遇到像梁钰娟一样的突发状况,这些也能成为有效的证据。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自然规律,也是一种传统。在传统思想中,结婚生子是人生的大事,它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乃是人生之中,最大的大事之一。
但也要在结婚过程中擦亮眼睛,不能忽略该走的程序,认真摸清对方状况,减少被骗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