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嫖娼上瘾,骗1700万约160个高端名媛,揭开性交易骗局
在该案案发前,江苏泰州的邱某一直都是父母眼中懂事的好儿子,妻子眼中体贴的好丈夫,老板眼中尽职尽责、能力出众的好员工,亲戚们也是把名校毕业、收入稳定的邱某当成了自家孩子学习的榜样,希望孩子长大后能取得和邱某一样的成就。
不过在2015年2月,妻子的姨妈识破了邱某的真面目,而且一想到自己因邱某是外甥女婿就放松了警惕,把1700万转给了邱某,让他去理财,但恐怕邱某并没有拿去理财,姨妈倍感崩溃,怒而报警,要追究邱某的法律责任。
警方接警后进行调查,发现事情得从半年前邱某在上海说起,虽然邱某已经结婚,且妻子怀上了两人的孩子,但放松下来后,邱某却不禁感到寂寞,又想到妻子并不在身边,没人管,就开始玩社交软件,看看“附近的人”。
当时的邱某其实还没有出轨的打算,认为只和网友亲密聊天并不算什么,不会对自己的婚姻家庭造成负面的影响,所以才放纵了自己的行为,不过在“附近的人”中看到漂亮的女明星时,邱某的情绪就显得很激动了。
邱某认为自己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于是便把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老鸨”,介绍起“业务”来十分熟练,话一套一套的,很能满足邱某的虚荣心。而这通电话结束后,一个神似女明星的女子就上门找邱某了。
虽然邱某也察觉出了这个女子与图片上的女明星存在些差别,但邱某看到对方的身材火辣,而且对方已经到了自己的面前,邱某也就没有拒绝,想着自己并没有见过真人,可能是修图和化妆的原因,便与其完成了交易。
事后,邱某对对方的服务感到很是满意,一步步深陷其中,PC上瘾。这之后再出差,邱某都会拨打“老鸨”的电话,而“老鸨”早就把他的心思琢磨透了,只要邱某给钱,什么样的女子都可以介绍给他,比如“选美冠军”、“知名主持人”、“名校女大学生”,等等。
当然,价钱肯定是不便宜的,简单来说,就是花大价钱找快感,并且为了匹配“成功人士”、“大老板”的身份,“高端名媛”不仅腰细腿长,出入也有豪车接送,住着豪宅,但其实邱某究竟是不是大老板,高端名媛并不在乎,只要邱某能付得起钱就行了;邱某也不会特别去求证这些女子究竟是不是选美冠军、知名主持人,反正能满足他的虚荣心就行了。
不过邱某的年薪二三十万,并不能满足这部分开销,但邱某又拒绝不了美色的诱惑,甚至认为这些女子为他提供了情绪价值,让他乐此不疲,坠入了女人乡,自然也是要摆出“大老板”的气势,购置豪车和奢侈品,带着“高端名媛”出入高端场所,住五星级酒店,为此借贷消费。
但借的钱是要还的,邱某自己赚的钱花光了,借的钱也被挥霍一空,又怎么补上这个窟窿,而且还得维持自己体面的生活、大老板的形象,于是邱某又走上了另一条道路——诈骗。
邱某本身在亲戚好友中的评价就不低,又是在银行工作,姨妈曾问过他理财方面的事情,而邱某也知道这个姨妈有钱,便主动找了姨妈,特别保证了几句,声称回报高,风险低。姨妈则以为亲戚这层身份是个保障,邱某肯定不能忽悠她,没成想还是高估了邱某的为人。
短短半年内,邱某密会了160个“高端名媛”,据了解,邱某曾一天喊来了9个“名媛”,看着她们在自己面前撒娇卖萌,极大的满足了邱某的心理,而且有一次,邱某因为操作失误给对方多转了20余万,虽然内心也是懊悔的,但为了面子,他仍扮演着财大气粗的大老板的样子,让这些所谓的“高端名媛”、实则是涉嫌违法的卖Y女惊叫连连。
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卖Y、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在本案中,邱某以理财为由诈骗姨妈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邱某本是个大好青年,拥有着让其他人艳羡的一天,但却因沉迷于美色而使得自己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甚至严重伤害到了自己的婚姻家庭。也许有人会说是女人害了邱某,但邱某已经成年,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分辨事物的能力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美色确实具有诱惑性,但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克制,心存侥幸,肆意放纵,最终也只是自食恶果。
如果邱某能做到忠于家庭,那么也就不会一步错步步错,把自己送进监狱。
不过在调查邱某诈骗案中,也揭开了X交易骗局,警方顺藤摸瓜抓到了多名卖Y女,她们也将为自己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