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女子与异性合租导致的悲剧:合租3个月与室友发生关系
曹植说“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古代男女非常讲究避嫌,很多夫妻可能在结婚前都未曾见过面。这样的行为,现代人无法理解,甚至会觉得这是封建腐朽的思想。虽然男女之间不能见面确实是有些过于严苛,但男女之间避嫌这很有必要,特别是女性一定要对异性有所防范,不然最终只会祸害自己。(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现在的人受到一些开放思想和影视剧的影响,现在的年轻人不仅不懂得避嫌,甚至还创造和跟风了一种前卫的租房方式,男女混租。在现实生活中,年轻男女共处在一个屋檐下,往往产生的不是影视剧中那样甜蜜的爱情,产生的大部分都是悲剧。2018年在安徽合肥就出现了一起因男女合租引发的悲剧。
2018年2月12日,距离新年只有几天的时间,来自安徽合肥的一个年轻女孩居然选择在这个时候投湖自杀。到底是遭遇了什么样的磨难?才会让一个年纪轻轻的人抛弃如此宝贵的生命。女孩名叫赵娟,她刚走出校园。刚毕业的学生都是捉襟见肘,为了生存都需要勒紧裤腰带,普通家庭的赵娟也一样,为了省一笔开支,在租房的时候她选择了合租。
赵娟也不知道是为了跟风潮流,还是为了能够节省更多的开支,居然选择了男女混租,她与5个陌生男女住到一起。没想到钱没省着还给自己招来一个祸端!其中有一个男室友郭强对赵娟颇有好感,明里暗里都向赵娟表达过自己的爱意,但赵娟对他不感冒并且还非常的愤怒,被一人喜欢为何要如此愤怒?
因为郭强有女友,所以赵娟觉得郭强这样三心二意的男人非常的恶心,她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个花心男人的爱意。赵娟对郭强表示强烈的拒绝,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遭受拒绝的郭强不仅没有就此放弃,居然还不断骚扰赵娟!在这个房间住了三个月,郭强就骚扰了她三个月,也不知道赵娟为何不办理出来?
不堪其扰的赵娟只是对他发出言语上的警告,她的退让与妥协,最终还是祸害了自己。2018年2月8日,郭强以过小年为由,邀请所有的室友一起聚餐,赵娟可能是碍于室友的情面,也答应了聚餐的邀约。散场之后,其他室友有的去上班,有的赶回家的火车,出租房里只剩下了赵娟与郭强。
一直对赵娟心心念念的郭强觉得这是一个最佳时机,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他趁着赵娟不注意,一把将其抱住,然后强行将她拖到房间,准备对其实施侵犯。好在一个室友突然回来,才阻止了悲剧的发生。侥幸逃过一劫的赵娟,以为郭强会就此收敛,没想到赵强居然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2月11日,郭强在赵娟熟睡之后,直接进入赵娟房间给其来了一个霸王硬上弓。丢了清白的赵娟顿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痛哭流涕了一晚上。伤心欲绝的她最终还是忍不住,第二天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在异地的闺蜜,在闺蜜的劝说和鼓励下,她打电话报了案。警方采集了相关的证据之后,便让赵娟等待消息。
没想到警方离开以后,赵娟的情绪再度崩溃,她觉得就算能够把郭强绳之以法,也换不回她的清白,瞬间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产生了绝生的念头。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好在被一个在附近巡逻的保安看见,保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凭着他的良知义无反顾地冲到赵娟附近,将其扯下,然后对其进行劝导。
在她获救的同时,郭强也被警方逮捕。面对警方的审问,郭强居然说他们是你情我愿,他没有强迫赵娟。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QJ罪的主要构成有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否违背妇女的主观意愿,客观方面是否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郭强说他跟赵娟是心甘情愿,他没有强迫,如果真的如他所说,那赵娟为何事后要报案?很明显他这是为了给自己脱罪!
赵娟对他进行过多次的拒绝,他却不以为然,趁着赵娟熟睡之际,对其实施QF,他这一行为已经违背受害者赵娟的主观意愿,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但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QF,也同样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因此郭强的行为完全符合QJ罪的认定标准。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严重情节的,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郭强的行为还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因此他的量刑应当是在三到十年。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郭强犯QJ罪,判其有期徒刑4年。罪魁祸首的郭强为了一时的歹念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对于他这样的社会害虫没什么评价,他最终会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
只是作为受害者的赵娟,她本应该可以避免这个祸端,如果她对异性有足够的防范意识,如果她能在郭强对她第一次进行骚扰的时候就果断搬离这个租房,只是可惜没如果,人生无法从来。希望赵娟经此一事之后,能够吃一堑长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