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亿万富姐情迷小鲜肉,为他花一个亿,结果直接判死刑
有钱一定会幸福吗?在2013年,在浙江的一位亿万富姐喜欢上了一位小鲜肉后为他花光了一个亿,但最终结果却直接给判了死刑,这是怎么一回事?
1972年,朱小妹出生在浙江绍兴的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父母辛勤的工作只为让她的未来更好一些,不要像他们一样只能做苦力活。而朱小妹也在父母的呵护和帮助下读完了高中但并没有考上大学,于是高中毕业之后的朱小妹便来到了社会上打拼,希望可以尽早地实现财富自由。
在随后的打工生涯中,朱小妹进过工厂当过厂妹,但枯燥乏味的流水线生活以及迟迟不见上涨的工资都让她失去了坚持下去的想法。在离开工厂之后,朱小妹便在社会上四处投递简历,寻找更加适合自己的工作,随后的打工生活中,她卖过保险也做过房产中介,一步步积累下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有了这笔财富之后,朱小妹便开办起了公司,经营着一家房产公司,白手起家的她随后也就有了庞大的家业。随后在2013年时,她还经营了当时极为火爆的一家专门为新晋宝妈服务的豪华月子会所,只不过在她事发之后,这家月子会所也就没有了往日的风采。
在事业经营地顺风顺水的同时,她原本也有着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和婚姻,他们夫妻俩和儿子一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在这种幸福的表象之下,他们的家庭却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暗流涌动,最终他们的婚姻还是破裂了,不仅儿子归丈夫抚养,离婚后的财产也被丈夫分去了大半,那么在他们的家庭中究竟出现了什么变故?
在十余年前,当时刚刚订婚的朱小妹在做生意时便认识了一名年轻帅气的男子林某,并在随后的交流中,两人之间也互相产生了一些好感。但当时,林某刚刚成婚,而朱小妹也已经举办了订婚仪式,婚礼也在不久后便会开始,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两人公开了恋情,那么毁掉的不仅是两个新家庭,他们二人的名声也会受到很严重的影响。
于是,在他们俩人合计下这段感情便被隐藏了下来,而随后两人便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出现在对方家人的视线中,更是以工作为由去创造两人单独相处的环境。但随着朱小妹生意越做越成功,而林某却一直原地踏步,林某在对朱小妹的感情上便有了一些改变。
2009年,在林某的情话中,朱小妹便想到了离婚,只要两人都离了婚,那么他们再去重新组建家庭后便不会被人说三道四了,还可以和对方永远在一起。于是,在随后的一天里,朱小妹便对丈夫提出了离婚,成为单身富婆的她也等待着林某的回应,但林某随后的做法却一次次地让她失望。
林某一直没有想过要和妻子离婚,于是在之后的日子里,林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脱和拒绝朱小妹的要求。而朱小妹为了让林某答应离婚,在之后的生活中不仅为他买豪宅、购豪车,在生意上也对他照顾有加,前前后后为他花费了一亿多元。
2013年,月子会所建成之后,她还邀请林某来担任会所的董事,但这些都没能让林某离婚。时间久了之后,朱小妹也看到林某并没有和她结婚的想法。再加上从2011年开始,其名下公司在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让她的精力也无法一直放在林某的身上。
为了解决经营上出现的亏损和资金链的短缺,朱小妹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掩盖项目操作中的实际情况,并隐瞒了资金的实际用处。她从富婆张某、孙某等人手中借来了数千万元后,二人又先后向朱小妹介绍了其他朋友投资她的项目。
直到2013年8月,朱小妹以这种方式从数名被害人身上获得超过10亿元的投资款,期间归还本息共8.4亿元,归案后,剩余的1.9亿元已无力偿还。
在情感上被林某欺骗,而在事业上也陷入了泥潭中无法自拔,朱小妹的精神也变得崩溃,时常需要买一些助眠的药物和抗抑郁的药物来维持正常生活。而她也将自己的这些遭遇全部都怪罪到了林某的头上,认为这些都是林某害的,于是一场精心预谋的报复计划便在2013年8月11日开始实施。
当林某洗漱完准备和往常一样服用药物,但却不知他的药物已经被掉了包,且朱小妹为了达到目的,在胶囊内投注的药粉含量是正常情况下的6倍。于是,林某在服药之后很快便出现了意识模糊等症状。当她看到林某已经没有了呼吸之后,朱小妹便离开了这处住所。
当晚,她特意将前夫和儿子一起约到了饭店里吃饭,此时的她极为后悔当初离婚的决定,但当她想到自己已经将林某杀害后,依然没有选择和前夫复合。吃完饭后,朱小妹便独自来到了一家高档宾馆,在宾馆的房间内写下了遗书,服下了过量的助眠药物后便失去了知觉。
次日下午12时许,一直不见住客朱小妹退房的宾馆服务人员在拨打了房间电话等提醒措施后,依旧无人回应。担心之下便拿着房卡打开了朱小妹所在的房间,看到了昏迷不醒的朱小妹后,服务人员便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的朱小妹被救了下来,而民警在对朱小妹当晚所在的房间进行调查时,发现了其遗留下来的遗书,以及自杀时所服用的药物,同时也在其包内发现了两张纸条和一部手机,纸条上她分别写下了这部手机是林某的,以及林某在她的住所里,并附上了地址。当民警按照地址找到时,林某已经毒发身亡,他被自己的情人给判了“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朱小妹因无法正确处理自己与林某之间的情感纠纷,在债务压力和情感上的冲突下,使得朱小妹对林某产生了恨意和报复心理。随后,朱小妹将其引至案发现场,并有预谋地通过投放可致人死亡的药物成分,对林某施加伤害,随后带走手机关闭房门等做法,也表明朱小妹当时存在放任其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形。
而朱小妹在报复心理下,以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方式致使林某死亡结果的发生,朱小妹的行为便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应当严判。
除此之外,朱小妹通过虚构、隐瞒投资项目,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方式从张某等人手中骗取大量财物,其这一行为构成了集资诈骗罪。在归案前,其仍有1.9亿元本金尚未退还给被害人,数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那么她也需要为此付出代价。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集资诈骗罪对朱小妹作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朱小妹集资诈骗所得的赃款进行追缴并退还给各受害人。除此之外,在附带民事赔偿上,朱小妹还要向各位受害人赔偿损失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