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女教师浏览黄色网站,惨遭同事偷拍,因一句话酿成血案
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曾说“情欲犹如炭火,必须使它冷却,否则,那烈火会把心儿烧焦。”我国清代著名教育家申居郧也曾说过“纵欲之乐,忧患随焉。”人都会有欲望,这是人的本性,欲望虽然可以使人快乐与幸福,但欲望往往也是人遭受磨难的根源,无欲则刚,很少有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欲念,非常容易放纵,一旦放纵那就可能会给自己招来灾难。
发现死者:
2019年5月,某中学一名姓王的男老师离奇死在自己家中,被前来寻找他的同事发现。同事透过窗户,看到王某衣不蔽体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无人他怎么叫唤都没有反应,担心出什么问题,立即找到物业工作人员,打开王某的房门,进到里面才发现,原来王某已经归了西,立即打电话进行报案。
通过法医的鉴定,王某系被钝器敲击头部,失血过多死亡,且X器官被人用刀割除。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一把带血的小刀和烟灰缸,并从上面提取到指纹和DNA信息。凶手与王某之间是有多大的仇恨?不仅夺命还要断根?警方怀疑凶手可能是女性,王某可能与凶手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
锁定嫌疑人:
警方立即对王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调查后发现,王某没有与任何人结仇。难道是陌生人作案?办案民警在翻看王某的手机时,发现了端倪,王某与一个名叫晓彤的日子近日联系频繁。警方通过走访后得知,王某与晓彤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平日里两人也没有什么交流,如果两人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为何会打这么多电话?
警方立即对晓彤展开调查,发现晓彤在前一段时间突然从学校离职。晓彤突然地离开,加剧了警方的怀疑,警方立即对晓彤进行追查,没几天警方就将晓彤抓捕,面对警方的审问,晓彤哭哭啼啼地向警方道出事情的真相。据晓彤交代,她会对王某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完全是王某逼迫,让她忍无可忍。
犯罪动机:
晓彤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2月份来到这所中学实习,她与王某两人管理一个班级,虽然管理同一个班级,但两人一直都没有什么交流。直到3月发生的一件事情,两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一次王某未经允许擅自借用了晓彤的笔记本电脑,然后无意间发现了晓彤的秘密。
因为晓彤眼界比较高,所以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男朋友。她才20来岁,常年过着单身生活,内心难免会有所空虚和寂寞。可她又有些精神洁癖,不愿意花钱去一些娱乐场所寻欢作乐,而且她也知道这会触及法律红线,所以便用电脑浏览一些有色网站,以此来满足自我。其实这会损害她的健康,但她无法克制自己内心的欲望,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秘密会被人发现。
王某发现晓彤的秘密之后,没有广而告之,只是拿出手机偷偷将这一切拍了下来,然后用这些照片去威胁晓彤。晓彤本就是入世未深,还是一个女孩,对于自己的名声务必在意。为了维护自己的名声,只能委曲求全。双方约定完事之后,王某就删除这些照片,王某提上裤子就翻脸,不仅不愿意删除照片,了满足他的特殊癖好,还逼迫晓彤跟他一起做情趣游戏。
王某的屡屡逼迫,终于将晓彤的耐心消磨殆尽,不想永远被王某控制,绝望中的晓彤想到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那就是让王某永远消失。其实晓彤应该选择报警处理,因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怨恨已经完全侵蚀了晓彤的脑子,她带了一把刀主动去找了王某,在两人发生关系时,趁王某不备,用刀割掉王某的命根子,没有任何防备的王某痛得在地上打滚。听着王某的哀嚎,晓彤并未就此收手,拿起一旁的烟灰缸,狠狠地向王某的头砸去,将一直以来的憋屈全部都发泄在了此刻。
直到看见王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才停手,冷静片刻晓彤先删掉了王某手机里的照片,然后慌忙逃离现场。由于王某一直没去上班,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听,学校的同事担心他出事就去他家找他,然后就发生文章开头的那幕。
法律分析:
不管晓彤的动机如何,她杀害王某的行为都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晓彤用刀割掉王某器官,然后将其砸死,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属于故意杀人罪严重情节,依法应当严惩。
但王某本身存在QF晓彤的犯罪行为,依据规定受害者本身存在错误,依法可以对被告人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法官应当考虑这一情形,量刑时应当适当地从轻或者减轻刑罚。法院没有公布晓彤最终的刑罚结果,可以肯定的是应该不会被判处死刑。
有人说“最大的仇敌,莫过于自己的情欲。”晓彤和王某就是因为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情欲,所以才导致这样的悲剧。食不过绝,欲不过多,我们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内心的欲望,不管是情欲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