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美女醉卧小区健身场,被男邻居捡尸,最终酿伦理纠纷
常言道“安全来自长期的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凡事安全第一,是父母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小时候,生活在父母庇护下的我们,难以话语中,内涵的深意。长大后,离开家乡,远赴外地,独自租房、生活,失去父母庇佑的我们,在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时,逐步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尤其是生活在外的女生,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走夜路,不跟陌生男人说话,当警惕成为一种习惯时,危险、麻烦会逐步减少,一旦放松警惕,给心怀叵测的人,提供趁虚而出的机会,自身可能受到受伤。
2021年的湖北,一位美女醉倒在健身场,被男邻居捡尸后,引发一场悲剧。美女名叫阿梅,是位容貌美丽,身姿婀娜的女人,案发当天,她喝醉酒,倒在小区里的健身场所,不省人事,当她再次醒来时,发现一名陌生男人,离自己很近。
仅存的酒意彻底消失,害怕从心底升起,她放声大叫,男子被吓得瘫坐在地,捡起衣服,落荒而逃。女人蜷缩身体,用双手紧抱住自己,眼泪从眼眶流下,调节心情后,她来到警局报案,那么醉倒期间,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喜爱喝酒的女人
心情烦闷时,阿梅喜欢借酒消愁,2021年,她被相爱多年的对象背叛,失去爱情,伤心欲绝的她,终日郁郁欢,在工作中,频频出错,最初,老板念在她是老员工,只是说教几句,没有怪罪。
直到她犯了严重的错误后,老板无法再忍,指责她不应该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从旁观者的角度,老板说的话有道理,可深陷其中的阿梅,只觉得委屈,她抹着眼泪,离开老板办公室。
工作、爱情均受到挫折,抗压能力不强的阿梅,情绪日渐崩溃,7月,她约好友,出来喝酒。饭桌前,她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满腹的委屈,再次涌上心头,眼眶逐渐湿润,趴在桌上,痛苦。好友心疼不已,劝说她赶紧回家休息,她不愿意,再次拿起酒杯,饮入腹中...
一杯接着一杯,阿梅有了醉意,不断的说胡话,想把内心积攒已久的愤懑,全部发泄,好友知道她喝醉了,站起身,将她扶起,打算送她回家。阿梅心生恼火,用力推开朋友,重心不稳的她,跌坐在地上。
背后传来的疼痛,令她更加难受,坐在水泥路上放声痛哭,引得路人驻足观看。朋友赶紧扶起她,来到小区门口。或许是路边的风,让她有了意识,发现身在小区后,就让朋友先回家,别耽误第二天上班,她自己能回家,紧接着,摇摇晃晃的,朝家走去。
心生邪念的男邻居
从小区门口,到居住的单元楼,有一段距离,路过健身场地时,晕头转向的她,跌倒在地上,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呕吐,待胃里的东西吐干净后,她感觉浑身轻松,靠在健身器材上,打算休息几分钟,再回家,谁知,酒精上头,眼皮越来越重,她睡着了。
晚上10点左右,姚某跟好友们吃完晚饭,准备回家,恰好看见昏睡的阿梅,出于好奇,姚某走上前,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忍不住捂住鼻子,当他把视线,转移到阿梅的脸上时,心脏“扑通,扑通”的直跳,情不自禁的,想弯腰,将她扶起。
好友们赶紧拉住,劝告他,不要多管闲事,迫于无奈,姚某跟着朋友回到家中,但心中一直想着漂亮的阿梅,晚上12点左右,好友们陆续回家,姚某暗自欢喜,明白机会来了。他来到健身场地,发现阿梅扔在浑身,心中的无名火,越来越旺盛,不自觉的,朝女人走去。
害怕被人发现,他就把昏睡中的阿梅,搀扶到隐蔽的草丛,伸手双手...恍惚间,阿梅察觉到异常,睁开双眼,紧接着,就出现本案开头的一幕。被警方逮捕后,姚某坚称,阿梅没有反抗,他没有QJ,事实是否如此?
QJ指的是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X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人是否构成QJ罪,关键点在于,是否“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女性被欺负时,会用大声呼救、身体搏斗等明显的方式拒绝,如果行为人依旧继续,就构成QJ罪。本案中的阿梅,处于醉酒昏睡的状态,不可能做出明显的反抗,表面上看,姚某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其实已经违背。
在QJ罪的定义中有“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QJ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QJ等,因此姚某的行为涉嫌QJ。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趁人之危是属于卑劣的行为,姚某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为自身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一时的放松,就让自己受到伤害,可见,我们应该随时保持警惕,同时,阿梅的经历,为爱喝酒的女性敲响警钟,一定要控制饮酒量,喝醉后,需要找靠谱的朋友,帮忙送回家,不能使自身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