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河南母女二人为骗彩礼,结婚4次当9天新娘,丈夫3天必死
古代结婚需要给出彩礼,以示尊重,这也是对女方父母将女儿抚养成人的一种适当补偿。除了男方会出一批彩礼钱,女方家庭有时也钱财相陪,视为陪嫁礼,因此有人戏称出嫁新娘为“赔钱货”,这其实是对女方父母重视其人、表达心意的陪嫁礼的一种玩笑揶揄,不带任何恶意。
彩礼的习俗一种保留至今,钱财往来本无可厚非,适当即可,但有的家庭却将彩礼看成了赚钱的法宝,巧嘴一张,就轻飘飘吐出好几十万,俨然将婚姻物化成了买卖交易。为了打击这一恶俗,《民法典》还专门进行了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从法律上进行规范,天价彩礼现象有所好转。在规定未出台之前,河南曾出现一对有心母女,她俩看上了婚姻赚钱来得轻松、来得快,竟专以彩礼赚钱,一女四嫁,不惜背上克夫的骂名,祸害四个家庭,酿出四条人命。
这对母女分别叫作田雪芹、李慧杰,二人靠彩礼盈利的想法来源还需提到李慧杰小时候的经历。田雪芹二十岁左右嫁给了河南安阳汤阴县瓦岗村的李某,不久后生下女儿李慧杰。李家贫寒,仅仅靠几亩地维持生活。不幸的是,李某命短,李慧杰未及成人就撒手人寰。
一家只剩母女二人相依为命,所有重担全压在了田雪芹身上,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窘迫不堪。李慧杰到了16岁,为了缓解家庭压力,辍学回家,帮助田雪芹干起了农活。李慧杰人虽长得小,却聪明伶俐、手脚利索,邻村有位人家看上了她。
田雪芹深知女儿不可能一辈子留在家中,总得谈婚论嫁,可李慧杰一走,所有活全落到她一人身上,家中也只剩她孤苦一人,所以田雪芹不愿意李慧杰轻易嫁出。不过,对方诚意十足,多次上门拜访,也都准备了好礼,田雪芹的心渐渐磨得软了下去,同意了婚事,但要1.1万彩礼。
这笔钱在当时的农村不算少,可田雪芹反倒觉得自己亏了。男方家庭一听娶个妻子要这么多钱,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老实拼凑出1万余元。田雪芹拿到一大叠现金,突然觉得彩礼钱十分好赚,只要有个女儿就行。这个想法一出现,她越想越认为可操作性极大,便找到了李慧杰,教唆她谋杀亲夫。
李慧杰本来就唯母亲是从,一听能赚大钱,没有多想,主动问起谋杀方式。由于田雪芹年轻时跟赤脚医生学过制药,对很多毒性药材颇为了解,所以她“重操旧业”,制出了不少无色无味的毒粉,而这些毒粉将由李慧杰婚后倒入丈夫碗中。
因为药效有限,李慧杰必须在短期内下毒,所以每次过门不到三天,就会出现新婚丈夫暴毙身亡的状况。不过,死者没有中毒迹象,因此大家没有怀疑是意外死亡,只以为是生死轮回的天意。
用这种办法,李慧杰三嫁,死了三任丈夫,也成功拿到了一笔不菲的钱财,共计1.5万余元。第一次结婚能出价到1.1万元,但后面却每况日下,主要因为李慧杰嫁一个死一个,村里人认为她克夫,不值出太多钱。
说实话,如果不是实在找不到妻子,谁会找上一个“煞星”?2001年,一个邻村男子黄某强看上了李慧杰。他是大龄单身,无奈之下才找上了李慧杰。黄家以秦晋之礼对待李家,可在李家母女眼中,是一桩生意上门了。
这单婚事谈得很快,黄家给够了几千元就成功牵上了红线。1月18日,黄某强为了冲掉李慧杰克夫的晦气,特意选了个黄道吉日,但仍没躲过三天后双眼一闭。黄某强父母老来丧子,心痛不已,他俩的儿子身体健壮,不像短命之人,二老怎么也不肯相信儿子去世的事实,便找来医生,哭着乞求对方一定要救活人。
结果,医生一检查,发现黄某强竟死于毒杀。一家人发觉事情不简单,立马报了警。经排查,毒物来自一碗麦片,而它正是由李慧杰亲手泡制。警方找上李家核实,24岁的李慧杰见事情暴露,害怕得六神无主,一股脑说出了始末。
田雪芹与李慧杰用婚姻掩盖犯罪,借婚姻赚钱,牟取利益1万余元,为人不齿,这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造成了社会层面巨大的负面影响。此外,二人借丈夫对妻子天然的信任,下药杀人,致使受害者高达4人,非法剥夺了他人宝贵的生命权,涉嫌触犯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命仅此一次,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珍贵的,所以杀人属于十分严重的情形,如果受害者不存在主客观错误,一般嫌疑人都将判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个案子中,死的四个受害者不存在错误,是无辜枉死。从这一点来看,田雪芹、李慧杰不存在从轻情节。虽然李慧杰面对审问,积极配合,主动供述了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减刑,但只是“可以”,不是“应当”。她俩惨杀了四条无辜人命,即使毫无保留地进行了供述,悔改、认错态度不错,但也更改不了重刑的结局。最终,二人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