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因遭丈夫嘲笑做隆胸手术,手术失败后将丈夫化学阉割
作家亦舒曾说过:“动了真感情的人都会喜怒无常,因为付出太多,难免患得患失。”
有些人认为在爱情的世界里,并不是势均力敌的,总有一方会更看重这份感情,并且愿意为这份感情付出更多。
当沉浸在爱情中的时候,任何付出都是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的,但是长期付出得不到回报,对爱情不再坚定不移的时候,付出多的那一方就会心生不甘。
本案讲述的就是一起女子为爱情不惜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却遭无情嘲笑引发的案件。
田蕊(化名,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是一家模特公司的模特,但是因为身材原因,经常接拍一些学生玩具、零食或是童装的广告,这让她十分郁闷。
后来,田蕊结了婚,但是不论婚前还是婚后,老公张超总是时不时地嘲笑田蕊平胸。
然而,张超不管田蕊在不在场,都会肆无忌惮地将目光放在其他美女身上。
婚姻生活中,备受冷落的田蕊曾无数次地因为这个问题和丈夫发生激烈争吵,但是张超却直言,“自己改不了,只是看看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
田蕊问张超,如果自己去做隆胸手术,也拥有傲人身材之后,张超会不会重新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
张超听后显得十分激动,并且全力支持妻子去做整形。
探明丈夫的心意,田蕊其实还是很伤心的,她在镜子前反复观察自己如幼童一般的身材,最后所有愁绪化作一缕叹息。
田蕊拿着钱找了好几家美容机构,但是由于体质原因,都被拒之门外了。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在自己身上动刀,却频频遭到拒绝,田蕊变得有些暴躁。
之后,她不再强求美容机构的规模和等级,只看对方的术后效果和肯不肯给自己做。一番辛苦下来,终于有一家同意了田蕊的要求。
主刀大夫给田蕊的建议是先填充较小的假体尝试一下,但是田蕊很固执,无论大夫怎么劝说,她都要一步到位直接填充丰盈的假体,并不惜提高价钱。
大夫拗不过,同时也怕田蕊这个冤大头跑了,于是只能冒险完成了手术。
术后,大夫给田蕊开了好多药,并罗列了超多的术后注意事项。
之后,大夫便就让田蕊回家休养了。
回家后,感受着丈夫为自己忙前忙后的热情,田蕊觉得这钱没白花,即便自己再疼再冒险,只要能拴住丈夫的心,那也值了。
可是,田蕊很快就发现自己身体出了状况,手术的刀口处出现了红肿、发痒的状况,身体里的假体填充物让她感到痛苦不堪。
与此同时,她开始出现连续发低烧的症状。
田蕊觉得是自己洗澡的时候,可能伤口沾水了,于是赶紧加大药量,吃了好几片消炎药。
最终,田蕊因为自己的敏感体质引起了严重的术后感染,因为就医不及时又耽误了病情。
出院后,田蕊胸口皮肤留下了永久性的疤痕。
对于田蕊的遭遇,张超不但没有任何同情,还在妻子住院期间和单位新来的美女搅和在了一起。
回家后看到田蕊的样子,更是嘲笑她:“你要COS谁啊,成天挂俩护心镜!”
看着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的肆意放纵,身上别的女人的香水味还未散去,就回来嘲笑病痛中的自己,田蕊很纳闷自己当初到底看上张超哪一点。
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后,田蕊开始反思,最终她得出结论:张超一无是处,还是个渣男。
顿悟后,田蕊觉得自己曾经的委曲求全,曾经受过的苦难,都显得那么可笑。
看着每天喝得醉汹汹回家的丈夫,听着耳边时不时传来的嘲笑,以及每次都以养病为由拒绝和自己同床的借口,田蕊的心仿佛跌入了谷底。
她开始厌恶张超的脸,痛恨每次张超在自己生活里出现。
最终,田蕊偷偷买来了抑制男性生理功能的药品,替换了张超的营养品、维生素等。就这样,张超在服用了大量药物后,失去了正常的男性功能。
后来,张超发现自己失去了生理功能,便报警寻求法律的帮助。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田蕊使用药物替换张超营养品的行为,从而致使丈夫失去了男性功能,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经鉴定后,田蕊对张超的伤害属于器质性的,不可恢复。因此,田蕊的行为致使张超严重残疾。
经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张超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虽然当下社会推行婚姻自由,结婚和离婚都不会费很大力气,但是婚姻仍然需要非常慎重,因为婚姻不止代表爱情,还代表了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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