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因妻子臀部有胎记引发的血案
英国散文家培根曾说过:“人们喜爱谎言,不仅因为害怕查明真相的艰难困苦,而且因为他们对谎言本身具有一种自然却腐朽的爱好。”
人们进入社会后,说谎似乎就成了家常便饭。面对那些不想让其他人知道的真相、那些不愿意让外人探寻的过去,谎言似乎成了最好的遮羞布。
但是长期处在被无数谎言的人生中,久而久之,自己也会迷失最真实的自我。
人们任由谎言像付骨毒蛇一般,攀附在自己的生命当中,而自己也甘心情愿地沉迷在谎言编织的美好世界里。
丁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是一个偏僻农村走出来的年轻人,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以高中念完就跟着村里人出来打工了。
初入社会,丁某没什么经验,更不懂如何为自己的将来规划,找工作的时候遭遇了不少挫折。
最后,丁某降低了自己的标准,想着只要包吃包住就行,干什么无所谓。
就这样,丁某在大城市里干起了城管的工作。这工作听着很体面,但实际上做的都是一些费力不讨好的事。
很多时候,协管在老百姓眼里跟那些黑社会的流氓打手没什么分别。
在工作的期间,丁某经历过好几次让自己良心上过意不去的事情,久而久之,他也就对这份工作失去了信心。
辞职之后,他决定回家务农,远离之前的工作和生活。
回到老家后,丁某想要结婚,不过相亲了好几次,都没有人愿意嫁给丁某。
因为丁某之前的工作,相亲的几家姑娘都表示不能接受。
时间一晃,丁某就成了大龄剩男。
附近的村子挨得很近,所以村里每个人都兜不住秘密。在丁某的一再要求下,丁某家里人托关系,去更远的地方给丁某说亲。
经过一番努力,丁某终于找到了一个肯答应嫁给他的女子。
虽然对方比丁某大两岁,之前也谈过对象,但是丁某觉得无所谓,只要人踏实勤快,其他都好说。
就这样,丁某和赵某办理了结婚手续。
婚后,赵某的表现丁某还比较满意,家里家外干活是一把好手,除了有点过于喜欢打扮之外,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丁某是农村人,思想比较保守,再加上和赵某在结婚之前没见过面,所以两人成了婚每次同房都是熄了灯抹黑进行的。
半年之后,丁某和赵某才真正地熟络起来。一天,妻子赵某干活的时候扭伤了腰,不能剧烈运动,只好卧床养伤。
丁某从村里的卫生所开了药,赶忙帮受伤的妻子敷药推拿,丁某担心药油弄脏妻子的裤子,就把妻子的裤子往下拽了一截。
这时,妻子臀部一块明显的胎记呈现在丁某的眼前,瞧着这块胎记,丁某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可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丁某自从看到妻子臀部的胎记之后,总有种不太好的感觉徘徊在心间,可是自己却没有头绪。
丁某仔细回忆,他觉得这胎记眼熟,但就是没有想起是什么时候见过,这让他变得十分焦躁。
为了弄明白,丁某背着所有人查起了妻子结婚之前的过往,逐个联系了先前和自己一起工作的同事,希望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几天之后,丁某终于得到一个重要线索,他发现赵某竟然有一段时间和自己在同一个城市,甚至是同一片区域打过工。
在同事的提醒下,丁某想起了一段被遗忘的经历。有那么几天,丁某为了多赚点钱,通过舍友表亲的帮助,在扫黄队做过几天的临时工。
记忆瞬间回笼,妻子身上的胎记和记忆力的画面重合,丁某看着养伤的妻子,心里升起了阵阵怒火。
原来在扫黄大队帮工的时候,丁某曾经和同事们查抄过一家洗浴中心。
当时他和同事们冲进包间的时候,就看见了一对纠缠在一起的男女,而那名女子的屁股上就有这样一块胎记。
丁某还清楚地记得,当时这个女子为了不被抓走治安拘留,甚至没脸没皮的当着一群大老爷们儿撒泼打滚,丝毫不顾及自己的丑态。
当时丁某没见过这种场面,光顾着震惊了,根本没注意那个披头散发的女子长什么样。
但那个最先吸引目光的胎记,却记得一清二楚。
气愤的丁某拉起床上的妻子,连珠炮似的责问,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由于赵某有伤在身,更加不是身强体壮的丁某的对手。
愤怒的丁某还对谎话连篇的妻子一顿暴打,直到他发现倒地的妻子脑后殷出鲜血,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
案发后的第二天,丁某来到了警局自首,交代了所有的犯罪过程。
本案中,因为丁某发现赵某曾经从事过X买卖,所以和赵某产生了矛盾,在争执的过程之中,赵某还是对丁某谎话连篇,最终引得火冒三丈的丁某情绪过激将赵某杀害。
“过激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也属于故意杀人,指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讲被害人杀害。
由于激情杀人属于故意杀人,所以在审判时是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的,但由于其杀人行为事先无预谋,所以其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大。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定丁某犯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婚姻应该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坦诚、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靠着谎言和欺骗得到的婚姻,注定在真相大白的那天走向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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