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思律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你们分得清吗?
一、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健康造成危害,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事先对其伤害行为能够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没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什么程度的结果,都在它的主观意图之内。所以一般可以根据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重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是故意伤害罪。根据《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提起诉讼,不需要符合轻微伤害标准。
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故意的。刑法第232条,第:条,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予处罚。
三、两者区分
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行为人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只是故意危害他人健康的,即使该行为客观上导致他人死亡,也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即使其行为没有导致他人死亡,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确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谋杀,应当遵循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清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实施犯罪的手段、使用的工具、地点、强度、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以及行为人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