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爷爷去世孙女可以继承房产吗?

作者 :璐寒 2023-12-26 21:27:20 围观 : 评论

一、孙女能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吗

爷爷去世孙女可以继承房产吗?

1、依据《民法典》规定,孙女能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2、《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哪些继承属于涉外继承

1、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涉外因素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或与继承遗产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涉及外国的因素。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涉外2.客体涉外3.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涉外。

 2、特征:

 (1)涉外继承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

 (2)涉外继承主要是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

(3)涉外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在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程序:

(一)依照继承法规定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

  (二)下列情况可由有管辖权的公证处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1)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

(2)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或不动产;

  (3)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境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三)下列情况公证处则不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而是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出具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这些证明书发往域外,再按照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或被继承人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1)当事人需要继承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不动产;

(2)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

  (3)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

(四)申办涉外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均应向同一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有的当事人在域外或外地工作不能前来的,要办理委托书,委托亲友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分别经当地或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和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当事人在香港的,应由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继承人中有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向公证机关提供合格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五)已当事人申办涉外继承权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其他根据;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在没有以上证明的情况下,应提交尸体火化单据;对于早年死亡无法提供直接证据的,可根据死者墓碑照片、死者讣告以及其他足以证明死亡的证据,同时须由两个以上的知情人作证;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公告。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存款单、有价证券和数额等有关材料。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遗嘱人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例如:提交结婚证书或收养关系证书,证明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也可以提供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特别应注明继承人对死者生前是否尽过扶养、抚养、赡养的义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

(6)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本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孙女能否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你服务,并且,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相关文章

  • 试用期员工不接受调岗,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不接受调岗,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试用期员工不接受调岗,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有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能辞退。如果因不接受调岗而辞退的,要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2023-12-26 21:32:55
  • 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 网友咨询: 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无论童工是否自愿工作,用人单位招收童工工作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童工年龄标准为不满16周岁。某些特殊行业...

    2023-12-26 21:32:46
  • 员工为公司开发新产品,专利权应当归属于谁?
    员工为公司开发新产品,专利权应当归属于谁?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用人单位,但如果双方有约定的一般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来进行决定归属权是属于谁,但如果是非职务的发明那么一般的归属权就会属于个人,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压制。网友询问:员工为公司开发新产品,专利权应当归属于谁?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郭飞律师解答: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

    2023-12-26 21:32:38
  •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依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要约的有效期是在承诺期内,如果在承诺期内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而对于要约的承诺期,是有不同计算方式的。要约承诺期限的计算: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参考了公约和通则,规定了两种标准。1、信件与电报,以信件作出的要约,其承诺期限自信件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中没有载明日期则从信封上的日期起算,电报则从交发时起...

    2023-12-26 21:32:29
  • 监护权的内容及职责
    监护权的内容及职责

    导读:子女监护权是指监护人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

    2023-12-26 21:32:16
  • 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赖声洪律师为大家解答
    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赖声洪律师为大家解答

    一、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1、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约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否则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2023-12-26 21:32:02
  • 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谁负责支付
    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谁负责支付

    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1、工伤伤残鉴定费用一般为350元的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3-12-26 21:31:48
  • 2023犯罪动机是不是犯罪构成条件?岳成律师为大家解析
    2023犯罪动机是不是犯罪构成条件?岳成律师为大家解析

    一、犯罪动机是不是犯罪构成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动机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例如过失犯罪是没有犯罪动机的,但仍然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2023-12-26 21:31:37
  • 2016年新婚姻法中同居与事实婚姻如何规定?现在还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吗?
    2016年新婚姻法中同居与事实婚姻如何规定?现在还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吗?

    一、2016年新婚姻法规定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关系婚姻法修改之后,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1年12月24日、2003年12月25日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根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从2004年4月1日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除属于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情...

    2023-12-26 21:31:26
  •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

    2023-12-26 2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