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方式?

作者 :敏函 2023-12-26 21:27:37 围观 : 评论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方式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方式?

1、对原始的检验鉴定提出重新检验、鉴定

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来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按照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2、对事故认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

虽然《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规定申请重新认定的程序,但公安部2000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对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既然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结论,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公安部2006年8月24日发布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这种申请有着明确的依据,不失为一条可以尝试的救济途径。

3、向上一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007年5月2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四项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该项举措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4、通过交管部门内部监督机制纠正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根据交管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映,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此救济途径的依据如下:

(1)《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2)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3)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通过获取证据材料,庭审质证,推翻责任认定

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有疑异,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的规定,积极获取事故认定的证据材料,了解和掌握事故认定的全部信息。同时,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人员出庭,对其作出事故认定的事实情节及疑点进行当庭质询,并针对责任认定结论矛盾和违反常理之处适时提出反驳意见,争取法官的支持。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法律咨询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相关文章

  • 试用期员工不接受调岗,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不接受调岗,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试用期员工不接受调岗,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有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能辞退。如果因不接受调岗而辞退的,要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2023-12-26 21:32:55
  • 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 网友咨询: 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无论童工是否自愿工作,用人单位招收童工工作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童工年龄标准为不满16周岁。某些特殊行业...

    2023-12-26 21:32:46
  • 员工为公司开发新产品,专利权应当归属于谁?
    员工为公司开发新产品,专利权应当归属于谁?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用人单位,但如果双方有约定的一般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来进行决定归属权是属于谁,但如果是非职务的发明那么一般的归属权就会属于个人,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压制。网友询问:员工为公司开发新产品,专利权应当归属于谁?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郭飞律师解答: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

    2023-12-26 21:32:38
  •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依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要约的有效期是在承诺期内,如果在承诺期内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而对于要约的承诺期,是有不同计算方式的。要约承诺期限的计算: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参考了公约和通则,规定了两种标准。1、信件与电报,以信件作出的要约,其承诺期限自信件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中没有载明日期则从信封上的日期起算,电报则从交发时起...

    2023-12-26 21:32:29
  • 监护权的内容及职责
    监护权的内容及职责

    导读:子女监护权是指监护人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

    2023-12-26 21:32:16
  • 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赖声洪律师为大家解答
    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赖声洪律师为大家解答

    一、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1、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约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否则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2023-12-26 21:32:02
  • 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谁负责支付
    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谁负责支付

    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1、工伤伤残鉴定费用一般为350元的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3-12-26 21:31:48
  • 2023犯罪动机是不是犯罪构成条件?岳成律师为大家解析
    2023犯罪动机是不是犯罪构成条件?岳成律师为大家解析

    一、犯罪动机是不是犯罪构成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动机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例如过失犯罪是没有犯罪动机的,但仍然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2023-12-26 21:31:37
  • 2016年新婚姻法中同居与事实婚姻如何规定?现在还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吗?
    2016年新婚姻法中同居与事实婚姻如何规定?现在还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吗?

    一、2016年新婚姻法规定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关系婚姻法修改之后,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1年12月24日、2003年12月25日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根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从2004年4月1日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除属于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情...

    2023-12-26 21:31:26
  •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

    2023-12-26 2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