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常识法律知识,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是第三人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后,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民事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具体是指如果第三人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法构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民事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事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往往存在某种密切的关系。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归还欠款及亲属关系中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归还欠款等。
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
以上就债权债务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债权债务法律常识、债权债务纠纷相关内容,请关注法构网债权债务律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