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认定

作者 :橘璇 2023-12-19 09:01:30 围观 : 评论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从法律条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这似乎没有什么异议,但在审判实践中,对此条法律的理解却不统一,有人认为“有配偶”一词只能理解为法律婚,即经过登记结婚的合法婚姻,如果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也有人认为,“有配偶”一词既包括登记婚,也应包括事实婚,否则不利于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比如有人同一天与两个女人举行婚礼但都不去登记,如果对这种恶劣行为不加制裁,法律的尊严何在?迄今为止,我看到的比较权威的观点当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合订本第一卷中“方伍峰重婚案”中的论述。方伍峰与王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按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两人还生了一个女孩。后方伍峰又与李某登记结婚,也生了一个女孩。对于方伍峰的行为,法院最后认定为无罪。《刑事审判参考》一书中指出:“有配偶的人应理解为已经依法登记结婚的人。对于先有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两次及两次以上均是事实婚的,则依法不构成重婚罪。对于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而形成事实婚姻的,之所以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不能允许行为人以事实婚姻去肆意破坏依法登记的合法婚姻。”我是非常赞成这种观点的,我一向认为,在没有法律婚存在的前提下,是不可能构成重婚罪的。前一阵子在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的一个例子是,有个男人先是在当地和一个女人同居生了孩子,后来又和另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前面的女人就告男方重婚罪。男方被法院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出狱后要求和前面的女人离婚,但法院一审查却认为其关系属于非法同居!现在两个女人都想跟他在一起,而他跟记者表示,这两个女人他都不想要!我所关心的问题是,当初法院判这个男人重婚罪是否适当?如果他领结婚证后依然和前面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他的行为就构成了重婚罪。今年的两会期间,有的人大代表提出“重婚罪需要重新界定”,认为:目前有关重婚罪的规定太苛刻,从而导致重婚罪的规定形同虚设。“不可能有这样的傻人,明知自己重婚还对外称夫妻,也不可能一人分别与两人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这关是过不去的。现实生活中事实重婚即‘包二奶’的现象屡见不鲜、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是法律规定的条件与事实不符,这部分人钻了法律的空子。社会上重婚现象较多,他们有共同居住的房屋和财产,甚至有共同生育的子女,但是得到法律制裁的却寥寥无几。”故建议对重婚罪重新进行界定:“对凡是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非法同居一定期限,或已生有子女的,应认定为事实上的重婚,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我个人认为,这种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为了减少和遏制重婚、“包二奶”行为,增强法律的权威性。但是,对重婚罪不宜做扩大解释。因为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并不是特别严重,主要是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当一个人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时,他为了不触犯刑律,就不与婚姻以外的同居者互称夫妻。如果不以夫妻名义同居,就不是刑法调整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赔偿范围。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比如一个有配偶的男人通奸致使女方怀孕,女方以此为要挟,坚决把孩子生了下来,如果这种情况也要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恐怕是不合适的。又如,如果法律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一年以上构成重婚,那么在第11个月就另换一个人同居,这样法律也无可奈何。所以说,再完备的法律也有空可钻,规避法律的擦边球行为不可能绝迹。我觉得实施严刑峻法未必能达到国泰民安,对重婚罪的解释过于宽泛,也不符合国际惯例。至于说到重婚罪取证难的问题,我主张必要时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对于重婚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a href=https://www.79110.net/news/2498.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刑法</a>关于重婚罪的认定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相关文章

  • 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怎么划分?
    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怎么划分?

    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怎么划分? 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上叫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所说的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

    2023-12-19 09:05:28
  • 离婚的取证手段有哪些是不可取的
    离婚的取证手段有哪些是不可取的

    1、私人侦探 外遇确属一种过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但此类过错对于夫妻财产侵害的影响并不大。理由是:(1)外遇并不是民法典所规定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要件之一,过错程度小,在法律上便给予了改过的机会;(2)由于客观原因,能够取得的证明外遇的证据会非常有限,不外是一次或几次外遇,证据所组成的情节相对轻微。 为此,除非双方当事人曾对外遇的惩罚作出过特别的书面约定,从诉讼角度考...

    2023-12-19 09:05:20
  •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怎么变更子女监护人?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怎么变更子女监护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关于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取消孩子监护权。 《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

    2023-12-19 09:05:10
  • 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2月11日,春节前夕,位于宾阳县黎塘镇的广西某科技公司当天没有给员工安排其他工作,而是召集员工进行大扫...

    2023-12-19 09:05:02
  • 离婚纠纷中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纠纷中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可以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存在损害赔偿情形,无过错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但无过错方当事人应当注意,法律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一、协议离婚时对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若在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损害...

    2023-12-19 09:04:55
  • 订立采购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采购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在订立采购合同前,通常需要对对方公司进行一定的审查,查看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以及履行能力,如果对方主体合格,双方进入正式签约阶段,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网友咨询: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贾真静律师解答: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主体、客体和内容,在订立采购合同时,也应当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包括主体资格、履行能力,标的物的要求,违约责任等。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

    2023-12-19 09:04:49
  • 辽阳法院网:取保是什么意思啊可以回家吗
    辽阳法院网:取保是什么意思啊可以回家吗

    犯罪嫌疑人从被调查到被起诉会有几天到几个月甚至几年不等的时间,这个期间是“候审”期。这段时间,犯罪嫌疑人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司法强制措施的一种。依强制力由弱到强依次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可见,取保候审是一个力度比较弱的强制措施。对应于法定刑比较少的犯罪嫌疑人。具体程序可能从据传到取保候审。也可能前期采取了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更严厉的强制措施,随着侦查...

    2023-12-19 09:04:43
  • 非婚生子女应如何准正
    非婚生子女应如何准正

    一般来说,未婚生子的情侣在补办结婚手续后,他们的非婚生子女即准正了。可是对于婚外情而出生的子女,那在这样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又该如何准正?下文为您详细介绍,非婚生子女应如何准正。1、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一是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指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婚姻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如,德国民法典1719条规定:“生父同生母结婚者,非婚生子女成为婚生子女。”比利时的民...

    2023-12-19 09:04:36
  • 冻结相关涉案资金可以退还受害者吗?
    冻结相关涉案资金可以退还受害者吗?

    一、冻结相关涉案资金可以退还受害者吗? 可以退回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公安机关要主动与被害人联系,依法办理资金返还工作,不得以权谋私,收取任何费用。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

    2023-12-19 09:04:23
  • 执行和解可以追加保证人吗?娄底民事诉讼律师为您解读
    执行和解可以追加保证人吗?娄底民事诉讼律师为您解读

    执行和解可以追加保证人吗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

    2023-12-19 0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