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移民家长行贿香港小学校长被判刑,这下为何不灵了?
真是太丢人了!近日,一名大陆移民家长因向香港小学校长行贿而遭对方举报的事件,引起了香港社会广泛讨论。
据悉,这名家长为了增加自己孩子的入学机率,特地在给校长的信封里塞了2万元现金。结果校长发现后拒收,并向廉政部门举报了该家长的行为。
香港廉政公署经调查核实后认定,这名移民家长犯了行贿罪。按照香港地区法律规定她将面临6个月的监禁。可该家长虽然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但她却说自己不知道行贿就是犯罪。
不过想想也是特别的讽刺,或许在看她看来,这在大陆恐怕是再常见不过的现象了,最差就是对方不领情,怎么会判刑呢?
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8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利益以影响或试图影响他在公共机构中所属职位或职务上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行动。
检察官认为,移民家长向校长赠予红包明显是种利益输送行为,目的则是为了自己孩子入学。因此才以行贿罪的名义判处她监禁。
如果性质再恶劣一些,她最高会面临7年的监禁以及50万港元的罚款。
看来香港在防止腐败方面确实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比如这次行贿事件,无论是校长还是廉政部门都很好的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只有企图行贿的一方受到了处罚,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有效维护了当地入学的公平公正性。
回想我们大陆,许多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机会,经常会用各种手段对学校和老师送礼行贿。这不仅严重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性,更导致教学风气受到污染。从而一步步滋生了各种教育腐败现象。
比如现在大陆某些学校有的老师家长不送礼,就刻意刁难学生,还有的甚至是学校与某些校外机构存在利益捆绑,变相收取家长费用等等。
因此,教育反腐必须重视。伟人曾说过,谁要是在教育上出现问题,那他就是民族的罪人。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