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受刑责,四问13岁的少年,以后如何远离犯罪
镜子
大连那个13岁的男孩现在已经声名远扬,成为众人谈起,皆会后背发凉的“少年恶鬼”。看过这个男孩照片的人都说,如此憨厚的相貌,怎么做出了这样罪大恶极的事情?
最可怕的不是男孩的“表里不一”,而是带上手铐后的他,依旧不知忏悔,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多么“惊骇人心”的丑事、坏事。
或者一切都没有因为男孩的被抓而结束,因为,这不过才是整个社会焦点的开始。判决如下:13岁的男孩被教养收容3年。
三年后的13岁男孩会怎么呢?成年后的他会不会远离犯罪呢?他是如何知道,自己未满14岁,所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呢?法律保护了13岁的犯罪男孩,那悲惨死去的10岁女孩谁来给一个交代?如此4问,视乎成了今天,我们当下所有成年人应该深思的问题。
看看在国外,少年犯们都是如何接受惩罚的。
一、对于身心均处在发育过程中的少年们,西方人是以保护和指导为基础的进行刑罚。
而且惩罚的方法很多也很灵活。
1.对于一般犯罪,执法人务必以诚恳、温和的态度进行,也会尽可能的避免繁琐复杂的诉讼程序。并会对少年犯的整个犯罪记录进行保密,有必要时会对其犯罪档案进行销毁。
2.对于一些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关怀缺乏而导致误入歧途的少年,在以上原则上,还增加了青少年保护观察法和现代少年犯心理矫正手段。帮助他们开始有正常的社交交际机会,让他们的内心不再孤独。物质不再过度匮乏。
积极为这些少年犯营造出性格相投的小圈子。通过彼此的支持和慰藉来让孩子获得安全感和成就感,同时增加了孩子的自尊心和自我认同感。
3.对于一些恶性行为少年犯,他们会接受到比较严厉的,甚至是不缺别成人罪犯同样的惩罚。
尽管,这种恶性行为的背后不是孤立的。更有着社会不良的影响、家庭不安定的教育等等多方面的因素。但高智商、零情感的犯罪还会给整个有序的社会造成无法预估的心灵伤害和人身伤害。因此,对于过于残暴的少年犯,唯有严格的惩戒,才是对社会最好的交代。
其实,但从孩子的角度,无论是杀人者,还是被杀者都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毕竟他们年龄尚小。可最应该被讨伐的是孩子的父母,是孩子所在的学校,和孩子所处的社会大环境。
或许哪怕有一方是尽到职责的,杀人者也不会沦丧良知做出如此泯灭人性的事情。哪怕只有一方做到了告知义务,被害者也不会轻信人言,成为他们屠刀下的羔羊。
所以,预防此类恶心案件的发生,即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家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