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妈9.9元网上买了一包250克香菇后,结果发现包装袋有200克
11月17日,重庆孙先生声称其母亲在直播间以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盒半斤的香菇。可收到货过秤时结果却发现光包装就有200克。也就是说,实际上只买到了100克的香菇。男子申请退款时,商家放弃了狡辩,什么都没有解释,直接就秒同意退款申请。
一大妈看到一直播间在宣传卖干香菇时,声称他们家的香菇,物美价廉,而且品质还有保障。随后直接间的主播称,为了给粉丝们送福利,他们家推出一款特价干香菇,只要9.9元就可以买到半斤香菇(250克),而且还包邮。大妈没有犹豫,立马就下单了。
可大妈收到货时,感觉这包香菇根本没有250克,而且,外包装并没有写明厂家和重量。于是大妈让自己的儿子用电子秤秤一下,实际上到底有多重。
视频显示,大妈买到的这包香菇总共有300克,但里面塑料盒子54克、防腐剂131克、外包装袋子17克,三样加在一起202克。
也就是说,实际香菇的重量只有98克。这与卖家在直播间宣传的250克差远了。随后大妈的儿子立即去联系客服,并申请了退货退款。可卖家没有任何解释,直接就秒同意了退货申请。
事后大妈的儿子孙先生将自己过秤时的视频发到网上,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看到男子的视频后,有网友表示,9.9元包邮能收到98克干香菇,知足吧!毕竟一分钱一分货!
也网友调侃道:“商家秒同意退款是最后的善良”;“这老板善良啊,明明可以抢,他却选择骗你!”
1、不得不承认,现在很多商家真的是毫无底线,能坑一个是一个!让人防不胜防,!不过年轻人还好,知道维权,可一些大妈大爷可能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其实从商家秒同意退款来看,商家是明知道其所销售的香菇有问题的。因此,当孙先生找到他们时,他们都放弃了狡辩,直接同意退款。
2、有网友表示商家是欺诈消费者,孙先生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实则不然!所谓欺诈是指商家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故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确实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故意欺骗消费者,致使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商家退一赔三。三倍赔偿金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付。
但是,香菇属于食品!适用《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生产、销售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重量等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而言,香菇属于食品,由于商家所销售的香菇外包装上既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又没有标注实际重量,因此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十。
《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十;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也就是说,由于商家是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因此孙先生不仅可以要求退款,同时还可以获得1000元的赔偿金。
最后,做生意应当以诚信为本!事实也充分证明商家不能做到这一点的,无论你站得有多高、拥有多少粉丝,最终也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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