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父亲立遗嘱分财产,签字前夕不幸去世,姐妹俩对簿公堂
案例:父亲立遗嘱分财产,签字前夕不幸去世,姐妹俩对簿公堂
每个人到了晚年都会面临着一个问题:该如何分配自己的遗产。毕竟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都没办法改变。
杭州的李先生得知自己患有癌症之后,想把财产交给小女儿保管。可是他刚立了一份代书遗嘱,还没来得及签字就去世了。见状,大女儿立刻冲出来说要平分遗产。这对姐妹因为遗产问题,直接闹上了法庭。
男子患有癌症,认真分配遗产
自从李先生确诊癌症晚期,他就切身地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在进行倒计时。身为某企业的股东,他名下有不少财产。
如今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两个女儿。在分配财产的时候,李先生觉得要多给小女儿留一部分。因为小女儿还在上学,她没有能力挣钱养活自己,所以需要更多的经济援助。
已经步入职场的大女儿只要脚踏实地的工作,就能轻松解决温饱问题,根本不需要过多的关照。而且李先生早年丧偶,他独自把两个女儿抚养长大。
现在他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到时候没有人会替他照顾两个女儿,尤其是小女儿。考虑到这些情况,李先生在制定代书遗嘱的时候决定将大部分的财产分给小女儿。
完成了遗嘱的书写工作后,律师要求李先生先去医院做全面体检,只要医院能证明李先生的精神状况没有任何问题,他就可以在遗嘱上签字了。
谁都没想到,李先生刚做完体检回家,病情就突然恶化。当天深夜,李先生不幸去世。此时他订立的遗嘱还没有签字,因此两个女儿吵了起来。
为了争夺遗产,姐妹反目成仇
大女儿早就知道李先生想把钱都留给小女儿,所以她趁着这份遗嘱还没签字,立刻将小女儿告上法庭。她唯一的诉求就是平分遗产,谁都不占谁便宜。
在大女儿看来,没签字的遗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任何人都不能以这份遗嘱为理由抢走她的遗产。
关于这个问题,小女儿有不一样的看法。她认为李先生订立遗嘱的时候自己以及两位律师都在现场,既然现在李先生突然离世,那么这份遗嘱可以被认定为口头遗嘱,哪怕不签字也有法律效力。
这对姐妹因为遗产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大女儿一气之下将小女儿告上法庭,两人决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这份代书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毕竟李先生去世当天还到医院进行体检,证明当时他的身体非常健康,就算是深夜突然去世也不能算作是口头遗嘱。
由于李先生并没有在代书遗嘱上签字,这份遗嘱只能算作是废纸一张,没有任何参考价值。综上所述,法院认定大女儿和小女儿共同享有继承权,她们必须平分李先生留下的遗产。
这个结果对于小女儿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已经得知李先生要多分给自己一点钱,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相当于她平白无故损失了很多钱。
为了从大女儿手里拿回那部分财产,小女儿决定继续上诉,不知道法院再次审理之后是否会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
小编观点
在小编看来,大女儿和小女儿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李先生去世之后她们本应该相依为命、互相扶持。
结果她们为了那点身外之物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不惜将对方告上法庭。如果李先生在天有灵,看到她们闹成这样肯定会特别难过。
平心而论,这件事完全是大女儿做得不对。她明知道李先生在去世之前已经对遗产进行了分配,她也知道小女儿的现状是怎样。可是她依旧选择为了金钱跟小女儿反目成仇。
身为姐姐,父亲去世之后她应该主动承担起照顾妹妹的责任。就算她觉得妹妹是个麻烦,最起码也要按照父亲的遗愿分配财产。
如今她们已经发展到对簿公堂的地步,无论最后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她们之间的姐妹情都算是走到尽头了。
如果小女儿真的没办法拿到那笔遗产,她以后的日子可能会过得比较拮据,毕竟她要先完成学业再考虑工作的事情。
希望大家都能在生活中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为了金钱这种身外之物跟自己的亲人闹翻脸。人生在世,金钱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存在。一旦沦为了金钱的奴隶,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