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100万重金求子,济南壮汉去赴约,冲动行为酿成悲剧纪实
“人心不足蛇贪象”,贪心是一种欲望,每个人都有欲望,诈骗犯进行诈骗时,利用的,正是人的欲望,如“重金求子”。使用该手段的诈骗犯,会虚拟出一个故事,有位年轻貌美,丈夫是富商的女性,由于丈夫无生育能力,她一直未能有孩子。担心家产无人继承的她,与丈夫商量后,想寻找一位身体健康的男性,若能成功怀孕,必有重谢。
重金求子的骗术不高明,只要用心思考,就可以发现其中的漏洞,但一些被贪心支配理智,丧失思考能力的人,自愿栽进他人设置的陷阱中,生活在山东济南的壮汉,张先生就是掉进去的猎物。
2015年,他在警局门口徘徊,不敢进入,经过一番思考后,他深呼一口气,走进警局,“我被骗走12万”。12万不是一笔小数目,警方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让他把事情交代清楚。
最初,他面露尴尬,不愿意多谈,警方耐心安抚,再三表示会全力提供帮助。警方的话,仿佛一颗定心丸,让紧张的他,逐渐平静。待彻底冷静下来,他开口说出,被“重金求子”欺骗的过程。
背负生活压力的男人
2014年,济南的张先生注册某社交平台的账号,通过“摇一摇”,认识年轻貌美的女人,阿云。阿云表示,她是家住上海的一名富婆,丈夫在香港工作,家底厚实,可丈夫不能生育,导致二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如今丈夫的身体情况日渐下滑,俩人都在担心,万贯家财该由谁继承。
张先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明白孩子的重要性,对阿云心生怜悯的他,不断安慰,想宽解阿云的心灵,一来二去,俩人逐渐熟络。一天,阿云再次提起“未能生育”的事情,经过商讨,她和丈夫决定找一名男士,帮助他们生孩子,并准备100万元的酬劳。
100万元,张先生心中一咯噔,他辛苦工作多年,一直都是小职员,妻子对此颇有微词,夫妻关系一度将至冰点,如今孩子逐渐成长,家中开销变大,仅凭他的工资,很难撑起整个家,为了多赚钱,他积极表现,可工资一直无法提升,若能拿到100万,家中的经济条件就能改善。
常言道,“人一旦起贪念,就容易丧失理智”,已经丧失思考能力的张先生,毛遂自荐,热情的向阿云推销自己,可消息发过去后,一直没有等到回复,张先生心生失落,认为自己失去机会。
落入陷阱的男人
几小时后,阿云发来消息,表示她与丈夫商量后,认为可以交易,但需要将张先生的资料,送给专家审核,确认没有问题,俩人才能进行下一步。张先生惊喜万分,立刻把资料发过去,因为阿云谨慎的态度,已经消除他的戒心。
几天后,阿云发来祝贺短信,称张先生已经通过第一步的审核,现在需要签一份协议,协议上写着,只要他配合前期的准备工作,就能得到50万定金,当孩子出生,立即支付剩下的50万。如果没有怀孕,50万元定金无需返还,属于劳务费。
即使未成功,也可以得到50万,张先生大喜,立刻签订协议,之后辞掉工作,前去上海赴约。谁知,阿云先拒绝见面,后以“体检”等理由,不断的开口要钱,张先生觉得事成后,可以拿到50万,就一次又一次照做。
前前后后共转账12万元,直到拿不出钱,被阿云拉黑后,他才意识到被骗。了解清楚事情经过的警方,先安抚他的情绪,后立刻立案侦查,让他安心等待消息。谁知,几天后,警方再次接到关于“重金求子骗局”的报案。
屡次掉入陷阱
报案人依旧是张先生,他面露尴尬,表示自己被另一个人用同样的套路,骗走6万元。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张先生的行为令人不解,笔者认为,他之所以频繁上当,是内心贪念过重,才会让诈骗犯屡屡得手。
而诈骗他的人,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案件中的诈骗犯,以“重金求子”为诱饵,从张先生身上骗取钱财,他们的行为触犯法律。
依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的第一个诈骗犯,阿云,诈骗张先生12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第二个诈骗,非法占有张先生6万元,同样属于“数额巨大”,一旦法院认定他们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等待他们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被欲望控制的张先生,应该反省自身,如果能经受住100万的诱惑,控制自身的冲动行为,失去18万元的悲剧或许不会发生,可见“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我们应该从正规途径,赚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