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男子砍伤小偷被索赔130万,当街跪地求公道,结局怎样了
“我如果被抓,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胡克锋激愤地说道。
2012年3月,胡克锋被一名女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他赔偿130多万,而他却表示不服,明明自己是见义勇为,凭什么自己要赔钱,甚至还坐牢。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胡克锋凭什么如此理直气壮?见义勇为为何还要赔钱?
事件起源
2012年3月7日凌晨,正在熟睡中的胡克锋突然惊醒,此时的他没有做噩梦。而是万籁俱寂的窗外突然有人在大叫,胡克锋模模糊糊地听见有人在说抓小偷。
于是他迅速清醒过来,随后起身,穿好鞋袜,准备出门一起抓小偷。走到门口,不知想起什么又转身回屋,走到厨房拿了一把刀在手上,或许是夜深露重,让胡克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所以带把刀有备无患。
其实,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抓小偷,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又有许多工地在附近,所以各色各样的人这里都有,时常也会有小偷出没。而这一带的村民对小偷都深恶痛绝。
所以每当有小偷作案时,大家都会齐心协力地来帮忙,胡克锋也不例外。
胡克锋跑出家门之后,一路追到了工地上,看着黑黢黢的周围,他逐渐地放慢了脚步,一边走一边巡视周围的情况,走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发现小偷的踪迹。
后来,胡克锋和村民走散,自己走到了另外一条路去找,结果没一会儿就发现不远处有动静,像是一个人影在前方,于是他吼了一下说:“谁在前面。”
对方没回答,反而加快步伐向前跑去,胡克锋突然意识到,这个人就是小偷,于是他边追边大声呼喊:“小偷在这里!”
这时前面的人不知怎么回事,摔了一跤,于是他一个飞扑扑了上去,但没想到的是,走进了才发现,这个小偷竟是名女子。
还来不及细想,这名女子突然反抗起身,想继续跑,但一把被胡克锋抓住,于是两人缠斗了起来,场面一片混乱。
等到两人都停下时,胡克锋突然发现这名女子竟然躺在地下毫不动弹。他趴下仔细一看,女子脸上满脸血迹,胡克锋此时内心并没有如何放在心上,而是第一反应拨打了警察的电话。
等到警察到来之后,胡克锋向警察讲述了当晚的来龙去脉,随后,就回家继续睡觉去了,本来以为自己做了好事,所以便心安理得的睡了过去。没等到警察的嘉奖,却等来了警察的拘留通知书。
二级伤残
胡克锋当晚回家之后倒是高枕无忧,安心地睡了一觉,并不知道这名小偷女子都经历了什么。
据悉,该女子名叫曾红。当晚和胡克锋缠斗以后,曾红就陷入了深度昏迷,当她的姐夫赶到之后,只看见躺在地上满脸是血的妻妹,此时的天空还下着小雨,周围聚集了一圈看热闹的群众,如果不是他着急地看了看,他甚至以为曾红已经死了。
他赶紧上前去查看曾红的状况,一边试图叫醒曾红,一边喊着:“快打120!救救她!”这时,胡克锋说已经报警了,也叫了救护车。
听见回答声,曾红的姐夫朝胡克锋望去,只见他站在一旁,手上拿着一把刀,表情冰冷,眼里也透着一丝漠然的意味,顿时让他感觉不对劲,但由于太担心妻妹的状况,所以当时并没有多问,随后便跟着去了医院。
当晚曾红被送进医院后进行了紧急抢救,经过医生的一夜努力,曾红最后还是逃不了瘫痪的命运。或许连她自己也没有想过,自己偷一次东西的代价竟如此之大。
曾红的后脑勺被砍了一刀,连骨头都碎了,在这种情况下能保住性命实属不易。后来,凭医院诊断,曾红的伤势已经构成了二级伤残,造成全身瘫痪,甚至以后生活也无法自理。
这对于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无疑是沉痛的打击,今后,可能还需要这个患有疾病的七十多岁老母亲拖着这副身躯照顾自己的女儿和孙子,而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倒下,失去了经济来源,这让步入晚年的老太太不得不每天以泪洗面。
偷窃原因
话说回来,曾红为什么要去偷盗呢?明明可以选择其他赚钱的方法,为何最后会选择一条违法之路呢?
原来,曾红一直作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她不仅要照顾年迈的母亲,还要照看正在成长读书的儿子,所以,作为一个女人她也过得十分辛苦。
再加上曾红并没有一份正经稳定的工作,所以她也经常为怎样赚钱而感到头疼。后来,在接送儿子上学的路上,她发现学校周围的各个摊贩生意都很红火,于是她心底也开始有了一些主意。
不知从何处曾红弄来了一辆三轮车,也学着其他摊贩在校门口摆起了路边摊,曾红别的本事没有,却有着一手好厨艺,摆摊不久就已经小有收获了,这让曾红也看见了生活的希望。
这天,曾红还是照常出摊,将自己的货品码好,慢慢地推着三轮车准备开始新一天的摆摊,刚到校门口便选择了一个人流量比较大的位置,陆续的便有人上前购买。
正在她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句:“城管来了。”
于是所有摊贩都马不停蹄地收拾摊位,赶紧跑路,甚至还有许多顾客拿到商品还没给钱,他们也不在乎。
曾红也和其他商贩一样,在听见城管来了以后赶紧推着三轮车跑,就怕被城管逮到,不然可能自己的生意就再也做不了了。
经过无数次与城管的斗智斗勇以后,曾红终于受不了了,她决定找新的出路。于是她看准了一个固定地点,想要在此处搭一个固定摊位,奈何自己本金不够,无法拿出多余的钱来搭摊位,所以只好作罢。
就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个朋友跟她讲了一个来钱方法,那就是去工地偷钢管拿去卖,于是她就偷偷地去工地浅试了一下,尝到几次甜头以后,她开始不满足于一根或者两根钢管了。
接着就有了当晚的惨剧。想必曾红也十分后悔,没有想到一次盗窃会差点断送自己的性命。
发生争执
胡克锋的这一刀砍伤的不仅是曾红的头,更是砍伤了两个幸福的家庭。
事发当晚,胡克锋便被警察告知,曾红目前身受重伤,生死未卜,他将负相关刑事责任。一听这话,胡克锋瞬间脑子一片空白,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为什么自己明明是见义勇为,却要负法律责任呢?
据曾红的姐夫说法,他认为自己妻妹之所以会伤得这么严重,完全是胡克锋故意为之,如果不是他故意伤害,不管妻妹犯了什么错误,也不应该受到如此严重的惩罚。
所以在曾红住院之后,她的姐夫便将胡克锋告上了法庭,他认为胡克锋故意伤害妻妹,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以及做出相应的赔偿。
收到消息的胡克锋表示很震惊,他不明白一个小偷凭什么可以将自己告上法庭,做错事的是她又不是自己。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胡克锋说:“当晚情况混乱,而且她拿着钢棍向我挥来,我不得不反抗,不然受伤的就是我自己了!”
胡克锋的这一说法并不能让气愤的姐夫相信,他甚至告诉大家:“他就是故意伤害,我妻妹明明是后脑勺被砍了一刀,她是逃跑的时候被胡克锋从背后砍的,并不像胡克锋说的那样。”
两人虽然都说得信誓旦旦,但当时的地点并没有监控可以证明双方任何一方的说法,所以事情到了这一步也让警方十分头疼。
为了得到公平的对待,让自己处于正义的一方,胡克锋制作了两个投票箱,一边是见义勇为,另外一边是故意伤害,随后将这两个箱子放在公共场合发起群众投票。甚至公然跪在菜市场的门口,乞求路人投出正义的一票。
投票的结果也令胡克锋松了一口气,因为几乎所有的票都投给了见义勇为。这表示群众也间接地肯定了他的做法。
胡克锋表示:“当时情况混乱,所以可能我自己没有控制好力道,才会造成如此局面,但是我那也是正当防卫,根本不像对方说的什么故意伤害。”
面对胡克锋的种种行为,曾红姐夫怒斥其伪造事实,随后他也购买了写手,为自己妻妹的遭遇“伸冤”,希望更多人关注,将胡克锋绳之以法。
双方的拉锯战持续了多日,各执一词,却久久无法下定论。
警方在处理这起案件的时候也十分头疼,也曾经试图让双方和解,但每每谈到赔偿问题,都无法令双方满意,所以只能寻找其他方法来处理此案件。
对于胡克锋
关于胡克锋,他的邻居对其都多有称赞,认为他是一个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好人,不能会去故意伤害谁,对于此次事件,他们也认为他多少会有点冤枉。
据其中一邻居讲诉,胡克锋在以前就经常帮其他邻居抓小偷,大概有十几次都是他抓到了小偷,非常的热心肠,而且多次受到警局的表扬,所以许多邻居包括胡克锋自己都认为,这一次不过和往常一样,只不过是挺身而出,做了一个好事罢了。
谁也没有想到一次普通的抓小偷竟然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在这整件事情中,其实胡克锋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责任,倘若他当时没有拿凶器,在与曾红的争执中没有拿出这把刀,倘若他控制好力量,是不是就不会有接下来的这些事情发生?
为什么胡克锋会认为自己没有错,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其实他从根本上就有一个思想上的误区,没错,他是见义勇为了,他的确行使了每个公民都有的监督权。
可是他没有惩罚罪犯的权力,罪犯的量刑和惩罚,应该是由法律来做,而他越权了,所以才会让自己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
要说胡克锋真的是坏人?恐怕没有人能肯定地说是。这次冲动的行为,不仅让自己身陷囹圄,更是让其儿子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由于父亲的这一行为,许多不明就里的群众一传一,百传百,最后他的父亲就成了同学口中的杀人犯,这让胡克锋的儿子难以接受。
以前,父亲在他眼里是英雄,现在却成了杀人犯。舆论的影响让孩子并没有办法再专心学习,更严重的是最后连学校也不敢再去。
而对于胡克锋,虽然没有害人之心,但确实给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对于曾红
关于曾红,或许是贪念使然,或许是生活所迫,倘若她能预见未来,看到自己最后悲惨的结局,那她又将如何去做呢?
虽然曾红的姐夫声称,曾红是想要偷窃一根钢管去换点小钱,但据胡克锋透露,当天曾红属于团队作案,偷窃数量很多,涉及金额巨大,她根本不可能一个人能搬动如此之重的钢管。
并且当晚曾红姐夫的面包车也停在工地门口,用来运输偷窃的货物,所以胡克锋一直称,曾红姐夫的说法是在污蔑他,他们根本就是团伙作案,想要敲诈他。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曾红有偷盗之罪,那也自有法律定罪,而不是被他人动用私刑。
姐夫称,曾红自从出院以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愿说话,不愿见人,也不愿面对生活,甚至连窗帘也不愿打开,将自己关在封闭的空间里,独自难过。
此事件还波及到了她的儿子,在校期间被同学戏称为小偷的儿子,这也让其心里受到极大伤害,最后连学校也不愿再去。
而曾红的母亲,本来患有脑溢血的老太太需要家人的陪伴与关爱,却因为一场悲剧反而需要忙前忙后地照顾自己的女儿。对于曾红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孝。
由于自己的一丝歹念,不仅搭上自己的后半生,还影响了孩子的一生,让年迈的母亲为自己操劳,所以曾红才不愿接受现实,不愿面对生活吧。
事件一出,便引起了诸多讨论,有人表示支持胡克锋,也有人替曾红鸣不平。
不过,也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分析该事件,阐述双方的所需负的责任,他们认为胡克锋伤害的是曾红的生命健康,而曾红是侵犯了他人财产。
根据我国宪法,生命健康权是永远高于财产权的,所以结果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