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2021年安徽一桩恶毒女保姆虐老惨案
底线对人类而言,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一旦人突破了道德、制度和法律的底线,等待他的不可能是幸福和成功的大门,只会是一双冷冰冰的手铐。
罗翔老师曾说过,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标榜自己遵纪守法的人,都是“人渣”。不过这些人至少能够遵纪守法,对比那些连法律都不能遵守的犯罪分子,他们至少没有突破底线。
可在安徽合肥,就有一名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保姆,在照顾81岁老人时,百般虐待。不仅用热水烫脚、随意殴打、还逼迫老人观看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的恶心视频。终于在2个月后,老人离开了人世,而保姆也因此获刑1年,赔偿老人家属3万余元。
2021年12月,家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81岁老人李大爷,在医院因脑梗病发不治去世。李大爷死后,他的儿子却将负责照顾老人的保姆孙某芝告上法庭,要求让孙某芝为老人的死负责。
很多人得知这个消息后感觉有些莫名其妙,李大爷明明是因为自身病情导致不治死亡,为什么李大爷的儿子要让保姆负责?直到李先生公布了保姆对父亲做出了暴行,网友们这才纷纷调转枪头,斥责孙某芝的心狠手辣,并希望法院能对其从严处置。
时间回到2021年10月5日,李先生通过某家政服务中心的介绍,找到了孙某芝。从服务中心处李先生得知,孙某芝有多年的保姆经营,并且曾经照顾过老人。因此李先生决定和孙某芝签合同,并暂时让她试用7天。
试用期工资为每天100元,如果孙某芝过了试用期,李先生再提高工资待遇。可结果孙某芝只试用了4天就提出辞职,李先生虽然感到有些奇怪,但还是支付了孙某芝这4天的工资。直到李先生回家看到父亲后,他才明白孙某芝为什么要这么急着离开。
原来在这4天时间里,孙某芝不仅没有尽到自己的看护责任,反而对81岁的李大爷百般虐待。据李大爷回忆,孙某芝在任职期间,多次对自己殴打,随意拉扯,还用滚烫的热水烫自己的双脚。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孙某芝强迫让李大爷看一些恶心的视频,以满足其变态心理。
连续4天惨遭孙某芝的折磨,让原本就饱受病痛之苦的李大爷有苦难言。孙某芝自己也深知,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在得知李先生将于试用期第五天回家后,立刻提出了辞职请求,并离开了李大爷家中。
可即便如此,孙某芝依旧难逃法律的追责。更何况,李大爷惨遭孙某芝的折磨,身体和心理健康都受到了损害,直接导致李大爷脑梗病发住院治疗。虽然医院已经尽了全力,可李大爷此刻的身体,早就被折磨得油尽灯枯,最终还是没有保住生命。
李大爷的家属一气之下将孙某芝告上法庭,要求孙某芝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对此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接受并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孙某芝和李大爷的死有一定责任,不并不需要承担所有责任,最终对孙某芝判处了1年有期徒刑,赔偿3万余元的惩罚。
那么法院作出如此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孙某芝获刑意味着她构成了犯罪,她又犯了哪一种罪名?
有人认为,孙某芝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可如果孙某芝真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并最终导致李大爷死亡,那么她面临的处罚将是十年起步最高死刑,不可能仅获刑1年。
事实上,孙某芝的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罪,而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故意伤害罪前提是,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程度。孙某芝虽然虐待了李大爷,但没有造成医院鉴定的轻伤,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至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一开始是为了弥补虐待罪的法律漏洞而出现。其主要保护的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将非家庭成员的虐待行为纳入刑法范围。
在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对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有明确规定,该罪名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孙某芝对李大爷百般虐待,其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很显然已经达到了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的标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在这起案件中,李大爷的死虽然和孙某芝有一定关系,但孙某芝却不负全部责任,所以法院最终决定,判决孙某芝承担30%的死亡赔偿罚款3万余元,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禁止从事看护工作3年。
对于这一判决,很多人表示不满,认为应该对孙某芝从重处罚。也有人认为,孙某芝和李大爷的死关系不大,获刑1年合情合理。更何况李大爷的子女对其也有赡养照顾义务,不能完全将责任归咎到孙某芝的身上。
其实在笔者看来,最关键的还是对孙某芝后续工作问题的处理,如果在她出狱3年后,她又从事保姆和护理工作,到时候难免又会出现下一个受害老人,怎样避免这种悲剧发生,才是最应该讨论和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