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一对夫妻不想让儿子打光棍,强行将18岁继女嫁给儿子
时代在不断进步,然而有些人的思想却在原地踏步,依然困在封建、落后、愚昧中。2017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瑶山镇一户人家便发生了这么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因为不想让儿子打光棍,一对父母竟将18岁继女强行嫁给儿子......结果酿成了一出家庭悲剧(涉及隐私,当事人不使用真名,仅配合叙事)
这户人家便是林家,林家是重组家庭,男主人林德良与女主人胡淑琴都是二婚。他们二人结合之后没有再生育,不过这个家庭依然很热闹,因为林德良、胡淑琴与前任皆育有子女。林德良跟前妻育有一个儿子林超,胡淑琴跟前夫育有三个女儿,起初他们一家六口的生活过得倒也还算是和谐幸福。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却出现了问题,林超迟迟娶不上媳妇。
林家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拆迁分得四套房,本来就算拆迁得了四套房也该好好努力。毕竟四套房又不能吃一辈子,可没想到的是林超这人好吃懒做,整日游手好闲。没有一个正经工作,就知道啃老,吃喝玩乐的花销还不少。林德良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素来是宠着惯着的,并不介意他啃老。但是别人介意啊,于是到了奔三的年纪,依然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看着儿子还不知要打多久的光棍,林德良不由有些急了,开始四处物色儿媳人选。这一物色就物色到了继女身上,倘若娶了继女,省钱又省力。自己辛苦养大她们,她们也该付出些什么了,林德良遂将这件事跟胡淑琴说了。相处这么多年,胡淑琴该清楚继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可她并没有反对。反倒是极力促成,大女儿年纪太大,二女儿正在谈恋爱。
不如就小女儿王艳娟吧,林德良对妻子的挑选十分满意,王艳娟比林超小了六岁。是三姐妹中最漂亮的一个,这样好的条件,林超自然是十分满意。但王艳娟不乐意,18岁的她虽然还没碰上自己的爱情,却也不想这样草草嫁人。无奈林德良、胡淑琴夫妇铁了心,强行将王艳娟拖入林超房间,并锁上了门。
因为自己娶不上媳妇,就逼着继女嫁给儿子,这本身就是不合法规的行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王艳娟有选择恋爱、婚姻的自由,强行逼着她与林超发生关系,实际上林德良、胡淑琴、林超还涉嫌QJ罪。
刑法上,妇女不能成为QJ罪的直接、单独正犯,但可能与男子共同实施QJ行为。故可以成为QJ罪的共犯,也可以构成QJ罪的共同正犯,就像此案。林德良、胡淑琴违背意愿将王艳娟拖入林超房间,随后林超强迫王艳娟发生关系,那么三人的行为都涉嫌QJ罪。《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J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但王艳娟不忍心让母亲入狱,而且事后,林德良父子承诺了她一件事。那就是帮她治好身上的伤疤,王艳娟年幼时发生过一次意外,胳膊、身体被严重烫伤。留下的疤恐怕得做手术才能消除,这是她长期以来的心病,林家父子便以此要挟。18岁的少女本身社会经验就不多,加上母亲一直从旁劝和,王艳娟还是妥协了。
可生活并未朝着美好方向走去,这段婚姻成了王艳娟的噩梦,得不到的时候百般许诺。得到了就不重视,林超信奉听话的女人是打出来的,动辄对妻子打骂。哪怕她后来生下儿子,也没能逃过毒打,王艳娟婚后两年流的眼泪都抵得上此前十八年流下的眼泪。忍无可忍的王艳娟想到了离婚,胡淑琴没有阻拦,她没有脸阻拦。
实际上她也饱受家暴之苦,只是林德良比他儿子要好些,年纪渐大后也没力气再家暴。林超不同,年轻力壮的他下手又狠又毒,打得胡淑琴都不忍心看。她到底是个母亲,当年受林德良蛊惑一时糊涂,如今反应过来也是后悔不已。最终经居委会、节目组调解,王艳娟顺利与林超离婚,林家父子自知理亏拿出一套房分给她们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