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女子20年赚3000万,弟弟要300万被拒,父亲:断绝关系
古人云“清酒红人面,钱帛动人心”,钱财不仅能够“动人心”更能灭人性。广西某女子就因为财产问题,和父亲、亲弟弟闹的对峙法庭。一年赚3000万的她,只因为不愿意给弟弟300万,就被弟弟陷害全国通缉,父亲也要和她断绝关系。
2012年6月,家住广西东兴市的程雨霏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没想到对方一开口就让自己快跑,说是自己被全国通缉。不明就里的程雨霏打开电脑一看,果然发现自己的通缉令,来不及多想的她,第一反应就是逃,于是很快程雨霏就跑到了柳州的乡下。
但她回过神来仔细想了想,自己平时也没干什么违法的事,怎么会上了公安局的通缉令?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她拜托朋友帮忙调查,最后发现竟然是自己的弟弟程剑东举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将60%的股份变更到自己名下, 因此被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追缉。
可事实上,自己公司的股份和财产,哪一个不是程雨霏她辛辛苦苦白手起家赚来的。曾经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却因为300万闹得互为仇敌,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弟弟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来这件事还要从程雨霏外出打工,并独自创办公司开始说起。程雨霏兄弟姐妹五人,她是长姐,因此早早就辍学打工。在外拼搏几年后发现没有出路,于是拿着存款和贷款南下经商。并且开了一间小饭馆,把父亲姐妹都请到饭馆里帮忙。
很快通过开饭馆,程雨霏赚到了第一桶金,随后她了解到老家广西还没有拍卖师这个职业,而她认为拍卖师的前景非常可观,于是将饭馆卖掉,拿着几万块考了一个拍卖师证,成为了当时广西第一个拍卖师。
接下来程雨霏利用自己的先见之明,在广西建立公司,并一步步扩大公司的规模。很快她的财富就积累到了数百万元,可她依旧不满足,从小经历了苦难的她,在富裕后依旧没有忘记自己的亲人。
因此程雨霏在公司股份分配时,把40%的股份给了父亲,60%的股份给了弟弟程剑东。还以妹妹的名义,花20万捡漏拍下了六栋流拍的海景别墅。这些股份和别墅后来疯狂增值,到了2012年已经价值3000多万。
至此还是一个非常励志的故事,但很快程雨霏就和父亲弟弟反目成仇。原因是程雨霏要结婚了,其实早在程雨霏开饭馆时,她就结过一次婚,但丈夫没能和她一起坚持奋斗,选择了离婚。之后程雨霏就含辛茹苦地一个人养大孩子,等事业有成后,她再次考虑起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可程雨霏的弟弟妹妹们听说姐姐要结婚了,一个个着急起来,他们担心姐姐结婚后所有的财产都会被收回,变成姐姐和姐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程剑东希望父亲劝说姐姐,先拿300万给他们,到时候就算财产被收回,他们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可程雨霏却难以答应,因为她的财产大多是固定的,手上可分配的资金远不足300万。那些不动产又不能轻易分割,因此程雨霏向父亲承诺,就算结婚后也不会忘记弟弟妹妹。可没想到,程雨霏的父亲一气之下放出狠话,如果不给钱就断绝父女关系。
甚至弟弟妹妹还孤立了她,不让她回家看望母亲。这让程雨霏非常失望,她一想到公司股份和别墅还在弟弟妹妹和父亲的手中,她就担心出事。于是她立刻转移了公司股份和别墅产权。可没想到弟弟妹妹做得更绝,直接报警,诬陷程雨霏利用职权之便侵占财产。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才会有了程雨霏被通缉的事情发生,好在程雨霏想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找到了一个律师朋友咨询。最后收集了相关的证据,对弟弟程剑东进行了猛烈的反击。她做的第一步就是起诉弟弟,法院在调查后发现,程雨霏才是公司实际的出资人创始人。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程剑东对程雨霏的上诉,宣判程雨霏无罪。而程雨霏得还击还没有结束,她又找到法院,对弟弟妹妹进行第二次诉讼,证明自己才是别墅和房产的主人,要求变更房产登记和归还房屋出售得来的资金。
不出意料,法院再一次同意了程雨霏的合法诉求,勒令程剑东及其妹妹归还所有房屋出售出租得来的财物。对此程剑东和妹妹表示不服,要求上诉,但二审判决依旧维持原判。至此这场财产关系终于落下帷幕。
历时四年,程雨霏从仓皇逃窜的通缉犯,变成了拿回自己所有财产的企业家。而程剑东和妹妹不仅失去了姐姐给他们的股份和房子,连最后一点姐弟情分也被他们耗尽。至于程雨霏的父亲,早就与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可想而知从此之后,程雨霏也不会再过问父亲的任何事。
闹到这个地步,难免令人感慨唏嘘。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可以共度患难,却难以一同富贵。说到底还是钱财的诱惑力太大,让血亲都能够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