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安徽一起荒唐的家庭伦理闹剧
人们常说“亲兄弟,明算账”,就算是关系再好的亲兄弟,有些地方也要分得清清楚楚。因为一旦在伦理道德方面,模糊不清,就容易发生一些人伦悲剧。比如安徽六安就发生了一桩公婆掉包新郎的荒唐案件。
公公婆婆担心大儿子娶不到老婆,将婚礼上的二儿子灌醉,然后偷偷掉包。等二儿子醒来时,才发现大哥已经代替自己入了洞房,而他则成为全村人耻笑的对象。
六安市某县的小山村里,有这样一对亲兄弟,岳某军是哥哥,岳某清是弟弟。虽然是亲兄弟,但两人的性格特点却有着很大区别。哥哥岳某军天生木讷,不善言辞,内向的他不爱与人交谈,特别是在对待女性时,根本不知道如何相处。
反而是弟弟岳某清开朗外向,特别懂得和女性打交道。从小大大身边就有不少女孩子,不担心日后娶不到老婆。因此两人的父母一直担心老大将来无后,总是给大哥张罗对象。可试问谁家姑娘,愿意嫁给一块木头?
就这样转眼两兄弟都二十多岁,却迟迟没有结婚,父母也为大哥的终身大事发愁。岳某清则一点也不着急,他辍学之后,走出了村子,来到贵州打工,并且在贵州认识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两人一见钟情互相约定终身。
至于岳某军,木讷的性格让他在外面打工都不受欢迎,处处受挫的他干脆回到老家种地。看着弟弟从外面带回来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岳某军内心羡慕不已,可他一想到自己的性格,也就放弃了这种奢望。
可两人的父母看到岳某清带回来的女孩子,却诞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反正老二不缺人喜欢,日后也一定能够找到媳妇,不如乘着这个机会,把老二带回来的女孩安排给老大,这样一来一家兄弟俩就都能传宗接代。
想到这里,夫妻二人都觉得好,于是立刻开始实施计划。他们第一步就是劝说岳某清和女孩桂某兰不要急着领证,说要先举办了婚礼才能领证。桂某兰虽然觉得这个习俗有些怪,可一想到将来自己要嫁入岳家,也就没有反对。
婚礼一天天地筹办着,婚期也一天天地接近。终于到了结婚当天,岳某清兴高采烈地穿上了喜庆的西服,胸口别着一朵大红花。但酒桌上,来参加宴会的宾客却一直给他敬酒,无论岳某清怎么推脱都无济于事。
一想到今天是自己的大好日子,总是推脱也不还好,于是岳某清便一连喝了好几杯酒,等到宴席散去时,他早就醉得不省人事。看到二儿子醉倒,夫妻俩便开始实施计划。他们先把岳某清放在柴房,然后将大儿子送进洞房。
在新房里等待丈夫的桂某兰兴奋中带有一丝激动,可她左等右等,没有等来丈夫,却等来了岳某军和公公婆婆。看到三人进房,桂某兰忍不住询问自己的丈夫在哪。婆婆却面露神秘地笑道:“不就在你眼前。”
桂某兰还有些懵,左看右看也没看到岳某清。公公婆婆干脆直接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桂某兰,并且威胁她要是不同意,就别想入自己家门,还要对岳某清说是桂某兰勾引了岳某军。说罢也不管桂某兰同不同意,直接暗示岳某军行动。
岳某军虽然感觉对不起弟弟,可事到如今也只能按照父母的计划行事,否则他这一辈子可能都找不到老婆。可怜的桂某兰最终没有嫁给自己的心上人,反而成为了一件转来转去的工具。
而等岳某清酒醒后发现自己的女友成了大哥的妻子,这让他难以接受。感觉受到至亲算计和爱人背叛的他,发了疯地殴打岳某军。面对弟弟的打闹,岳某军自知理亏,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任由弟弟发泄。
而岳某清的父母也跪倒在地,祈求儿子的原谅。看到这一幕,岳某清再也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毕竟是他的亲哥哥和亲生父母,就算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他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失魂落魄的岳某清从此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
而岳某清的父母虽然帮大儿子娶了妻子,却失去了小儿子,也不知道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但这件事到此并没有结束,桂某兰在发现男友离家出走后,越来越待不下去,她坚决不愿意和岳某军领结婚证,并向六安市人民法院上诉,要求解除自己和岳某军的非法同居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主要分为两种:1、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非法同居;2、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只有第一种属于非法同居,但桂某兰和岳某军都没有结婚,因此两人不属于同居,桂某兰可以自行离去,若是岳某军和其父母强行阻拦,则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在得到法院的答复后,桂某兰便动身准备回到贵州。可在和岳某军生活的时间段里,她已经生了一个孩子,关于这个孩子的去留,双方都想要争取。因此桂某兰依旧准备起诉打官司,还准备状告岳某军强奸罪,岳某军的父母帮助儿子对自己实施侵犯。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岳某军真的被定性为强奸,那么等待他的将是至少三年的牢狱之灾,同时岳某军的父母也是从犯,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一出兄弟争妻的闹剧,最后演变成了伦理悲剧,岳某军的父母不仅丢了小儿子,就连自己和大儿子也有可能坐牢。而这一切都是他们自作自受,如果当初没有从中作梗,或许一家人还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