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9岁男高中生侵犯虐待女同学,烟烫手掐,家长:他还是孩子
鲁迅曾在自己的《随感录二十五》中写道:“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如果在一个人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看待,不论是对他百般关怀和怜爱、捧之上天也好,或者对他加以凌辱,贬之入地也罢,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不可能有健全的人格和心理,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正如今日案例中的王鑫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一样,其父母对他的纵容和溺爱,最终造成了他三观的扭曲,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王鑫源出生的时候他的父母已经42岁了,算是高龄父母,或许有老来得子的原因,他的父母对王鑫源一贯十分宠爱,无论王鑫源做错了什么事情,他的父母都不会怪他,他们不知道的是,这种行为,最终只会毁了他的儿子。
王鑫源上小学的时候发育很好,个子比同龄人都高了许多,小时候总是男孩子最淘气的时候,王鑫源也不例外。
这天他看见同学拿来一个最新款的高达玩具,他很想玩,但是同学不给他玩,嫉妒下便大打出手,摔坏了玩具。
他很害怕,因为知道自己理亏,已经准备好挨骂了,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在母亲来到之后非但没有教育他,反而教育起了他的同学。
在班主任说明情况时,王鑫源的妈妈也一直在强词夺理,总归他就是没错,回家之后母亲还给他买了与同学同款的玩具。
看着新款的玩具,王鑫源觉得自己犯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正的观念在他小小的身体里逐渐膨胀。
在大一点的时候王鑫源就已经经常性的欺负同学,只要看见自己看不惯的人就会前去找人家麻烦,他也被叫过几次家长,但每次他妈妈都会帮他摆平。
最开始班主任还会苦口婆心的劝导他,但后来也渐渐的不管他了,王鑫源也明白是自己的原因,回到家后跟妈妈说起这件事情,他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学校和老师的原因,跟他没有关系,无论无何父母都是支持他的。
在王鑫源初二的时候,他结识了一帮社会青年,觉得很有面子,每每和他们一起在校门口站着他总会觉得自己就是“高端人士”和那些学生是不一样的。
自此之后,王鑫源学会了抽烟喝酒,也不顾家人的反对,因为他知道,自己怎么样都会有母亲兜底。
在王鑫源的字典里就没有自己错了这回事,一切的错都是别人的错,在这个扭曲的心理的催化下,他终于还是干了出格的事情。
王鑫源的小兄弟因为和人打架输了请他出头,王鑫源便照做了,他把别人打进了医院,最后也没受到什么惩罚。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其实他的父母又赔钱又保证,最后都跪求放过自己的儿子,终于与被打的人达成了和解,王鑫源才被派出所放了出来。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经过了这件事,王鑫源的父母居然还是一再的纵容他,对达成和解背后的事情绝口不提,这让王鑫源误以为自己干什么都会没事,即使打人自己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扭曲的心理逐渐膨胀,他已经没有什么害怕的了。
之后几年,此时王鑫源已经19岁了,扭曲的心理一旦成型便一发不可收拾。
这天班级里来了一位转校生,她叫刘诗,面容姣好,王鑫源一下就看上了这位新来的转校生并对其开展了攻势,但刘诗怎么会看上这个“巨婴”,在遭到了拒绝之后王鑫源扭曲的内心开始萌生了想法。
一天放学后,王鑫源抽着烟把刘诗堵在了班里,一开始还好言好语,但随着刘诗的一再拒绝,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扭曲的内心,他手掐住刘诗的脖子,强行侵犯了后者。
事后,王鑫源气愤在刚刚的过程中对方反抗,他把刚点上的烟头狠狠的烫向了刘诗,不顾其尖叫求饶,在其身上留下了十余处伤痕。
之后有同学发现二人,在校方报警后,警察火速赶往了现场,王鑫源的父母也到达了现场,在看着自己的儿子被警察带走时她的母亲仍在哭喊道:“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2009年3月16日,河北省某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王鑫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这时王鑫源懵了,难道他也会受到惩罚吗,他看向坐席中满脸泪痕的母亲,他明白了,自己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严惩。
过度的溺爱会影响了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给以后的进一步教育带来很大的麻烦与困难,甚至会给家长自己的晚年带来痛苦与不安。
这就要求家长正确处理好自己的感情与教育子女之间的关系,正确教育孩子,做到既爱孩子,又严格要求孩子,使孩子的身心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