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宁波一美丽女孩“捉奸”途中惨遭强奸,凶手:她长得太美了
有人曾说过:“当信任消失时,爱情扰成了雄缈的云雾。”情侣之间如果失去了信任,爱情也会迅速消散,因此破坏情侣感情的罪魁祸首,有时候并不是第三者,而是双方的信任感。
宁波就有一名美女,对自己的男友心生怀疑,总是疑神疑鬼。每当男友外出就担心对方背叛自己,直到某一天美女再也忍不住,决定前去“捉奸”。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捉奸途中却惨遭侵犯,凶手给出的理由很简单:怪她长得太漂亮。
2005年,25岁的婷婷从老家来到宁波打工,刚来大城市的她有些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好在她遇到了男友小军,小军不仅长得帅气,家境优越,而且脾气也很好,是个非常优质的男友。可在自卑的婷婷眼中,男友小军很可能随时抛弃自己。
原来小军长得非常帅气,身边总是聚集了不少异性。虽然小军明确表示,自己会注意好和异性的距离,可婷婷难免会患得患失。当她内心对男友产生怀疑时,就注定会导致双方产生误解。
2005年9月29日这天,小军对女友说自己要出去和朋友打牌,结果一整晚都没有回家。婷婷给男朋友打电话也没能打通。这让天性多疑的婷婷怀疑男友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一气之下就准备出去捉奸。
可外面正下着大雨,婷婷也没能打到车,更不知道小军具体的位置。无奈之下她决定骑自行车找小军的朋友质问,就在婷婷汽车路过一段没有路灯的小路时,一个中年男子却盯上了年轻漂亮的婷婷。
婷婷发现了不怀好意的陌生人,她立刻选择掉头,可此时陌生人已经拦在了婷婷的面前。无奈之下,婷婷只能决定绕路。可她没想到的是,因为下雨导致道路湿滑,婷婷一不小心竟然将自行车滑到了河水里。
男子见状扑通跳下河,将婷婷捞上岸。可男子此举并不是出于好心,而是对婷婷产生了邪恶的想法。他趁着下雨路上没人,直接在河边对婷婷实施了侵犯。婷婷虽然拼命挣扎,但奈何力气不如对方,最后还是让对方得逞。
心如死灰的婷婷失去了希望,当她回家时发现男友竟然还在外面,内心充满了死寂。她将自己身上发生的事写在了纸条上,并表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原谅男友,随后走出了家门。
刚好在婷婷离开不久,小军就急匆匆地回家。原来他打牌太入神没有接到女朋友的电话。等他给女友打电话询问时,女友已经关机。于是小军立刻赶回家,结果却发现了婷婷留下的遗书。
得知婷婷在找自己的路上惨遭侵犯,小军又恼又恨,不过他当务之急是找到婷婷。好在婷婷淋了雨又遭遇如此悲剧,身体支撑不住倒在了路上。小军发现后立刻把婷婷送去了医院,并在事后陪伴在婷婷身边。
经过这件事,两人的感情也算因祸得福,小军不嫌弃婷婷的身体,婷婷也发现男友对自己的真心。当然就算两人和好如初,也依旧要选择报案。可惜的是,事发地点没有监控,婷婷当时也没来得及看清楚对方的长相。
不过警方从婷婷体内提取到了陌生男子的体液,通过DNA比对技术还是能够锁定嫌疑人。2008那年,警方在数据库中终于找到了和陌生男子匹配的信息。一个40多岁的男子徐某,在2008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其DNA也被录入公安系统。
经过比对警方发现,当初对婷婷实施侵犯的正是徐某。因此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QJ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般情况下,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徐某既没有侵犯多人,也没有造成婷婷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根据相关罪行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QJ妇女一人的犯人,可以处以3到6年的有期徒刑。法院认为徐某虽然没有情节严重或恶劣情形,但在案发后不能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对其判处4年零9个月的有期徒刑。
随着徐某落网,婷婷最后的心愿也终于了解。经过这件事,婷婷和男友小军之间也再无隔阂,双方决定和父母一起商量结婚的日期,并将这件事永远地埋在心里。
正所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都应该给予对方应有的信任。疑神疑鬼只会破坏双方的感情,过度的猜忌会让爱情消散得更快。与其终日生活在怀疑中,不如双方坦诚布公,就算真的没有了感觉,也不应该隐瞒对方。否则猜疑,不仅会破坏感情,还有可能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