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1岁男病人去医院体检,惨遭29岁男医生侵害,男子崩溃报警
医者仁心,师者匠心,这两份职业都由普通人担任,但是因为选择了这一个行业,他们肩上就承担着整个社会的炽热目光,所以他们对于自己的要求也应当比常人更加严格。
但是2019年,湖南29岁的年轻医师曾某却辜负了患者对他的信任,51岁的男病人去医院进行体检,惨遭他侵害,事后男病人崩溃报警,他站在一旁羞愧得说不出话来,事情已经发生,他的悔恨也无法抚平患者心中的阴影。
受害人安某(化名)已经51岁,早年间从事体力劳动多,身体没有保养好,所以刚步入中老年时期就经常出现小毛病,这一年他时常感觉左下腹胀痛,在儿子的建议下,他决定去省人民医院附属第一医院的消化科检查一下。
经过医生细致的检查,他被告知患有结肠息肉,正是这一原因使得他总是胀痛,虽然这不是一个大问题,但是为了尽快缓解他的痛苦,避免问题变大,他红寺湖需要做一个微创手术。
不管是大型手术还是微创手术,术前一律不可以饮水以及进食,而他的手术刚好又比较特殊,所以不仅不能进食,还需要排空肠道内的所有东西,本来就已经十分痛苦,挨饿、空腹、手术,安某这一趟十分辛苦。
到了7月11号下午,安某的手术做完了,这时候医生又叮嘱他在24小时内都不能进食,饥肠辘辘却不能吃东西的他十分难受,没想到居然还有人在这个时候趁人之危,安某清白了大半辈子,这一次手术却让他有了难言之隐。
他的主治医师是29岁的曾某,安某一开始还十分感谢他,不断夸赞他年轻有为,医者仁心,曾某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又进入了他的房间,称他还有其他疾病没有检查出来,所以他还要帮他再检查一次。
安某的家人这时候已经回家,他按照曾某的指引到了“专家办公室”,这时候他手上还挂着输液瓶,因为刚刚手术完,所以走路显得十分困难。
曾某称要帮他检查一下痔疮,所以让他将上半身趴下去,把裤子脱掉面向墙壁,这是一个让安某十分难为情的动作,就在他趴下去之后,曾某突然将检查室内的灯光关闭,随后便进行了不雅的动作。
安某敏锐感觉到了曾某的行为,大声呵斥:“你干什么!”曾某随即悻悻而逃。
回到病房之后,安某感觉十分痛苦,内心的煎熬让他精神压力骤增,完全无法入睡,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不知道究竟应不应该告诉家人,也不知道究竟该以什么方式告诉别人买,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与曾某进行对质。
两人的对话被录音设备记录了下来,曾某始终支支吾吾,但是不管是他的沉默还是“大哥对不起!”无疑都表明他承认自己犯了错。
曾某的认错态度还算好的,但是即便如此,给安某带来的心理创伤还是无法抚平,他最终将这次经历告诉了家人,儿女立即前往医院讨要说法。院方首先表示这是他们的失职,曾某也表示愿意出具10万元赔偿金,但还是遭到了安某的拒绝,在拒绝时,安某是这么说的:
“51岁的患者,刚做完手术,30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你辜负了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做出了闻所未闻,禽兽不如的事!”
曾某听后将头低得更沉,认错并极力协商,企图私了这件事情,院方也表示愿意尽力消除影响,不过在一番思想斗争之后,安某还是在子女的陪同下选择报案。
警方在调查之后确认曾某的行为构成WX,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他对安某的行为严格上来说属于性骚扰,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念而对他人做出不雅动作,男性对妇女做出这种行为属于强制WX妇女,量刑标准在五年以上。
不过并非只要做出了这种行为就会构成犯罪,情节较轻的一般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WX他人、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里的“情节恶劣”并不是对受害者造成严重影响,通常来讲是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比如有些人在公交车、地铁或者其他公共场合偷拍女性裙底、腿部等,这种行为对受害女性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也没有与她们有任何肢体接触,但是这种行为本身性质恶劣,属于《治安管理法》中的“情节恶劣”,应受到行政处罚。
情节极为严重的,对受害者以及社会都造成严重影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属于WX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WX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受害者的群体从妇女、儿童改为了“他人”,这也意味着男性受害群体也能够受到此条款的保护。
以前的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WX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现在伤害男性也会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像安某这种情况尚不达到情节极为严重的地步,最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几率更大。安某的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十万或者一百万的赔偿金,最后虽然无法得到高额赔偿,但是让曾某受到法律的管理,安某的诉求便已经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