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深圳男子与女网友发生关系,本以为你情我愿,却掉温柔陷阱
画龙画骨难画皮,知人知面不知心,想要在日常相处中看清一个人的本性已经是一件难事,有人偏偏以为隔着一层网络可以将人心看透,最后让自己身陷囹囫。
不管是近几年的“杀猪盘”还是早些年的网恋陷阱,不法分子看准的都是另一方的心软和无知,想要逃脱这种陷阱,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警惕,不要对网恋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更不应该将自己的把柄落在别人手里。
2012年,周丽被自己的男网友偷拍了私密视频,事后更是被对方威胁,不得不说这是一场悲催的闹剧。她本以为这是一场你情我愿的爱情,结果最后却掉进了温柔陷阱。
周丽住在安徽蚌埠市,已婚,孩子都已经好几岁了。她与丈夫的感情不冷不热,就像万千普通家庭的夫妻一样,两人各司其职,肩上都扛着一个家庭的重担。
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孩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周丽平时一个人在家,总是会觉得十分无聊,为了打发时间,她不可避免地进入了网络世界。此时还是2010年,网上还没有那么多交友软件,只有很多已经逐渐成熟的网络游戏,周丽便沉浸在了游戏中。
在一款需要组队进行战斗的游戏中,周丽认识了赵军(化名),赵军是队长,玩游戏的技术非常好,与周丽自然而然地添加了联系方式,两人一开始只是谈及游戏,后来慢慢就变成了彼此无话不谈的“朋友”。
周丽在安徽,赵军在深圳,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远,但是对于没怎么出过远门的周丽来说,拥有一个外省的“朋友”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所以她每天都很期待与他聊天,久而久之,两人聊天的话题越来越暧昧,最后竟发展成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赵军从一开始就知道周丽已婚,因为那个时候她经常和他倾诉婚姻中的种种不幸福,他则一直表现得十分温柔体贴,完全就是周丽的“理想型”。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12年8月份,他们两人在网上保持了将近两年的恋人关系,虽然一直没有见过面,但是两人在网上已经是以“老公”“老婆”相称,周丽的丈夫一直没有发现。
2012年的8月份,赵军按捺不住内心的期盼直接去了蚌埠市,与周丽两人在外面租了一个房间,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但是周丽却始终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家庭。她跟家里说自己是出去打工,还说自己就住在厂子里面,但其实每一天都和赵军待在一起。
赵军很希望周丽可以与他结婚,所以面对她的两边都不愿意放弃很是恼火,多次就这个问题发生争吵之后,他心里逐渐有了怨恨。到了这一年的9月底,赵军准备进行报复活动。
周丽回到租房之后,他们俩就像平时一样温存了一番,周丽并不知道赵军已经在角落放下了一个偷拍的机器,将两人的亲密时刻记录了下来。随后赵军又在床上将周丽下床时未穿衣服的画面拍了下来,这一切都进行得悄无声息。
所有视频和照片都已经保存好之后,赵军以此作为要挟,要求周丽听他的话赶紧离婚,离婚之后要立马和他结婚,周丽并不同意。赵军并不甘心,随后向周丽索要5000元,不然的话就声称要把这些视频和照片发送给她的家人,周丽不堪其扰。
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面,赵军多次打电话到周丽的父亲手机上,还发短信骚扰她的父亲,此外更是称如果周丽还不答应他的要求的话,就会将她的视频上传至网站,随后将网址告诉他的丈夫。
2012年年底,周丽不得已只好向赵军汇款3000元,没想到赵军仍不罢休,持续不断地对她进行骚扰,精神压力巨大的周丽最后终于选择向警方求助。
赵军认为自己这只是私人恩怨,殊不知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此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在两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是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则是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涉案金额”并不是以最后得手多少钱为标准,而是以歹徒提出的金额为标准,虽然赵军最后到手3000元,但是他勒索的金额是5000元,所以最后应以敲着勒索罪定罪,以5000元作为涉案金额。
赵军敲诈勒索5000元未遂,最后到手3000元,到案后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还了1200元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减刑,最后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赵军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想必他也就此长了教训,而周丽虽然拿回了1200元钱,但是生活却无法回到最初的平静。这种后果不是由赵军一个人造成的,是她对家庭的不负责任以及贪婪造就了这番局面,因此最后的结局再悲惨她也应当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