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神医”刘洪滨:一人饰演九名专家,一档节目销售额高达80亿
有些人的存在本身就带有一定的“神奇感”,他们的名字不一定被所有人记得住,但是他们的面孔却实实在在印在了很多人脑海中,比如在各大电视节目都曾非常火爆的“四大名医”。
在我们的认知中,四大名医应当是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但是在许多节目组的包装之下,李炽明、王志金、高振宗、刘洪滨却成为了很多老年人眼中的当代四大名医,而这四个人中,最为人眼熟的则莫过于刘洪滨。
刘洪滨何许人也?其实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下岗工人,但是在不少老年人眼中,她是北大的医学专家,是中华中医医学会咳喘分会副会长,是苗族止咳神医的唯一家传弟子,是祖传第六代草原老蒙医......
而这些名号,其实都是她背后所在的传媒公司对她进行的包装,她之所以会从一个籍籍无名的下岗工人成为震惊世人的“神医”,就是由于她心里的“演员梦”。
她一直住在北京,下岗之后便一直在剧组里面找群演的活,不得不说她的皮肤状态和精气神各方面都是很好的,演技也可以秒杀一众所谓的“专业演员”,节目组的工作人员找到她时,她的看家本领便是“说哭就哭,说笑便可以笑。”
从2012年前后开始,各个电视台都出现了一大批“医药栏目组”,这其实就是一种广告,不过佯装成一档节目的形式播放,穿插在电视剧的片段间隙之间,最常用的套路便是一位主持人在现场,身边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专家”,两边坐满了观众。
主持人提出一个常见疾病,观众应声附和,“专家”出面进行疾病解释,随后便开始推荐药品,并称自己独家用的药方绝对有效,甚至会用自己几十年的行医资格作为保证。
这种节目不只是在哪一个节目台出现过,播放的频道也不只是娱乐或者生活类频道,而是正儿八经的地方台,如甘肃卫视、浙江卫视、东南卫视等等,老年人本身就容易患上这样或者那样的疾病,出于对健康身体的渴求,他们往往对节目中出现的药物产品给予信任。
刘洪滨每次都以端庄沉稳的形象出现,一头银丝,一副眼镜,有时候配以西装,有时候配以中医大褂,尽显“专业”,她每一次说话都铿锵有力,穿梭在各大电视台中间,上一秒还在推荐“穴位吃药,拔痰定喘”,下一秒就开始以自身几十年的行医资历担保“海参壳聚糖”治疗脑梗绝对有用。
所有人都知道糖尿病患者需要忌口的东西有很多,但是她称吃了她家祖传研制的独门秘方之后,吃东西完全不用忌口,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这简直就是违背病理常识,简直就是在胡说八道。
她的形象营造得太过成功,所以每一档节目的产品销售量都很高,不少消费者抱着对她的信任下单,最后都是花了高昂的价格买了一堆有害无益的产品,时间久了之后,不少消费者对她进行了起诉。
2017年,相关部门着手调查此案,刘洪滨的虚假身份一查便露出马脚,她在三年期间变换九个听起来特别厉害的名义身份,节目在三年间的交易额达到80亿元,而最开始邀请她扮演专家的节目组,一期录制给她的演出费不超过2000元。
刘洪滨、药厂、节目组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刘洪滨就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那一环。
所谓的药厂制造低成本的药品,节目组则负责在幕后邀请真假参半的“专家”,在相关部门管控严格的时候,请一些真正有从医资历的人进行“软宣传”,只称药物可以“改善”,而相关管控放松一点的时候,他们就邀请像刘洪滨这种演员来进行“硬宣传”,称药物绝对有效,吸引更多的患者下单。
根据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第十六条: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刘洪滨录制的节目每一档都是“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类型,其本质就是广告,所以他们的节目其实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而刘洪滨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在电视上公然对消费者进行欺骗,已经构成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她只是被抛出来面对观众的一环,其背后的厂商、节目组以及运营团队全部是共犯,所以他们这一整个产业链上的人都要面临重罚,根据其高达80亿的涉案金额,他们面临的刑罚也可想而知。
不得不说刘洪滨的演技确实“精湛”,在镜头面前淡定从容,说着毫无逻辑的话却能面不改色,一天更换几个身份而毫不串戏,作为苗族“祖传弟子”的时候有苗族中医的气质,作为“蒙医”的时候又有蒙古人的豁达和豪迈,因此也有网友戏称世界欠她一个奥斯卡奖杯。玩笑归玩笑,患者的生命健康可不是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