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老总为娶空姐豪掷100万,婚前因一双拖鞋分手,看完监控崩溃
有句话叫做“人到中年,身不由己”,这句话背后隐藏着的意思就是中年人肩上担着更多责任,尤其是在有了家庭的情况下,人不能再为所欲为,做什么事情之前都应该先考虑到家庭方面。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到了中年反而不那么注重家庭的稳定性,倒像冲动的年轻人一样为了爱情什么都能做得出来,当一个人深陷在爱情中,面对爱恋的对象就会忍不住想给对方花钱,如果付出的钱没有得到同等回报,纠纷就随之而来。(当事人为化名)
湖南长沙的沈先生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和妻子育有3个孩子,生活已经过得比很多人都惬意,和妻子也没有大矛盾,但沈先生总觉得,她不能带给自己爱情的冲动和新鲜感。
原来,沈先生的妻子精明能干,多年来和他一起创业做生意,在事业上给了沈先生很大的帮助,但有道是顾此失彼,生意的忙碌让两人顾不上风花雪月的浪漫,夫妻关系渐渐变得更像合作伙伴,结婚时的激情被消耗得半点不剩,于是2019年沈先生偶遇一位美丽空姐后,便深深为对方的魅力所打动。
当时,23岁的空姐小芳因工作原因暂时留在长沙,看完一场烟花后和比自己大10岁的沈先生邂逅。小芳年轻美丽开朗健谈,让沈先生感觉到了久违的爱情冲动,他当即问小芳要了联系方式又频频给她发消息,向小芳倾诉自己婚姻的苦恼,又旁敲侧击打听小芳是否有男友。
小芳回答没有之后,沈先生欣喜若狂,他随即对小芳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此时的小芳明知沈先生还没离婚,依然收下了他送来的许多礼物。沈先生为她买车、给她转大额钱款示爱、为她买奢侈品、化妆品都毫不吝啬,光转账便先后转了超60万,甚至为了追到小芳还请她的同事吃饭。
一时间,小芳的同事都知道了有个阔气老板在追求她,有人羡慕,也有人劝小芳说这种老板就是逢场作戏玩玩而已,你不要收他太多钱,以后算不清的。显然小芳没有听进去,她成了沈先生的秘密情人,一有时间便会飞去长沙和沈先生见面甚至同居在外,当沈先生告诉小芳自己准备离婚与她结婚,小芳愣住了。
沈先生说的是真的,他和妻子性格不合很久了,再加上小芳出现让他有了重温年轻时爱情的美好感觉,他打算结束当下的婚姻,娶小芳为妻。2020年8月沈先生和妻子正式离婚,然后便开始和小芳商量结婚的事宜,小芳也答应了他的求婚,两人开始挑选婚戒、商量日期和婚房等事项。
但就在筹备婚礼期间,沈先生发现小芳有了些改变,以前他打的电话、发的视频小芳都会接的,那段时间却经常出现不接的情况,一次约会,沈先生和小芳在广州某酒店见面,无意间发现小芳竟然还有个小号,小号上的异性称她“小野猫”,这样的称呼实在暧昧,让沈先生开始怀疑未婚妻是否背着自己有了其他男人。
沈先生也不是全凭冲动行事的年轻小伙,发现不对后,便开始暗中留意小芳的行踪言行,越留意便越觉得不对劲,9月,沈先生没有跟小芳打招呼便飞去海口,一落地就直奔两人的爱巢,小芳不在屋中,但屋中的一切却让沈先生眼睛觉得刺痛,床单和地毯分外凌乱,上面的毛发长短不一,看得出有的属于女人有的属于男人。
除此之外,沈先生还看到一些液体的残留痕迹,床边有陌生的男士拖鞋,走进卫生间,又发现了一把陌生的牙刷,小芳的牙刷他认得,那把牙刷又是谁的?沈先生愤怒极了,他马上跑去找了个理由查电梯监控,果然发现小芳与一名男子亲密进出屋中的画面,一切不言而喻。
面对沈先生的质问,小芳承认自己曾经带男同事回来过夜,但她解释说当天同事帮她修车到很晚,没有地方可住了,这才收留他一晚,这样的解释沈先生当然不会相信,他早已把能收集的证据都收集齐全,打算与小芳分手,可这时小芳妈妈介入了,她劝未来女婿不要那么冲动。
为了劝和二人,小芳的妈妈还主张让两人签订一份婚前协议,约好婚前的事一笔勾销,婚后谁外遇,谁就净身出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过小芳妈妈的主张更像是一份“忠诚协议”,净身出户是一种通俗说法,法律条文中是没有的。
所以这份协议就算签了,具体的效力也可能根据离婚时的情况有所区别,更何况当事人小芳和沈先生最后压根就没签婚前协议,因为9月底沈先生在长沙等着小芳和她的父母过来商量事宜时,收到了小芳彻底悔婚的消息,一气之下他便将此事曝光,要求小芳返还自己与她恋爱期间的花销70万。
在和小芳交往期间沈先生花费百万,很多开销都是有记录的,但这些花销要分成两部分来判断,在和妻子离婚之前,沈先生赠予作为第三者的小芳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需要夫妻双方同意,沈先生私自拿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情人,肯定是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沈先生妻子起诉要求返还,小芳不占理;至于沈先生离婚后为小芳付出的花销,那就算正常恋爱花费,如果是一般的礼尚往来,比如互相送点小礼物,是不需要返还的赠予,但如果涉及到附带结婚目的的房车金首饰等贵重财产,婚结不成了小芳应返还,而不是继续占着非法得利。
这件事的发酵也影响到了沈先生的前妻,前妻委托律师发言决定对沈先生和她离婚前与小芳的财务往来展开调查取证,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可想而知,先插足他人婚姻、又在与沈先生谈婚论嫁时有不当行为的小芳到头来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此事也给了沈先生一个教训,他原本有稳定的事业和家庭,却在人到中年时没能经得住围城外的诱惑,以至于“赔了夫人又折兵”,虽然按理可以追回部分花销,但很多东西还是已经彻底改变无法挽回了,有时候乱花渐欲迷人眼,蓦然回首才会发现已经拥有的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