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08年安徽一起因16岁少年看黄色碟片引发的悲剧
安徽寿县一个小村子里的胡宜云虽然普通,但是她一向认为自己对孩子的教育非常正确,女儿盼盼从小就十分有礼貌,见到长辈都会主动问好,不仅如此,她学习也十分主动,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将作业写完再去玩,十分让人省心。
但是这样一个听话的孩子却被人摧残致死,胡宜云在得知真相的时候恨不得让凶手一家人都为自己的女儿付出代价,然而悲剧已经酿成,最好的结局也只能是让法律讨回公道。
2008年12月13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是盼盼就是在这天失踪了。据胡宜云回忆,那天她出门的时候盼盼搬着小凳子在门口写作业,正在读四年级的她学会了不少知识,自己在家每天都要复习几遍,胡宜云感觉甚是欣慰,叮嘱她在家里不要乱跑,随后下地干活去了。
等到她干完活回家的时候盼盼却不见了踪影,于是她赶紧去邻居家里面找,大家都说没有见到盼盼,孩子丢了是大事,众人纷纷猜测盼盼可能掉进了村口的大鱼塘。于是在村支书的带领下,大家用几台抽水机花了整整12个小时将水抽干了,最终没有看到盼盼的踪影。
几天之后,胡宜云一早起来发现门口有一块大石头,石头底下有一张作业本的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大意为盼盼已经被绑架了,要胡宜云拿一笔钱才放人。
警方拿到这张纸之后认为这张纸条很可疑,既没写要多少钱又没写在哪里给钱,明显只是为了转移注意力,因此警方推断盼盼很有可能已经遇害。
警方遂在村子里面进行逐门逐户地排查,最后终于在村子里一个废弃的老房子的门上发现了几处可疑的血迹。
经过鉴定,这几滴血就是小兰的,但是房间里面却没有其他痕迹,警方由此更加确认小兰已经遇害。这个房子的户主是颜传旭,他自己做生意有点小钱,早几年就已经搬离了村子,这个老房子他就用来堆放一些杂物,偶尔才会回家,盼盼失踪的时候他不在村子里面。
所以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但是胡宜云这个时候又想起了一个十分关键的线索,她称在盼盼失踪的第二天她到过颜传旭家附近,那时候她心急如焚,没忍住哭了起来,颜传旭的儿子颜家住就趴在自家的门上面往里看,然后还问她在找什么。
这一线索让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目标,赶紧找到颜家,结果警方还没有问,他就已经低头开始认罪。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居然是一起因为16岁少年观看黄色碟片引发的血案。
颜家住16岁,因为家境殷实,父亲对他的管教相当不严格,任由他嚣张跋扈,甚至曾经扬言“别人要是和你打架你就打,打死了我赔得起”,这种教育方式使得颜家住对罪恶根本就没有概念。
初中就已经辍学的他每天都在游手好闲,平时除了上网就是看黄色碟片,正处于叛逆期的他脑子里每天都是那些不雅的画面,内心对此充满了好奇。
12月13号那天,他回到村子里面找东西,结果路过胡宜云家的时候看到她一个人在写作业,就在那一瞬间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碟片里面的画面,于是他突然想要QJ盼盼。因为不敢对年纪大的女性下手,他觉得11岁的盼盼正好合适。
盼盼认识他,所以在他提出帮他翻东西的时候,盼盼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没想到进了屋子之后颜家住赶紧把门关上,试图脱掉盼盼的衣服,这一行为引起了盼盼的强烈反抗,在她的大喊大叫之下,颜家住十分害怕,在地上捡了一块尖石头朝着盼盼的头部砸了几下。
盼盼很快倒下,颜家住还继续脱她的衣服,看到地上的血越来越多之后,他感到害怕了,于是赶紧用被子将她的身体包住,丢在了杂物里面。
这件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警方清楚了情况之后询问他盼盼的尸体在哪,而颜家住却说自己也不知道。他称那天之后就回家了,后来不放心便又回家看了一遍,没想到家里面的血迹已经不见,盼盼的尸体也失踪了。
就在这时,颜传旭突然到警局自首,他称尸体是他处理的,被砌在自己新房子里的楼梯间。原来盼盼遇害之后他也回过医堂村子,听说了盼盼的事情,本来还感觉惋惜,没想到一推开自家的门却发现盼盼的尸体就在里面。
他知道儿子在那段时间刚好回去了,所以认定人就是他杀的,为了不让他被抓走,他偷偷将尸体处理掉了。
颜家住构成故意杀人罪,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颜家住已经年满16岁,犯罪情节严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他的父亲明知他犯下重罪还私自包庇,毁灭证据藏尸,构成包庇罪。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所以这对父子最终都应当受到严厉的处罚,由于颜家族属于未成年,所以获得减刑,而颜传旭则面临三年以上的刑罚。
这对父子各自犯罪,但是全部一声不吭,这种恶可谓是一脉相承,接受法律的惩处是他们必须付出的代价,而他们造成的伤害和后果是难以消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