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老汉好心救人后被讹16万元,法院:不能让救人者寒心
2012年4月23日,庞刚在上班的路上却看到有人晕倒在地,随后立即拨打110把人扶起来,可没过多久,庞刚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上面显示自己当时把人撞到在地,原告要求赔偿16万元。
明明是做好人好事的庞刚为何被告上法庭,还要求赔偿16万元,当时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助人为乐却被诬陷
4月23日,早上8点庞刚向往常一样出门上班,但是刚出家门没多久,就听到有人在吆喝有人晕倒了,乐于助人的庞刚骑车到旁边后,立即拨打了110和急救电话,随后把人扶了起来。
没过多久,警察到来后庞刚协助完警察做完笔录后,就又骑上车去上班,做了一家好人好事的庞刚也是非常开心,上班了一天都动力满满,就这样,心里充满自豪感的庞刚殊不知一场灾难即将降临到自己头上。
没过多久,庞刚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拿到后自己还非常大吃一惊,还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并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以为是快递小哥搞错了包裹,可包裹上面确实显示自己的名字。
好奇心驱使庞刚打开了包裹,可看到包裹里面的文件,庞刚彻底震惊了,原来法院的传票确实是庞刚的,可上面的内容怎么都让庞刚无法接受,自己助人为乐救人却被人家告上了法庭。
刚开始以为是搞错了,庞刚立即询问了工作人员,可是得到的结果却是没有错,庞刚怎么也想不明白,做好人好事被告的荒唐事情竟然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可开庭时间在即,庞刚也不得不去法院。不去的话可能更无法洗清这个罪名,所以庞刚只好孤身一人前往法院,可是到法院后却看到原告梁师的妻子走在自己的面前说:“你这人为何这么恶毒,把我丈夫撞到在地,现在都无行走,我们这一家以后怎么办。”
庞刚一头雾水,无法理解梁师妻子说的话,自己明明是做得好人好事,为何却被告知撞人,随后立即反驳道:“我没有撞人,我当时只是把你丈夫扶起来,还报了警。”
可梁师的妻子却始终觉得是庞刚自己骑车撞的,没过多久开庭后,法官询问庞刚当时的事情经过,庞刚实话实话把当时所有的事情经过说了出来称:“我当时在去上班的路上,因为那条路上并不是主干道,所以并没有多少的车辆,所以当时看到路的前方围了许多的路上,当时也是上班快迟到了,所以就想着赶紧赶过去。”
“可是刚路过没多久就听到吆喝说有人晕倒了,随后立即赶往了人堆旁边,看到了梁师晕倒在地,之后立即拨打了110和急救电话,这些路人都是可以作证的。”
无法找出证据
可随后法官的一番话,让庞刚也无法有任何的辩解,原来当时路边的证人都不想出庭作证,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而那条路上也并没有摄像头,所以案件到现在为止都无法找出证据,只能凭借被告与原告的阐述,但这也并不能当法庭上的证据。
这让庞刚非常苦恼,随后法官又问道:“当时的车子是停在被告梁师昏倒的哪一方?”
庞刚立即回应道:“当时从前方拐回去扶他时车子是停在了梁师的左方。”
梁师听到后,立即反驳道:“不可能,你是从后面直接撞的我,直接撞在了我自行车脚踏板上。当时撞完倒地后我是有意识的。”
“随后我就看到他从后方来到我身边,况且还是拿着我身上的电话,拨打的110,要不是他,那他为何要拿我的手机来拨打报警电话,为何不用他自己的。”
庞刚听到梁师的证词,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法官又立即询问庞刚:“为何当时要拿梁师身上的手机来拨打电话?”
听到法官的询问,庞刚立即反驳道:“当时我赶到时正好看到梁师的皮夹克是拉开的状态,而他的手机被摔出了一半,我看到当时想着立即救人,所以就没有考虑太多直接拿着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可万万没想到,他却会因为这个举动而怀疑我。”
法官听到两人的阐述,却也无法来证明两人的说辞是正确的,只好这次的开庭结束。
而梁师妻子始终觉得是庞刚当时撞的丈夫,所以在双方离开法庭时,却对着庞刚说:“你怎么能这么没良心。”
庞刚气愤地说:“你找错人了,不是我撞的他。”
双方最终不欢而散,而梁师和妻子回到家后,却看到妻子在默默地流眼泪,梁师也只能坐在一旁毫无办法,毕竟一家之主忽然倒下,都无法接受这种结果。
被撞之后无法工作
原来梁师十几年前就一直在机械厂里上班看炉子,十几年过去了,也早已到了退休的年龄,可回到家后看着年幼的孩子和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梁师只好在努力的出去找工作,索性运气好找到了给小区看门的一份保安工作。
可就在上班的路上,却被车子撞到了脚踏板上,导致现在无法工作,腿里还装着钢板和钉子,每到下雨天都无法行走,现在的每一天都很痛苦。
可梁师要求赔偿的16万元对于绿化工人庞刚来说也更为困难,这些钱是要去借的,根本无法承受这些,庞刚上班一个月才挣两千多块钱,现在张口就要16万,庞刚也是上有老下有下。
可梁师的脚伤与庞刚是真的有关系吗?但也只能再次去寻找证据。一个月后再次开庭,而这次的梁师却是有备而来,他早早去找当时办理这起案件的警察,找来了当时案件的目击证人,是在距离案发现场的30米远。
施工的看门大爷回忆道:“当时正好看到梁师在骑车,几分钟后就看到一辆小红车在后方撞到了梁师的右踏板。”
当法官看着这份证词时,想到了梁师当时是说:“庞刚撞到了他的左踏板。”这到底是谁说得正确,也只能等到目击证人再来法庭时才能证明。
可在开庭前多次联系这位目击证人,可始终不见他接电话,最终只能宣布这份证词无效,除了证人证言之外,法庭提出是否还有别的证据来证明。
其实早在警方受理这次案件后,就让双方做过一次痕迹鉴定,可第一次鉴定时,把梁师当时所穿的裤子放大后,可以看到裤腿上有明显的条纹状,而且分割的特别规律,形态的特征比较稳定。
最终判决
随后将庞刚的车轮拿去与梁师的裤腿所对比,得出的结论却是不符合,可虽然报告是证明梁师的伤并不是庞刚的车子所为。但梁师认为不是庞刚的车子所为,而要是肢体语言所为时,那都无法找到庞刚车子的痕迹。
鉴定中心的人知道原告的要求后,随后又立即做出裤腿与梁师的车子对比,还有与地面的对比图。可结果出来后,梁师裤腿上的痕迹却与两个都不匹配。
法庭上,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这个痕迹确定是碰擦所形成的,所以不存在任何的假设。本案这件事梁师的裤腿上确实是轮胎的痕迹。而这个轮胎与梁师和庞刚都没有关系。”
2013年4月15日,闵行区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梁师的诉讼请求,案件的受理费用3470.93元也都需要梁师支付。可梁师父却不服法院的判决,最终又一次提起了上诉。
结语
这件事给所做好人好事的人来说,最终法律给予了最公正的判决,这对所有人来说也是法律上的保护,但是所有人深入去想的问题,为什么社会的风气是这样,如何才能重拾信心,让我们助人为乐的美德能够延续下去。
我们应该去帮助受伤的人,但是我们不能原谅欺诈和诬陷,否则社会的正义得不到弘扬,社会就要为诚信的缺失付出更大的代价。所以我们也不能因为看到一些不好的案例,而不去帮助弱小的人,而放弃我们的良知。
还要呼吁各个城市的相关部门提供道路,应当对这个道路安全进行监管,交通安全也是相关部门要多加看管的重要一项,如多多一些摄像头,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或者就算发生了也可以及时的解决。
当今这种事情的频频发生,反映了当今社会道德的脆弱和社会正义的缺失,在日常生活当中没有第三者在场的任何人际互动,都潜藏着冲突和纠纷的事件,所以这种事情的发生对社会都是有危害的。
他都会给施救者做好事的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也会让更多想做好事的人纷纷止步,不敢去救人,还有就是对一些需要被救助的人会间接性失去被救助的机会。
所以这类案件对社会风气的好转并没有帮助,反而还会有更多不好的现象,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也是 不可估量的。所以在发生这种事情以后,要多加注意,现场一定要有证人,但遇到这种事情时也要积极去帮助,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