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贵州一起荒唐不伦恋引发的家庭悲剧
愿得一人心,恩爱两不疑。这不过就是所有善男信女追求的爱情,但是不是所有爱情到最后都是以喜剧收场,有些感情不欢而散,有些感情到最后只剩下对彼此的祝福。而就算美好的爱情已经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在揭开头纱之后,出现在眼前的不仅是美丽的新娘,还有残酷的生活以及平淡的日子。所有这些都需要两个人共同面对,如果有一方中途退出,就可能有另外的人进入。
1996年,邓晓(化名)17岁,这一年她正如一朵待放的花,明媚而充满活力,阳光照在她身上都仿佛带着不一样的光彩。正是这一年,她认识了文巍(化名)。文巍说得上是一个富二代,出生在贵州花溪区的他自小就生活在优渥的环境中,父亲是一个事业型男人,整日忙于工作,在文巍的童年记忆中很少有父亲的身影。
但是在母亲的悉心教育之下,文巍的能力也很强,从小就有不同于常人的魄力。勇敢果断,做事情很有自己的主见。认识邓晓的时候,他几乎是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男孩,由于这时候他的年纪也还小,还没有事业方面的压力与烦恼,所以他有大把的时间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两人在懵懂的年纪在一起,共同度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两人都已经从学校毕业,文巍也开始要挑起父亲交予他的重担了。2002年,他的父亲花了不少钱买下了一处煤矿,父亲的想法是以后就让文巍来接手这个煤矿。
一个煤矿有那么多人,有那么多机制,文巍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为了管好煤矿,文巍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在管理的学习上面。除此之外,为了打好人情关系,文巍的商业社交也多了起来,所以他陪邓晓的时间就少了很多,有时候两人个把月都见不到一面。
邓晓对文巍的感情虽不像以前那么热烈,但是还是很爱他的,毕竟已经在一起好几年了,但是文巍总是不在身边,她最难过的日子最委屈的时刻文巍都没有陪她一起度过,有时候甚至连电话都没有一通,这种日子让邓晓的内心积累了很多失望。
就在这年,由于工作的原因邓晓认识了杨斌(化名),杨斌同样拥有英俊的外表和风趣的性格,虽然没有文巍那么富裕,但是他很贴心温柔,最主要的是他有时间陪伴邓晓。就在一来二去之中,邓晓与杨斌二人互生情愫,有了一种不正当的关系。
转眼到了2004年,邓晓与文巍二人已经爱情长跑了8年,文巍在这时候跟邓晓求婚,虽然心里已经有了杨斌,但是邓晓还是选择断绝这段不正当的感情,她决定收心好好跟文巍过日子,但是婚后文巍与她待在一起的时间更少了。
女人在感情中最大的一个错觉就是:结婚后他就会变好的。而实际上那些在婚前就无法接受的缺点,在婚后只会愈发明显。
文巍的事业如日中天,但是家庭却从来没有花心思经营。邓晓怀孕了,文巍给她请了最好的保姆,给她买了最漂亮的衣服,但是从来没有陪她出去哪怕散散步,孕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邓晓觉得文巍已经出轨了,两人为此时不时爆发争吵。
孩子就在两人日渐恶化的感情中出生,邓晓并不想管儿子,文巍也根本没有时间管儿子。
没有压抑住内心的冲动,邓晓又与杨斌有了联络,两人感情一碰就死灰复燃,和以前不同的是,邓晓此时内心已经没有任何愧疚感了。文巍给她买了一辆车,给她买了一套房,给她买了很多昂贵的首饰,但是邓晓更想要杨斌的柔情。
2006年6月的一天,文巍从煤矿回家,偶然看见妻子的车竟然被一个男人开着,文巍心里察觉到了不对,在对邓晓进行质问之后,邓晓作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对自己与杨斌的关系不置可否,但是因为两人又多年的感情基础,文巍也聚德是自己陪伴妻子的时间太少了,在妻子一再地保证和悔过之后,文巍决定再给妻子一次机会。
正是这次机会,让文巍丢了性命。
邓晓确实有意决断,但是杨斌并不会就此心甘情愿地让邓晓,不仅如此,他还想要彻底解决掉文巍这个“麻烦”。
杨斌提出两人一起将文巍杀掉,然后邓晓就可以合理继承文巍的大部分遗产。我国《继承法》和现行《民法典》都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没有特殊情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文巍死后,他的第一继承人就是邓晓。
但是这是在自然死亡或者意外死亡的状况下,绝对不包括继承人故意的杀害致死!
不过此时的邓晓已经被杨斌的话催眠了,她已经失去了理智,在2007年9月19日,杨斌与邓晓带领另外雇的三个“杀手”,在立交桥下将文巍杀死了,文巍身中11刀。
杨斌5人的罪行很快就被揭露,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他们5人属于共同犯罪,所以他们5人的罪行需要依据其各自的行为轻重来进行量刑。
杨斌是主谋和主犯,且在归案后认罪态度极差,毫无悔意,性质恶劣,最终被判处死刑,邓晓被判处死缓,其余三人1死刑2死缓。杨斌与邓晓二人的“完美计划”落空。
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感情到了最后其实都差不多,选择跟一个事业型的男人在一起就要做好他无法给自己很多陪伴的准备,而就算接受不了这种模式,大大方方选择离开、选择结束婚姻关系都是正确的选择,又何必要将感情的事情闹得如此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