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博士经常头晕,被女友提醒后装监控,竟发现毛骨悚然的一幕
“谁道无心便容与,亦同翻覆小人心。”谁说人只要无欲无求就能够一辈子逍遥自在,有时候即使没有害人之心,也会遭受到小人的加害。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用心叵测之人,往往装作好人藏匿在身边。
吉林一博士就遭受到了身边人的算计和针对,他在办公室工作时经常感到头晕难受,向女友说明后被提醒可以安装监控。结果却从监控里,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难以置信的一幕。
在吉林省长春市某化学研究所工作的小李是一位化学博士,他从小就钟爱化学这门科目,高中选择了理科,毕业后进入名牌大学就读化学系,就连女友都是化学系的同学。本科毕业后保研继续攻读,一直读到了博士毕业,直接被化学研究所招聘。
可以说小李的人生一帆风顺,几乎没有经历过什么打击,但同时也不懂得人心险恶。接近30岁的小李,依旧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一样,投身工作中。不可否认,小李是充满热情的,同时也深受上级领导的喜欢,但如此亮眼的他,自然而然就成了同事的眼中钉肉中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李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出现不适,经常头晕难受,甚至连工作都不能正常进行。女友得知小李的症状后非常担心,亲自来到研究所看望他。可是细心的女友来到小李的办公室后,却对小李桌子上的水杯产生了怀疑。
女友发现小李水杯里的水,明显和普通的水不同,里面甚至还有一些颗粒晶状体。小李看到女友的目光后,也感觉水有问题,端起水杯抿了一口后,发现果然不对。平时因为工作太忙,没有考虑,这才忽视了水的口感和味道。如今仔细品尝后,小李断定自己水杯里的水有问题。
可究竟是谁会对自己下手,平时自己的人缘不错,没有和谁产生过矛盾。就算有一些口角也是关于工作的,不至于要下毒害自己。对此小李的女友反而看得更清,她自然知道男友事业上的一帆风顺,难免会有小人嫉妒。为了找出下毒的人,她建议小李在桌子上安装一个监控设备。
小李不假思索就买了一个小型监控,安装在桌子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然后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正常工作。结果安装监控后不到一个星期,投毒的人就再次下手。只见一个戴着口罩帽子的男子,来到小李的水杯前,倒入了一点粉末晶状体,随后用玻璃棒搅拌一番后离开。
虽然该男子包裹严实,但小李还是一眼就认出的他是自己的同事老孙。因为小李和老孙不是一般的同事关系,说起来老孙算得上是小李半个师傅。老孙是研究所里的老员工,当初小李刚来时,就是老孙帮助小李熟悉工作。
可随着小李的升迁,老孙慢慢就变成了小李的下属,平时老孙对小李恭恭敬敬,有什么任务都按时完成,没想到却在背地里给小李下毒。而且下的毒还是非常严重的叠氮化钠,一种无色无味的化学品,一定剂量甚至能够造成死亡。
掌握证据后,小李没有找到老孙质问原因,而是直接和女友报警。等到警方将老孙带到警局审讯时,老孙才意识到自己暴露。面对警方和一旁咬牙切齿的小李,老孙道出了自己给小李下毒的真正原因。
说到底还是嫉妒心作祟,老孙在研究所干了将近10年,却一直得不到升迁,反而是入职不过一年的小李步步高升。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小李还是自己带出来的弟子,如今却成为了自己的顶头上司。
而小李又是一个务实的人,在工作中不讲究情分,下达的工作指标非常繁重,在和老孙相处时也没有注意两人身份的转变,对老孙毫不客气。因此老孙才会对小李产生怨念,想要给他下毒。
一来能够教训教训小李,杀一杀他的威风,给自己出口气。二来则是想让小李去医院好好“修养”一段时间,自己也能在工作上轻松一点。
因此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逮捕,当地检察院也已对涉嫌故意杀人提出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老孙虽然最后没有得逞,但却伤害到了小李的身体健康,属于杀人未遂,法院最后也做出了依法判决。
杀人未遂,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可老孙的主观恶念极深,如果不是小李和女友及时发现,或许小李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因此法院最后以杀人未遂判处老孙10年有期徒刑,这已经是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中,量刑最重的惩罚。
终于老孙因为自己的嫉妒心而付出代价,小李也被生动地上了一课。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敢轻易地相信他人,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对他人毫无提防,迟早会受到伤害。